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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分

作品:慢慢呻吟

作者:凸凹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提示中国人生存状态的书。呻吟,是因为痛苦,然而呻吟又无助于解除痛苦。它只是痛苦中的人们的一种自然的反应,一种精神的寄托,一支发自肺腑的、奇特的歌谣。本书便在这种奇特的歌谣声中,窥视人性中古朴而美好的成分,暴露怯懦和变态,将不同品质的人们放在一个极为特殊的时代环境里试炼,展现历史苦难的中国人的心灵史。

本书故事引人入胜,跌宕起伏,笔触在激越沉雄中,又不失机俏与幽默,颇具黑色幽默(或曰“红色幽默”)效果。本书在出版之前,其手抄本已在文化圈内流传并赢得广泛赞誉,被称为继《芙蓉镇》之后反映特殊年代农村生活的又一部力作。

正文

从昏迷中逃亡

——(慢慢呻吟》序

祝勇

历史永远是属于回顾者的。在历史中行走的人感觉不到历史的存在,就如同鱼儿感觉不到流水的存在,星辰感觉不到天空的存在。历史对于当时处境中的人具有一种天然的催眠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历史环境中,人们不大可能有清醒的自我意识和历史意识,这一发现会令我们陷入悲哀,但这却是无可奈何的事。诚如一位论者所说:“相对于时代和社会的伟力来,个人——我们常常强调的这个词——不仅是非常渺小无力的,而且可能是虚假的,也就是说,它其实并没有多少个人独特的——与他人相区别的——内涵。常常我们以为是个人性的经验和记忆,其实是时代和社会一手塑造的。时代和社会当然是大手笔,所以塑造的对象就不会仅仅局限于某个个人,而是广及一代人。几代人乃至一个或多个民族。”(张新颖:《·之六》,载《小说家》一九九九年第一期)

在二十世纪中国,一般人恐怕不必指望去逃避历史强加给他的规定性成长,这句话尽管带有些许宿命色彩,却在一定程度上表述出命运的深味。真正令人敬佩的不是历史的掌握者,而是个人的发现者——那些看得见自己的身影的人,一定有一双不同寻常的眼睛,可以让被岁月催眠了的知觉尽早苏醒过来——是从波平如镜的绍兴古城挟伞出走的鲁迅,是在锐利的痛苦中绽放成最美丽花朵的萧红,是把血雨腥风断然关在窗外的沈从文,是在光怪陆离的、碎片似的梦魇中触摸岁月肌肤的余华……是那些在深夜里拒绝睡眠的眼睛,发现历史的远景里浮现出来的不是冰冷的石头,而是鲜润的血r人心。

小说是一个民族的心灵史。这句话真的是名言中的名言,这句话一针见血地道出了小说的本质。小说的要务,便是从昏蒙的时间中醒来,发现夹在历史急流中的个体滋味,重新触摸历史在每个人的脸上打下的烙印,在艺术的真实中还原生命的痕迹。抚摸自己的疼痛即是抚摸别人的疼痛,感受他人的快乐亦是感受自身的快乐。小说的本质不是描述什么历史画面,而是真实的心灵图景。所以,小说总能为我们提供比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民俗学、人类学。心理学……丰富得多,也深刻得多的东西。描述历史过程是史学的事,史笔出自官衙,小说则源于市井。小说的出身,与小说叙述的私人性是吻合的,因而,无论从起源上看,还是自身属性上看,小说是最应具有民间品格的。反过来说,真正具有民间品格的小说,方可能是。大多数小说因被主流话语的溶解而“过期作废”了,而真正高明的小说,却是对岁月与人生的私人化解说。小说没有必要采用官方叙述,小说在本质上是排拒官方文本的。这正是小说的特点。如果说史学是历史的正本,那么文学便是历史的副本;如果说史学是为强者服务的,那么文学则往往是代弱者立言的;如果说史学因真实而虚假,那么文学则恰是因虚假而真实。在史学中个人如尘粉般微不足道,而在文学中个人则是一切。史学有史学的使命,史学难以摆脱被时世所改写的命运;文学则有文学的使命,文学(指真正一流作品)则因抵抗历史的催眠和岁月的同化而走向神圣和不朽。

自我意识的迷失一度使中国小说成为受控制的附庸并陷入困顿,而自我意识的苏醒又使中国小说走向复苏。感觉到那只“看不见的手”(即张新颖所说的社会“大手笔”)的存在,就是个人知觉复苏的标志。

