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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穿堂院

高杰义和吕杰诚出门吃早点去了,在天桥的穷人窝子里也有一家三口在吃早点。

北京人有个习惯,一般不会把早饭当成饭,而是当成点心,所以他们称呼早饭叫做早点,他们只把中午和晚上两餐饭当成饭,所以也有一日两餐之说。

旧时北京有东富西贵南贱北贫之说,东富西贵都很好理解,东城住的都是有钱人家,很多大买卖也开在东城,西城多是清朝汉官的居住地,所以贵气十足。

北城是内城,清朝时期有内外城之分,北城属于内城,清朝时期都是满人住的,因为清王朝要求八旗子弟拱卫皇城,那时候的满人都是吃旗饷的,都是拿国家工资,所以日子过得很舒服,后辈子孙不干活也可以活的很舒坦。

但是因为近代列强入侵,赔款甚巨,清政府很早就没钱发旗响了,普通满人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尤其大清亡了之后,旗响彻底断了,满人的日子就更难过了,很多人都活不下去了,所以北城也成了贫穷的地方,称之为北贫。

南城向来都是穷人待得地方,人穷命就贱,所以大家得了个南贱的名号,意思是贱命一条。南城是穷人窝子,天桥就是穷人窝子里面的破烂箩筐,穿堂院就是破烂箩筐里面的一根烂茄子。

今早,这穿堂院的伙房子里难得飘出来点肉香。

“娘,您多喝点肉粥。”金小毛跪在床上喂给他卧床的老母亲喝粥。

金母斜着躺在床上,虚弱地张大嘴,一连喝了好几口。热乎乎的肉粥惹得金母胃口大开,已经病了许久的她,竟一口气喝下大半碗。

金小毛就跪在床上,小心翼翼地喂着。

而金老毛却是站在床边上,警惕地看着旁边土炕上的人那饥饿的眼神。

伙房子里除了进门的一块巴掌大的地方能站人,其他地方都是联通的土炕,不管男女老少大家都睡在大通铺上。每个铺位都是黑的发亮,黑中还透着红,这是血,床上有很多跳蚤和吸血的臭虫,怎么打都打不完,怎么灭都灭不掉,一拍就是一滩血。

屋子里面很黑,且充满了难闻的味道。

金母擦了一下嘴角的粥水,把剩余的一点点也抹进了自己嘴里,她道:“娘饱了,你也吃点吧。”

金小毛摇摇头:“娘,我已经吃过了。娘,我还买了大肉包,我喂给您吃。”

金母道:“我已经饱了,吃不下了。”

金小毛把油纸拢了拢,塞到金母的床头,小声说道:“娘,那您一会儿中午饿了吃。”

金母却说:“不了,你吃吧,你一会儿还要去大户人家做工,不吃饱点怎么成啊。咱们呀,得卖力气,咱们三河人的好名声就是靠老实靠肯卖力气赚来的。”

金小毛把破被子拉过来盖在肉包子上,然后说:“知道了娘,我肯定会好好干的。”

金母抹了抹眼泪,哽咽着说:“本来我们一家人好好的到京城谋生,我却刚来就病倒了,拖累的你们爷俩没了法子,我……我……真是……”

金老毛不满地呵斥道:“说这些做啥,你要真想不拖累我们,就多吃点饭,赶紧好起来。等下儿子去做工了,我就带你去找大夫瞧病,你好好吃药,别的事情不要管。”

金母呜咽地点头。

金老毛看的也是心中一阵烦躁。

“杂烩哦……杂烩哦……”屋外头远远传来吆喝声。

房内人一听纷纷拿着自己的破碗下了床,跑到屋外头去了,大早上的,他们也被金家这诱人的粥香馋的不行了。这些人衣着很简陋,好些都是披麻布袋子的,还有些是用草帘子挡身子的,有件破烂衣服就算不错了。

金老毛也摸了摸自己肚子,拿了个破碗出来,说道:“你先睡一下,我出去吃点东西,你去人家里做工吧。”

金小毛对金母道:“娘,你先睡会儿。”

“嗯。”金母应了一声,又不放心地嘱咐道:“去了人家家里要小心着点,少说话多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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