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久还是不说话。
“六百两?”
如果当铺老板留心叶久那微微颤抖的手指,可能会后悔自己喊这么利索了。
“六百五十两,不能再多了!”
老板有些心痛的捂住胸口。
“成交!”
就这样,一个小血珀珠子让这犊子干了六百五十两回来。
真不要脸。
其实也不怪叶久如此大惊小怪,琥珀这种东西在古时候确实是很稀有的物件,基本上都掌握在皇家贵族手中。
只能说,但凡叶久有那么点历史知识的话,这个血珀珠子就不只卖六百五十两这么个价。
也可能,她都不会选择卖。
回去付了诊金和药钱之后,瞧着只能勉强蔽体的女人,叶久抿抿唇,又奔向了街角的成衣店。
“老板,给我来两套衣服!”
这财大气粗的样子,真不敢想是叶久这个刚脱贫的人喊的。
“好嘞,小哥,稍等。”
老板上下打量她一眼便向帘子后面走去。
叶久这才反过味来。
小哥……叫谁呢??
一路奔波而来,好像搭话都称呼她为,呃,小兄弟?或是小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