凸凹的长篇小说《慢慢呻吟》叙述的便是特殊年代中国人的心灵史,其历史背景是人所共知的:从大炼钢铁的五十年代末到“普及大寨县”的七十年代中后期,共二十年的历程;地点是荒蛮的村落;人群则几乎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一堆面孔,是岁月的棋盘上星罗棋布的棋子,是复数的“我们”。他们当中有“左派”,但“极左分子”一样地古道热肠;他们当中有“右派”,“右派分子”却使小村落传统的生存秩序受到破坏。今天的人们实在不能以“好人”和“坏人”来区别他们,因为所有的人在同受煎熬,所有的心灵都需要抚慰。归根结底,他们都是常态的人,是被历史“催眠”、在岁月中失去了自我意识的芸芸众生,不过是完成命运给他们规定好的角色而已。他们的故事完全“合理”,他们的经历是共同的经历,如同作家筱敏所言:“一九六六年以后的事件看上去眼花缭乱,但以我当时一个少年人的眼光看去,却几乎没有哪一事件是轨道以外的,所有纷争与r搏都统摄于那惟一的信仰和理想。”(《游行》,载《作家》一九九九年第二期);然而,就在这些人们已经习惯了的历史痕迹面前,作家却以一种纯粹个人化的视角透视他们,作家自己在试图摆脱任何“催眠”,而以纯粹的民间立场(即个人立场)看待这些熟悉的昔人旧事,读者便感受到深邃的历史况味与彻骨的大悲悯。历史因他的回顾而显得残酷——尽管他采用的是平易的笔调,甚至还夹杂着一些黑色幽默——不,应该叫红色幽默。在凸凹的文本面前,伤痕文学与反思文学已经不再解渴。《慢慢呻吟》令人战栗和惊悚。这种感觉,还是在看根据严歌苓小说改编的电影《天浴》时有过,除此之外,已经许久不曾有了。

凸凹不愧是一名出色的文人型作家,长期的随笔写作(尤其思想随笔和读书札记)使他具备了鲜明的个体意识。这使他的作品显得高深莫测。当然他把他的个人意识隐含在背后,从不暴露,并不去破坏时间的连续性,小说便很好读,故事起落转合,让人拿得起,放不下。他的目光落在了千万个村庄中的这一个。九州之内不知能找出多少个翁太元、翁息元、翁送元、翁上元、翁七妹、南明阳、谢亭云……但他们一旦被作家选定,他们便同作家——还有我们——一道歌哭着上路了。所谓的“共鸣”,实际上是时代留在每个人身上的印记的焕发。作家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在公共生活和个人生活中设置的深刻的隐喻。这种隐喻,不仅是唤起我们对历史的重新思索,更提醒我们,我们现在仍处于。历史“之中,不要忘了保持清醒的神经。

整部小说中,我最敬重的是翁七妹和谢亭云。翁氏家族的男人们(以翁上元为代表)基本在昏蒙状态中扮演着命运安排给他们的角色——尽管他们很善良,生命状态也很粗放,但他们再挣扎,也不可能超越意识的最大外围限度。别人已经听见了他们本能的呻吟而他们自己却浑然不觉。翁家女性的自我意识则在不知不觉中苏生。苏生了,而又没有去处,她们依旧逃不脱时代与社会的宿命,这是生命的大悲恸,小说亦因此而显示了它的深刻与无情。翁七妹死后,翁上元终于惊醒:“他的亲人的墓x旁边,就留着他的墓x;他的墓x旁边,已早已给翁大元们留下了位置。x!生不生有啥个意义呢!”这是绝望中痛彻肺腑的天问。他们已经不甘于命运安排好的角色了。作家最终还是心软下来,让翁上元的儿子翁大元最终从冷酷的群山里走出来,让村庄看到了一点希望,就像好心的郑义,让世代没水的老井村,终于打出一眼清冽的井泉。

亚当夏娃因偷吞了禁果而知羞,人们亦因有了个人意识而陷入痛苦。知羞的亚当夏娃较之从前是一种进化,而醒者的痛苦亦比昏者的幸福更伟大,因为昏者的幸福与亚当夏娃的乐园一样在现实面前虚弱得不堪一击。痛苦是人类进步的一剂良药,一如雅斯贝尔斯所说:“谁以最大的悲观态度看待人的将来,谁倒是真正把改善人类前途的关键掌握在手里了。”

