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程朝辞个虫不太喜欢一见钟情,就很简单一个道理,哪个长得不那么尽如虫意的被一见钟情过?
虽然外貌的确会是一个很大的加分项,程朝辞自己也喜欢看长得好的虫。《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但单纯靠外貌是撑不住后期的生活的,毕竟再惊艳的面容也总有看习惯的一天。
那日久生情又怎么才能生到情呢?不然青梅竹马?
眼看着程朝辞似乎在走神,良老师咳了一声:“小辞,该上课了。”“啊!好!”程朝辞反应过来,下意识的坐直了身体,是了,今天得熬过去才能画画来着。
等到半晚,良老师离开之后,程朝辞端着个凳子去了后院,想要坐坐,吹吹风,沉下心来体会所谓爱情。然后和某位路过的雌虫四目相对。
“……”程朝辞:“孙五社先生,这里是你的召唤地么?”为什么每次碰面都在后院。
“我下班了打算回家。”孙五社指了指一旁的别墅。
也是,孙五社这家伙喜欢走后门。《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程朝辞长叹一口气,坐在了小凳子上。
“怎么了?”本来应该回家吃饭的孙五社忽然就不走了,又一次的蹲在了栅栏边,“不开心?有虫欺负你了?”不应该啊,程朝辞本身雄虫的身份就注定了没什么虫能欺负到他头上。
“不。”程朝辞看向孙五社,见孙五社似乎想等自己一个确切的答案,并不着急就这么走,忍不住道:“我在纠结爱情,你懂吗?就,没有经验,不知道怎么才能爱上。那种自然而然的爱上。”后面的走向都想好了,在怎么产生爱情这里给活生生卡住了。
就很难受!
不过说给孙五社听也没什么用,孙五社比他还搞不清楚,这点从上次两虫一起看电影时截然不同的反应就能看出来。
“也许不是自然而然的。”孙五社忽然就开口了。
程朝辞愣住,孙五社却很认真:“最开始只是被某个特质吸引,然后觉得很有意思。《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没有任何恋爱的打算。”“就像你上次说的,这个虫好不同,好有趣。”孙五社想到上次,又补充了一句,“你上次说这个老土,我其实不觉得。”“最开始只是有兴趣,然后在某一瞬间,只需要一瞬间,被对方惊艳。”就像那天程朝辞和他看完电影之后说的那番话。
程朝辞说,当你爱上他的时候,周遭的一切都没那么重要了,心会为了对方跳动。他说,那是一种冲动,冲动的想要让自己短暂又苍白的生命中多一只虫。
共度一生啊。那时候孙五社就默默低头看着程朝辞,心跳的很快,可他什么都没说。
“被惊艳之后会常常的想起对方,无法控制。”“可虫其实讨厌这种思维被其他虫占据的感觉,试图将对方从自己的思维里摘掉。但越努力越无法做到,等最后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个身影已经扎根扎的很深了。”孙五社道:“之后就会像你说的那样,冲动的想要让自己短暂又苍白的生命中多出一只虫来。但是除了冲动之外,还会胆怯的不敢去触碰。”程朝辞目瞪口呆,看着孙五社不知该说什么。素材有是有了,而且孙五社给的感觉真的很棒,棒到让程朝辞觉得:“你是不是有喜欢的虫了?”不然怎么就这么一段时间,孙五社思维变化这么大?
程朝辞没有怀疑是自己,开玩笑,他和孙五社才见了几面?哪来的这么大吸引力?他程朝辞脸皮还没这么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