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又翻了回来,喵喵喵地用脑袋蹭他的手掌心。
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简直看得人叹为观止。
后来大家试了好多次,无一例外都被猫猫以爪示威了——除了孟习。
大家都挺奇怪,不过想到孟习喂食喂得最多,猫又流浪久了,想找个铲屎官也挺合情合理的。
孟习也就没有在意。
真正让他感到怪异的,是他认识了一年多的好朋友,突然甩了一直恩爱甜蜜的男朋友,转头和他告了白。
孟习和她关系很熟,知道她一直对自己没意思,还一直开玩笑说要把自己的好姐妹介绍给他。
结果突然某天转了性,跑来说喜欢他。
孟习表情瞬间裂了,一开始以为她在开玩笑,后来发现这位朋友是认真的,他也忍不住问了,“你喜欢我什么?”
她迷茫了两秒,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现在特别喜欢你,想和你谈恋爱。
朋友当然没能做成了。
让孟习彻彻底底意识到不对劲的,是一直和他们私底下不太对付的高三学长,也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富贵少年,某天在篮球场推了他一把,趾高气扬地走了。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富贵少年把他堵在小路上,手里捧着一把新鲜的玫瑰花,和他说我喜欢你,一天不见你心里就痒痒得受不了,想和你谈恋爱。
孟习这才意识到有什么东西渐渐失去了控制。
他自认长得不错、性格也好,也会那么点才艺(比如打篮球),但是他从来没觉得自己能有成为万人迷的本事。
让厌恶人类的猫主动亲近,让一贯当他是兄弟的女性朋友告白,甚至连一向不对付的死对头都能给他献上一束玫瑰花,老土地说山无棱天地合,我们可不可以百年好合。
好你妈个头。
孟习渐渐地感知到恐慌,他去医院做了检查,在挂号室前转了一圈,他先是挂了皮肤科。
进了皮肤科没有五分钟,他按照医生的叮嘱,重新挂号去了隔壁的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