第一章

翁上元与他的三叔翁息元同庚,都到了娶妻的年龄。那天,他的父亲翁太元把他叫到身边——

“你三叔要到岭那边去相亲,得有个伴儿,你就陪他去吧。”

翁上元便陪着翁息元到岭那边相亲。

岭那边叫原岭,岭这边叫后岭。原岭占着水的源头,人出落的水灵,所以原岭多美女;原岭还有煤矿,煤矿多有事故,所以原岭的孤女寡母亦多。后岭这边,只是种地,人精壮,但穷,岭外的人绝少到这里攀亲;后岭的烟路,就只有通到原岭去。

翁上元与他的三叔翁息元到了原岭的刘家。刘家的老少很齐备地等着。媒人早已把消息捎到了,刘家把相亲的事很当事。刘老爹抽着他的铜杆烟袋,在烟雾里眯着眼。

“哪位是翁息元?”他问。

三叔翁息元赶紧走上前去,“我是翁息元。”因为心里有几分惊惶,身子怎么也站不舒展,不驼的腰背也显得有几分驼了。

“请坐吧。”刘老爹把翁息元让到土炕一边的矮柜上。

“那么你呢?”刘老爹间站在一边的翁上元。

“我叫翁上元,翁息元是我三叔。”因为不是翁上元相亲,他心里没有拘涩之意,回答得也流利爽快。答完话,他居然与刘老爹挨肩而坐,为刘老爹已有些抽不通畅的烟袋,又划着了一根火柴。

刘老爹显出很高兴的样子。

“给客人上茶。”刘老爹吩咐。

刘家大女儿便把茶碗端上来。翁息元捧着茶碗,久久不曾坐下,翁上元则接过碗来,咕嘟咕嘟喝了个干净,他的确渴了。

于是刘家大女儿便给他捧上了第二碗茶。

第二碗茶又被他喝光了,人家又捧上第三碗。

刚要伸手去接,看到三叔翁息元在狠狠地瞪他,便赶紧搪过手去,“谢了,我不渴了,喝不下了。”

刘家大女儿便把茶端下去,呵呵地笑起来。

刘老爹也笑了,咯咯地笑。

……

过了三天,媒人传过话来,说这门亲事成了。翁息元给媒人送上一个包袱,算是给煤人的谢礼。媒人收下礼,叫人把翁上元喊来。

“翁上元,你三叔给了我一份谢礼,等回头你还他,”看着翁上元困惑不解的样子,媒人哧哧地笑起来——  “刘家大女儿看上的,是你,是你翁上元。”

翁上元就这么白得了一房媳妇。

他的爹翁太元把他找了去,在无人的僻处嘱咐他:

“上元,你命不错,在婚姻大事上,你赢了个头彩,今后的日子也会很红火;但你不要张狂,不要把高兴写在脸上,在你三叔面前更是这样,咱们欠了你三叔人情哩。”

翁上元不明白,明明是刘家大女儿自己看上了他翁上元,怎么说是他欠了三叔的情呢?他嗫嚅着:“这叫怎么说的?”

“不要嘴犟,你和你三叔犯桃花相,不夹着点儿尾巴,你就真的招恨了。”

翁上元点点头,“我敬着三叔就是了。”

女方捎过话来,要男方接人过门。接人过门可不是一桩简单的事,按原岭与后岭的旧礼,得用驯毛驴接。在找驯毛驴的当口,日子耽搁了几天;不想,刘家大女儿竟自己找上门来。

刘家大女儿坐在炕沿上,喘着粗气,脸被汗沤得红扑扑的,像淋露的一朵桃花了。

翁上元激动得不成,拧了一条湿毛巾,要给姑娘擦擦汗。姑娘伸过手去,“把毛巾给我吧,我自己擦吧。”姑娘显得很大方,好像已经就是这家的人。

翁上元却拘促起来,站在地上,绞着双手,不知所措。

姑娘眨着双眼看他,他就更不知所措,索性跑出门去,蹲在一块坡地上,听自己的心跳。

“翁上元,你羞得哪门子?我都自己找上门来了,你还有什么磨不开的。”姑娘竟然也跟了过来。

“没,没,我只感到这福气来得太快了,不知怎么好。”

