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睿今天跟着他过来,在这里俨然成了团宠,这家伙今天突然见这么多陌生人,一下子竟然害羞起来!
所以那些大姐姐们见他容易逗,于是拼命的来逗他,就是想看他害羞!
可见男女之间的磁场,真是有着神奇的力量。
王睿被逗得与人合唱,也玩得很开心。
顾雪诗虽然与那些学生们打成了一片,不过偶然回过头来,看看江晓萱一个人坐在那边和人聊天,显得有点无聊的样子。
于是,她就跑了过来,喊她过去唱歌。
江晓萱今天不太想唱歌,说道:“那我去帮你们看着烧烤摊吧!”
鸡是村里人养的土鸡,本来做汤是最美味又营养的,但是现在场地有限,加上技术有限,只能搞搞烧烤了。
他们买下后,就让人帮着杀了,又用各种佐料腌好,现在只要烤烤就能吃了。
还有一些洋葱啊、包菜、韭菜之类的素菜,是女孩子们要点的,她们比较喜欢吃素。
江晓萱走过去,把一些鸡肉改成稍小块的,然后用一些细枝条穿起来,一粒肉一块洋葱,再一粒肉一块包菜,这么间隔着穿起来。
这样吃的时候,就有荤有素,不会太腻味了。
周恒则被学生们推耸着,让他吹奏一曲——他们都知道了,周恒是带了口琴来的。
盛情难却啊!
周恒这两年碰口琴都碰得少了。
每天上班那么忙,996都是好的,人的精力早就掏空,偶尔有个休息时间,也只想好好睡一觉,哪有心思干这些啊!
其实,他以前还想着,有闲钱了买个吉它再弹弹。毕竟他会吹口哨之后,对乐理也算是摸到了一点门,其余乐器也应该比较容易。
然而还是败在了时间上。
有时间学的时候,没有钱买吉他,等买得起了,又没有时间和心情玩这个了。
倒没有想到,回到家乡后,才有时间有精力重新拾起这些。
周恒拿出口琴,略试了试音,说道:“那……我吹首《凉凉》吧,怎么样?”
新歌没怎么练过,这首算是比较新的了。而他高中练的那些年代久远的歌,估计这些学生们可能没有听过。
一首《凉凉》也算是比较风靡了,单凭着歌的名字,就已经通用在各种聊天场合,是这些年少有能连续火好几年的歌。
很快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有个女生还说,要给他伴奏开头的笛子。
夜色之下,一阵清丽的笛音,响在了乡村河衅,那是《凉凉》的前奏,悠长而有韵味。
然后,周恒缓缓吹出歌词的部分。口琴那种特有的音质,吹奏这首歌起来竟然也那么适合。
周恒想起了高中时候,自己一个人照着曲谱苦练着,都是练的一些民谣,因为他总认为,民谣和口琴好像更配,有一股特别的气质。
那时候也没有多想什么,比如说学会一样乐器,在女孩子面前能显摆装x啊,能获得女孩子们的好感啊之类的。
那时候只是觉得,这个真好玩,还不花什么钱,到后来越吹越好听,还隐隐有了成就感。
想起那阵时光,突然觉得自己好傻,周恒不由得笑了笑。
那边,江晓萱烤着鸡肉串,随时翻动着,注意火候,时不时抬头看看吹奏着的周恒,也不由得莫名笑了笑。
大概是这样的夜色太撩人吧。
烤好的东西一落盘,立即遭人哄抢,不知道为什么,经过了她手的美食,总是格外的美味一些,虽然这些鸡肉,是别人早就腌好了的,不需要调味。
有人演奏着,有人吃着,有人小声聊着,火光掩映在每个人的笑颜上,照出了每个人的开心。
对于这些学生们来说,可能即使将来毕业了,但这次乡村的篝火音乐趴体,也不是那么容易忘记的吧?
毕竟,这么多人的荷尔蒙,都早已激发了人的大脑,这就是年轻的好时光啊。
一曲奏完,学生们很应景的疯狂鼓掌。
接下来,又到了他们各自的狂欢演奏时间。
周恒收了口琴,过去拿烧烤吃。还别说,土鸡烧烤出来,也同样好吃啊!再加上烤得也特别好。
江晓萱就连烤烧烤,也和别人不同,姿势分外的优雅,像是在修剪兰花枝一样的精致。
吃归吃,夸归夸,周恒笑道:“你手艺很不错啊!将来谁娶了你,那真是好福气!没想到你们有钱人家,还能有这么好厨艺的。”
江晓萱一笑:“怎么,你以为我们就应该混吃等死吗?”
“不不不,绝对没那意思!我以为你们家天天在饭店里吃嘛,大小姐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嘛。”周恒立即否认。
江晓萱又是抿嘴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