开始漫无目的地用眼睛思考,闻观的唇色真浅,还很薄,听说薄唇的男人都很薄情,是真的么。
潜意识总是觉得,闻观不管是不是薄唇,都给人一种情薄寡义的错觉。
一副玩弄人心居高临下的德行。
祈无病想到这儿,重重的哼了一声。
“她从舞会上逃了出去,掉了只鞋子被王子捡到了……”闻观顿住,警告似的看了祈无病一眼,示意他专注,“王子其实是个恋脚癖,对她的一双玉足念念不忘,挨家挨户的让人试鞋。”图书馆的约会原来真的就是听他读三观稀碎版的童话故事。
祈无病实在没忍住,“恋脚癖?你认真的?书上真这么写?你给我看看。”闻观伸手就打了他手背一巴掌,“缩回去,听故事要投入,怀疑它的真实日就是对作品的不尊重。明白么。”祈无病:“……您继续。”“终于到了小灰家,她像往常一样灰扑扑的打开了门,把王子迎进了家里。没了华贵的衣服,小灰还是那个平平无奇的女仆小灰,王子没有认出她来。
他使唤她把家里的主人叫出来试鞋。
她温顺的应了。
把那一只鞋拿进去给女主人和她的两个女儿试,但并不合适。水晶鞋很小,大女儿的脚趾太大,根本塞不进去。小灰给她出主意,把脚趾剁了,硬塞进去,反正成了王后也不用走路。
大女儿觉得有道理,但因为怕疼,她不敢下手,于是小灰就拿来了一把菜刀,帮她剁了。”平铺直叙,理应是个故事高潮,他读的好像只是剁了个葱。
祈无病闭了闭眼,实在不知道说什么。
“……二女儿同样,脚后跟也这么被小灰剁下。两人血流不止,根本无法站立。眼睁睁的看着小灰拿起那只还在淌血的水晶鞋穿在了自己脚上。
严丝合缝。
小灰对着她们羞涩的笑,和往日一样带着讨好和卑微。
她穿着水晶鞋走出去,王子盯着她的脚入了迷,单膝跪地,捧着她的脚轻吻。”“后来,小灰被王子带到了王宫里,成了他的侍妾。
因为一个国家的王子是不会被允许迎娶一个底层的仆从。
小灰却很知足,她有了好看的裙子,也有了最精美的水晶鞋,她变得快乐了。
她继续做着善事,时不时就拿出自己的首饰换成钱资助那些贫苦的百姓。
然而,好景不长。
王子担心她会变老,那双漂亮的脚会布满丑陋的皱纹,于是,他命人将小灰的脚生生砍了下来,做成了标本。
永远让那双玉足保持最年轻的样子,供他观赏。”闻观读完了,把书放下不知道从哪拿出本站随时可能失效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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