“那你就善待我,别让我受委屈。”姑娘说。

“那还用说,我会好好地疼你。”

“我们家人口多,我早就想嫁出去过消停一点的日子;女人早晚得嫁人,嫁了人就一了百了了。我一个人儿从原岭走到后岭,并不丢人,等明儿个去政府扯结婚证的时候,你得拉条驯毛驴驮我,不然会在官面上给你们翁家丢面子。”

翁上元觉得这姑娘真是通情达理的好女子,就像是老天派来为他思量冷暖、把握生活的使者,便不迭地说:“今后过日子,我一切听你的。”

“不,还是商量着来。”

“不,就听你的。”

“听我的,就赶紧回屋去,老人们都等急了,还会以为出了什么岔子。”

“是,回屋去。”

第二天,翁上元拉着驯毛驴驮着刘家大女儿,到三十里外的乡政府去扯结婚证。

办事人员板着面孔问:

“自愿结婚?”

“自愿结婚。”

“男方叫什么?年龄多大?”

“翁上元,今年二十。”

“女方叫什么?年龄多大?”

翁上元答不上来,回头对刘家大女儿说:“你说。”

“刘淑芳,现年十九岁。”

办事人员疑惑地看着他俩,“怎么来的?”

翁上元心里一怔,“没怎么的,骑驴来的。”

“驴呢?”

“在门外杨树上挂着呢。”

“你们俩先在屋里等一会儿,我去看看。”办事人员出去了。

翁上元心里毛惊起来,“人家是不是怀疑咱拐带妇女呢?”他心里没底,对刘家大女儿说:

“你叫刘淑芳,怎么不早告诉我呢?”

“你不知道,为什么不问问我呢?”

“哪想得起问呢,以为横竖都是自己的女人了,脸对脸的,名字不名字的,有什么关系呢?”

“这回,有关系了吧。”

“你说怎么办?”

“好办,一会儿你就听我说,我是女的,女的不说你拐带人口,他还非得说你拐带人口?”

好半天,那个办事员终于回来了。进门呵呵笑着——

“你这毛驴真听话,走小胡同七拐八拐的,你让它走哪儿它走哪儿。刚才用你的毛驴驮了一次脚,把两袋小米驮回西头的家里了,让你们久等了。”

两人悬着的心扑嗒落了地。

扯了结婚证,办事员把他们送出门,笑呵呵地说:“我姓潘,以后有什么事,就找我。”

“谢了。”翁上元强堆着笑说。出了乡政府大门,他嘟囔了一句:“有事找你,等我儿子结婚,还得二十年;二十年之后,你是活是死还说不定呢。”

听了这话,坐在驴背上的刘淑芳咯儿咯儿地乐起来,乐得双肩直颤。

翁上元牵着驴缰低头走着,驴背上的刘淑芳也感到极不自在。她说:“上元,咱说点什么。”

“是啊,说点什么呢?”翁上元也感到应该说点什么,但他的确不知道说什么好:本来两个不甚熟悉的人,竟扯了结婚证,要做亲密得不得了的生活伴侣,他感到不可思议,也莫名其妙。他回过头去,想同淑芳搭句话,却被淑芳的美丽惊呆了口舌——淑芳柔韧的腰肢随驴背的起伏而摇曳着,摇曳出无限风情;淑芳的小嘴紧抿着,但仍抿不住一丝浅浅的笑;一张白净的小脸儿上,有两朵不浓不重的红晕……翁上元不知道是一种怎么样的美,但他感到她生动得了不得,让他心跳不已——

“淑芳,你让我心跳得不成。”

“是不是怕养不活我?”

“不,你好看,好看得不得了!”

“你眼前是个新鲜劲儿,时间长了,你就觉得我不好看了。”

“哪会呢,好看就是好看;就像老汤腌菜,汤涸得好,时间越长,菜味越好。”

“你净瞎比方,我一个大活人,怎成了一缸老汤了?”

“我不会说话。”

“你会说话,你能打出别人打不出的比方。”

翁上元嘿嘿地憨笑起来,他这一刻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因为他被淑芳的生气感染了,觉得淑芳是个很活泼的女人;跟活泼的女人过日子,不会憋屈二活路多得很。他问淑芳:

“我跟三叔一块儿去相你,你怎么就看上我了。”

“你高,你白,讨人喜欢。”

“那三叔呢?”

