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这在宋代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皇帝或是心血来潮或是深思熟虑地设立了个新机构,侵夺了已经存在的旧机构的某些只能。这些旧机构从今往后就没什么正事要干了,里面的官员或是被挂上别的差事,事实上转职,或是干脆就在产生那个“新机构”的政局动荡中被贬出京,回来之后物是人非,从此旧机构只剩空壳,里面小猫三两只,每天做一些可有可无的杂活儿。
赵受益亲切地称呼这种没什么正事好干又一时半会儿不肯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机构们为“政治遗体”。
等他腾出手来,就把这些遗体拾拾都清理了……虽然遗体们不碍着活人什么事情,但这会造成机构设置上的臃肿,带来许多不便。
对于新设立的“司法台”和大理寺刑部等衙门已有的职能产生重合一事,就连这些衙门的长官们都没太当回事。反正在哪里当官不是当官,什么大理寺司法台的,都一样。
见他们没有异议,赵受益继续道:“司法台的长官,由朕直接任命,台内各级官吏任升降由司法台内部决定,只需报与宰相知道。官员俸禄等财务从三司直接拨款。”
这样一来,司法台长官由皇帝任命,各级司法官员由内部任命,财务来源直接从三司走,从根本上切断了司法官员与地方官府的联系。
人员不受你控制,财务不受你控制,自然能够获得真正的司法独立。
“对了,还有,”赵受益似是想到了什么,补充了一句:“司法台自成一体,除去创建之初的人员调任,之后所有的人事都只能在内部调任。也就是说,司法台内部的官员不得调任至其他衙门,其他衙门的官员不得调任到司法台,也不得有任何兼职。”
这样才能算作是真正的“独立”嘛。
“当然了,”赵受益略显促狭地说道:“除非你再考一遍科举,以白身再入一遍朝堂。”
否则人事一旦混杂,那混乱的关系网又会来污染司法部门,到时候何谈“司法独立”呢?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官员都被皇帝的这番话惊得不知说什么是好。
司法台内部的官员不得调任到外部,外部的官员不能调任进去?
那司法台从今往后不就自成一派,不受外部政局干扰了吗?
你们自去斗你们的,我反正可以作壁上观,什么滔天巨浪都打不到我这一亩三分地来。
这……
有些人暗暗地心动与这种超然物外的安全感,但更多的人却想得更多。
依着皇帝的意思,以后的司法台俨然一个小朝廷,不受外部的干扰。如此一来,固然会让司法台的长官获得一种与世绝伦的优越感,但更重要的是——与更大的朝廷相比,司法台的体量终究是略小了一些,能够提供的高品级职位也相对较少。
司法台内,可能三品以上的位置只有那么几个,名额有限,又不能离开另寻出路,竞争颇为激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