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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弈被他牵着一只手,只能用空出的另外一只来慢慢地收拾东西,把要带回家的书分成几摞——假期要清空书桌,一趟也不可能搬得完,别的同学有父母帮忙,他这样的就只能多跑几趟。
他的东西原本就整齐,收拾起来也很快,至少比起前排一些整理得焦头烂额仿佛打仗的同学来,已经称得上和平顺利了。整理完了东西还剩下几分钟,他索日没有继续找别的事做,坐姿也略微放松下来,靠在椅背上,低头看向迟扬。
这种感觉很新鲜,从前他能找到这样那样的事,比如一道五分钟能写完的题,或是一篇很快能巩固好的课文,然后平静地着手去做,来填满自己的每一分钟——每一分每一秒苍白的、毫无意义的人生。
他会平静地忍受时间,度过一生,平静地等待任何结局来临。
至少在第二次认识迟扬以前,他是不会这样放开手、漫无目的也无所事事地坐下来,等待几分钟后的下课铃响起的。《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甚至是期待。
很奇怪。他想着,不自觉地屈起手指,轻轻摩挲迟扬牵着他的手,视线一点一点抚过对方的眉眼,是惯常的温和平静。
这个人安安静静睡着的时候,其实长得并不凶,甚至轮廓分明而好看,带着让人心动的、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英俊感。他今天也穿了浅色的衣服,在暖气充足的室内脱了外套,剩下一件卫衣,加厚的兜帽歪在脖颈边,看起来柔软无害,甚至没由来的可靠。
不该是这样的——他向来是个对每个人都适度地好,却又充满戒备、不轻易接受好意的人,为什么会仓促地和迟扬认识熟悉,又毫无道理地信任他依赖他,原因至少不会是他穿浅色卫衣,或是他睡着的时候看起来很无害。
如果非要给个原因的话,只能是他偏执地背道而驰,孤注一掷地相信了迟扬是个如他所想的、本日并不坏的人。《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就像十几年前那个夏天第一次遇见时那样,就像刚刚熟悉还没有交往时他思考得出的结论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