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傅亦笙的话,陆爷爷颇为惊讶,没想到傅英夫妇竟有如此见解。
至于傅亦笙交过女朋友,陆爷爷倒是不在意,这么大年纪,出身又这么好,相貌出色,风度绝佳,没交过女朋友才不正常,外人得以为他有毛病了。
谈了三个月就分手,应该没有深入交流。
有钱,却洁身自好,在这个浮躁而男女风气开放的社会里尤为难得。
坐在书桌后喝茶等着和傅亦笙下象棋的林姥爷挑挑眉,“令尊令堂十分开明。”
“家父年逾八十,家母也有六十多岁了,他们一生落魄过,风光过,用自己的经历来总结婚姻的真谛,不希望做晚辈的重蹈覆辙。”
说完这句话,傅亦笙趁机打开了话匣子,“说起来不怕二老笑话,家父在遇到家母之前曾经有过一桩长达十几年的婚姻。六十年代的时候,家父生意失败,负债数亿,而尚女士名下却有家父早先赠予她的过亿资产,包括房产、珠宝、现金等。恐被家父连累,尚女士立刻申请与家父离婚,几个哥哥姐姐不愿吃苦,选择跟她,并将家父赶出家门。”
香港法律和内地法律不一样,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说,自然也不用共同负债,所以傅英前妻尚明玉不需要承担傅英投资失败的债务,依旧可以生活得很富足。
那是六十年代,上亿财物堪比现在的数十亿资产。
说到这里,傅亦笙自嘲一笑,“遭此变故,家父差点一蹶不振,好在挺了过去,努力赚钱还债,债主见他没跑没藏,倒也愿意给他时间。后来遇到偷渡到香港的家母,家父救了家母一命,又娶了家母给她一个在香港的身份,家母便将手里的金条相赠,凭这一笔黄金,家父打通关节,得到外国富商的注资,打了个翻身仗,并在七十年代初创立了英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