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在大阪出差,临上飞机前客户给塞了盒包装美的南雪,说是早上现排队去买的,一定要尽快吃。那个时候曾桥在和他生气,面对他时板着脸,对话都显厌烦,问她房间的装修意见,也要力把话说的刺耳。一小盒点心拿回去,放到客厅桌上,柯元迟知道她不会主动跟自己讲话,提了一嘴,回房间拾洗澡。出来的时候,她盘腿坐在沙发,配着茶,吃得很开心,连眼睛也弯起来。见到他,笑容还没来得及回,只心虚不自然了一下,小声地说:“谢谢。很好吃。”
她是真的喜欢,才会很快原谅他。
至此之后,柯元迟要是出差,总会带些不怕旅途颠簸的吃食回去。
“但吃的东西,我觉得不算送她的礼物。”柯元迟回林司,“换个人送她,她一样会开心。”
对方咋舌,用怪异的眼神打量他,“这想法真古怪……你认为送她的礼物,是只应该由你送出她才会感到高兴的那种吗?啧啧啧,听起来像是变态会说的话。占有欲很强的那种变态。”说完他咧起嘴,拍拍柯元迟,又开起玩笑:“还好你是律师,我就不担心了。毕竟你肯定不会知法犯法。”
“知法犯法吗……”柯元迟嘴上挂起一点笑,很淡。
能够爱上自己亲妹妹的人,已经是变态。
之后又有同事来搭腔,说是难得空闲,既然离得近就去中环逛逛。林司来了兴趣,对柯元迟说:“去吧,逛逛,也许能看到不错的。”
柯元迟想推辞,蓦然想到谢琏真要结婚,还需提早准备结婚礼物,于是点头应下。
做完整结尾,回房短暂休息,柯元迟整好行李和几个同事在太子大厦碰面。
说是一起逛街,除了目的明确的柯元迟和一位女同事,其他几位男性算是陪同。香港是购物的天堂,这个说法已经不再适用,交通和网络发展得迅速,想要的东西哪里不能买到,没人再会为一只手袋专门跑到某个地方,除非连配货都买不到。
而近来熬夜太狠,大家购物欲望直线下降,再加上刚结束一轮疯狂吐血流汗的加班,深知赚钱的不易,以至于面对琳琅满目的奢侈品,谁也提不起兴趣,只有想买个包犒劳自己的女同事和看什么都觉得新鲜的林司逛得最为开心。
太子大厦有几间珠宝品牌的旗舰店,灯光打得好,宛如一片星海,女同事被引去目光,兴奋地对着橱窗展示的项链看来看去。就这么一偏头,柯元迟看到一对耳钉,心形的银白色叁叶草,中间托起一颗小钻。进门,打包,签单,很快拎进手里。
林司转从隔壁出来,吓了一跳,“你动作太迅速了,一分钟没盯着你,你就刷掉了五位数。”又看向他手里的袋子,很有经验地说:“放心吧。她肯定会喜欢。女人和小鸟一样,都喜欢亮闪闪的东西。”
曾桥会喜欢吗?柯元迟有个模糊的答案,却不敢确认。
等真的递过去,答案没错,她不喜欢。
曾桥的耳洞是他在美国时打的,回来抱着她时才发现,订书针一样的银色耳钉,像戳在他指尖,细微的麻疼,连着胸口。她变得太快,交了男友,甚至还打了耳洞,不过短短的时间,她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过着完全没有他的生活,已经迅速将他抛到脑后。
好像也并不意外。
“闫恺说我戴耳钉好看。这个也是他挑的。”当时曾桥指着那个一字型的耳钉对他说。
一直戴到了现在。
曾桥合起首饰盒,托在手里,像是握了颗手雷,圆润的四角,竟硌得掌心疼。胡乱地将盒子塞到看不见的抽屉角落,绿色完全消失在视线,复杂的心绪才沉下来一点。
光看盒子上的logo,也能猜到大概的价格。柯元迟在金钱上是非常有规划和自制力的人,一般情况下绝不会买这些,也清楚自己对这些兴趣全无。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要送别人,想起自己,恰好看到一起买了。
她抬手摸向耳垂。
柯元迟去美国的那段时间,是曾桥过得最混乱的一段。进入大学,将自己陷于新鲜的校园生活,她拼命做了很多事情。参加聚会,认识的不认识的凑成一桌,谈天聊地,吃饭k歌,到了深夜在学校操场大吼大叫。和闫恺交往,翘课约会,开黑熬夜。那个时候,偶然的停歇,她会猛然想起柯元迟,他的指尖抚过她的耳垂和后颈,停留时低低叫着她的声音,干净而又温暖。似是提醒着她的无用功,让她备感难堪。
几乎是一时兴起,曾桥去打了耳洞。耳钉是自己挑的,简单的银色一根,凌厉且干脆,仿若她缺少的某种决心。
闫恺看见时吓了一跳,“你为什么要打耳洞啊?我觉得你不打比较好看。”
“要你管。你是我哥吗?”她下意识回应。
“如果成为你哥才能管你,我挺愿意。”对方说得没心没肺。
可无论是谁,都成为不了她的哥哥,除了柯元迟。偏偏是柯元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