“三叔又矮又黑又瘦,让人感到憋屈。”

“三叔有钱。”

“我跟的是人,又不跟的是钱。”

……

翁上元很激动,想靠近淑芳,没想到那头驴很执拗,拱了翁上元一下,并趁机打了一个宏大的喷嚏,使翁上元一下子跌在地上。刘淑芳禁不住大笑起来,哈哈……(呕欠),哈哈……(呕欠),每一组笑的最后一个音符都是一个“(呕欠)”字,是爽得不得了,爽得要死。翁上元干脆坐在地上,听刘淑芳那奇特的笑。这个女人,不仅活泼,而且还很放得开,将来的生活,她会主宰一切的,不信,走着瞧吧。翁上元极敏感地想。  “上元,你慢点起来,你看你右脚那块儿是个什么?”

翁上元随声而望,眼睛一亮,“是钱。”

他捡过那张纸币,抖了一抖,“真是钱,五块钱。”

“翁上元,你小子真有命!”刘淑芳尖呼一声。

“真是哩,我真他妈的有命,既捡媳妇,又捡钱!”

五元钱,在五十年代,可不是一般的概念,那几乎就是一笔巨款。

翁上元正是用这五元钱,把婚宴置办得齐备而妥贴了。

翁大元、翁息元这一辈儿有哥们儿六个,加上村里掌事的,女方送亲的男客,有一桌酒席便可以打发了;翁上元这一辈儿也是哥们儿六个,加上几个叔伯兄弟,正可再置备一桌。山里有一重老礼,妇女必须是上了年纪的,上一辈儿的才可以入席,几个伯母、叔婶再加上女方送亲的女客,也正好凑上一桌。所以,翁上元的婚宴充其量就是这三桌酒席。r、菜、蛋、粮有自产,实际开销的就只有烟、酒、茶、糖,说翁上元用五元钱便把婚宴置办齐备,当不是诳人之语。

酒喝到兴处,几个兄弟开始打酒趣,硬要新嫂子刘淑芳也喝上几杯。刘淑芳正推辞间,兄弟们的几杯酒已一齐举到眼前。刘淑芳已没有了退路,接过其中的一杯,施了一个谢礼,慢慢地喝下去。没想到酒杯一端,几个兄弟更有了说辞:

“不能偏心眼,兄弟都是一样的,要喝,兄弟敬的酒就都得喝下去。”

刘淑芳表现出惊人的爽快,“喝,兄弟的酒都喝。”

酒喝下去之后,刘淑芳的脸上放出动人的光彩,在场的汉子无不为之心动。兄弟们的兴味便更盎然起来,一起哄着,来敬第二轮酒。

翁上元过来挡驾,“淑芳她不会喝酒,硬喝几杯给哥们儿们助个兴子也就罢了,莫再哄了。”

翁上元不挡则已,一挡倒激起了汉子们的犟劲,反而不依不饶了。翁上元劝挡的声音被激昂的叫酒号子淹没得无声无息,他感到无能为力。

刘淑芳反而没有一丝窘色,“好,好,只要兄弟们高兴,嫂子也就豁出去了;但有一个条件,日后,嫂子说话在你们面前得算数。”

“嫂子说一不二。”几个兄弟高声应承。

一个兄弟敬上一杯酒来,淑芳一手接过,“兄弟,日后嫂子叫你做只羊——”

那个兄弟双手往头上一竖,“那我就咩、咩、咩……”

刘淑芳一饮而尽。

又一个兄弟端上一杯酒来,淑芳还是一手接过,“兄弟,日后嫂子叫你当一只公j——”

那个兄弟脖颈往上一耸,“那我就咯儿、咯儿、咯儿

刘淑芳便又一饮而尽。

新一轮酒喝完,刘淑芳己脸红如蟹,嘘气如风,兰步如蹈,嘴上高声喊着一个字“喝、喝、喝喝……”

于是满场都是烂熟的笑声。

的气氛,使几个叔公也兴奋起来,“淑芳,咱岭前岭后有个说法,叫作‘三天之内,没大小’,叔公们也都敬你一杯。”

刘淑芳便笑着要去接酒杯——

“做叔公的怎么这么不正经,这不是趁火打劫么!”翁息元站起来,脸色严竣肃然。

几个叔公怔了,索然地落了座。

翁上元感到气氛有些生涩,便腆着笑脸依次敬几个叔公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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