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盛锦承,一时有些百感交集。《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行允,我惯来信你的话,可如今事实如此,你总该对我交代一句。到底为什么,你会做这些事?”林先生没想到临到此时盛宗主当他是挚友,唤他一声字,喉间滚了两滚,眼眶泛了一圈红,艰难而又决绝地道:“因为我只有这样做才能活命!只有这样才能不用像街边的狗那样对人摇尾乞怜!”尘一小和尚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醒的,端来了一炉炭火,在桌边慢慢烹起了茶。
火星传来微弱的“噼啪”声响,林先生转头看了一眼炉子里冒了泡的水,低低地开了声。
“我本名唤作林应,家住永川城,父亲是永川城主跟前的谋士,足智过人颇受赞誉。可我母亲却只是一个勾栏女子,一夜情欢之后,被父亲派人赎了出来送到了永川城最远的村庄,只留下了十两银子。七岁以前,我一直在村子里和母亲相依为命。”七岁那年,林家来了十几个人,驾着一辆很大的马车,将他接了回去。
年幼的林应并不知道父亲是如何得知他的存在,也不知道父亲为什么没有将母亲一起接走,只在心里记下母亲对他的叮嘱,到林家规规矩矩地当个小少爷。《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可……这却是他人生最暗无天日的一段日子的开始。
林家将他这个见不得人的肮脏私生子接回家里,并不是因为胸腔里的那颗良心有了发现,而是因为林家的嫡少爷患了难治之疾,需要一个与他有相同骨血的人做药引,而林父在永川城位高权重,自然不可能把自己做成药引子弄得一身病痛。
小林应并不知道要怎么当好一个药引子救哥哥的性命,只是每隔三个月就乖乖地让人割开手腕取走一碗血。
他以为自己规规矩矩的就可以在林家当一个庶出小少爷,可终究是下作的勾栏妓子生出来的孩子,即便和他们流着一样的血,也是一个下贱的人,连最下等的仆役都不如。
父亲对自己不闻不问,大夫人瞧他碍眼三天两头刁难,家中下人看他不受待见人人都敢欺他一头,做得少苦累差事,吃的是冷饭生菜,睡的是畜生窝棚,也就只有那个喝着自己的血的哥哥偶尔想起了这么一个弟弟,会给他送来些不敢奢求的东西。《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三月一碗血,除了每次放完血后会给他吃几天补血的药膳之外,其余的每一日都像在地狱里过着,这样的日子一过,便是十年。
十年时间,兄长终于除掉了病根,成了个能文能武品貌出众的佳公子,而林应却因为常年取血又得不到好的照料,变成了一个一身病痛的病秧子。
那一年的冬日,林应病得十分严重,夜里咳得严重了能吐出几口血来,下人们怕惹主子们恼怒都不敢替他寻大夫,无奈之下他只能求到了父亲跟前去,没想到他那父亲怕他死在府上会遭晦气似的,当即叫人把他扔出了林家。
人在面对与自己无关的事情的时候都是冷血的,林应流落街头挨尽了白眼,可那一口气吊着总也死不去,一路辗转飘零回到了幼时生活的小村子,可当年那间茅草屋早就已经荒废了许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