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周恒先前买野兔的基地一样,野鸡同样也早有了繁育基地,也有不少的人在养殖,而且前景还很不错。
就不要说野鸡,连孔雀都有繁育基地的——人们买孔雀回去炖肉吃,就如同吃鸡一样的寻常,而那些养殖户,也的确将孔雀当鸡养着的。
有些养得不用心的,那孔雀养出来比鸡还丑。
不过,他短时间内是不想扩展行业了,过完年就要办二代鸡的事情,以及准备建公司,会有一段时间比较忙,就先不要想得太多了。
一行人抬着野猪,走走歇歇,又走了将近三分之一的路,继续休息。
很多人都有这个经历,提着二十斤重的东西,走一段路,感觉变成三十斤了;再走一段路,变成五十斤了。
眼前这个情况,跟那差不多,猪越抬越重,主要是路太难走了,抬着这么重的猪,一不小心还要往后滑下去。
又歇一气的时候,张德旺指着稍远处的一片竹林,对他儿子说道:“去看看,看那里有没有冬笋。”
张伟得令,高高兴兴的答应了一声,要跑着过去。然后想起什么,又转去向黎丽借了铲子。
经常跟着爷爷干活,他已经很有经验了,而且这里的冬笋非常好吃,是难得的美味。
冬笋还在泥里的时候,是最好吃的。
它还没有长出来的时候,那时候的口感比较的清脆,水分比较的多,炒起来也有一股甘甜,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有一点像黄瓜的口感。
但是如果过了那个季节,等到冬笋冒出头来的时候,这个时候东西为了生长积蓄了很多的能量,所以吃起来就比较老了,口感差了很多,甚至有的时候还咬不动。
现如今,野生冬笋也卖得不便宜。
其实,山里的确是有值钱的好东西,比如这野生的冬笋,怎么也能卖三十多一斤,但是从这里出去太难了,数量又不多,一点点弄出去卖,就不划算了。
这就是山村的现状。
它不同于大规模的种植,大规模成熟后,直接可以运一大车出去卖。
所以,虽然明知道这能值点钱,但是也少有人会拿去卖。
除非遇到运气特别好的时候,一次挖个一两百斤之类的,那拿去卖一次还可以值点钱,值得那种付出。
张伟过去了,用铲子东挖挖西找找,江晓萱也对着他拍摄着,感觉这小孩很有意思,这么小就知道这么多东西了,比很多大人还强啊。
这就是传说中的靠山吃山了。
周恒也走了过去,加入了挖笋大军,希望能有一些收获,炖一炖今天的野猪肉。
他也是好久都没有吃过野猪肉了,确实怪想的——回去的时候,给老爹老娘也带点回去。
他们挖冬笋不算太内行,张德旺和他小叔过来了,也加入挖笋后,明显效率高了起来——他们才是真正的老师傅啊。
要不是为了抬这头野猪,今年大概是不会走这边山路了,这也算是额外的获得。
人多了以后,收获就大,很快就挖了近二十斤出来,黎丽带来的袋子也装满了——她有点害怕,这可如何提得动啊?
对于她来说,二十斤也很恐怖,再加上又是这么远的山路。
这真是有收获了也发愁。
挖好冬笋收队的时候,胡金华一把将袋子挂在了肩头,他来提——自己女朋友能有几斤力气,他还是知道的。
于是,男人们换班的时候,空着手就提着这个袋子。
抬着一头猪,在终于走出山路的时候,他们看到了来接他们的板车,顿时感觉浑身一轻,石头终于背下山了。
张德旺的老婆接到电话后,准时推了个板车过来,这真是太好了。
他们家小姑娘也坐着板车跟过来了,本来还想着坐板车回去的,一看那么大一头野猪,长得那么吓人,吓得赶快跳下来,不肯跟野猪呆在一起。
漫漫长路,终于到了家,然后开始准备处理野猪肉。
首先得烧水烫毛,那么肥的一头猪,把几个人给乐坏了。虽然抬回来不容易,但一会儿大口吃肉的时候,那可别提有多爽。
野猪是张德旺的小叔发现的,但是是大伙抬回来的,杀了吃第一顿肉,肯定是要大伙先大吃一顿的。
然后,切下来的肉,给邻居这家分一些,那家分一些,他小叔家留大头,自家留着吃些、再卖一些换钱。
都是乡里乡亲的,没谁好意思吃独食。
烫好毛后,把猪蹄之类刮不干净的地方给烧一烧,然后准备剖了,今天真是像过年一样。
接下来,就没周恒他们什么事情了,只管休息,等着弄熟了吃肉就好。
倒是汪才俊看什么都稀奇,明明刚刚才帮着抬猪回来,都累成狗了——狗都没他那么夸张,结果现在还到处看人剖猪,切件,感觉很稀奇。
不过,人人脸上的笑容,那不是假的。
这种简单的快乐,真能感染到他。
而这边,几个小孩子正兴趣盎然的弄着羊拉罐,把里面的虫弄出来,有一个都开始准备弄一个小口哨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