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按照星期天的提示,约翰威克开着野马1969,轰着油门从机场到纽约市区,一路吵醒了半个纽约市区。
等到了北布鲁克林区看到不少拿着长短枪对着他大骂的人,才老实起来。
接近维戈-塔拉索夫的夜总会时,车速已经降到了30码,拐进离夜总会几十米远的小巷里。
熄火,下车,锁好车,约翰威克有些担心看了看自己的四周。
担心自己任务完成后,这辆9成新的野马会不会被北布鲁克林的混混们给拖走。
麻蛋,谁要是敢偷我的车,我就把谁干掉,约翰威克心里发狠的嘀咕道。
没让约翰威克多想,星期天的声音就传到他耳朵里,
“威克先生,塔拉索夫夜总会的三维地图已经显示到眼镜上,您最好戴着眼镜观察仔细后再行动”。
“明白”,
戴上眼镜,三维地图很快就显现在约翰的眼前,星期天给他介绍的同时还不时的缩小放大地图。
“威克先生,这条路线暂时是接近维戈-塔拉索夫最安的路线,您行动后我会根据我所得到的情况适时指引您”。
“好的”,再次检查身上的设备,背上背包,按照星期天的指示在离夜总会不远处的垃圾箱里拿到卡隆派人送过来的电棍。
戴上黑色口罩,接着夜色掩护利用下水管爬上6层顶楼。
上楼后低着身体观察片刻,“威克先生,所有摄像头还有5秒钟会进入视线盲区,您有4秒钟跑到楼梯间”。
“5、4、3、2、跑”。
星期天刚说完约翰威克就像猎豹一样冲向楼梯间,最后几米,星期天那不带感情的声音忽然说道“趴下”
一个打滚,约翰威克猛的趴在楼梯间的侧面,趴在地上等着星期天的指示,几分钟后,“4秒钟安时间”。
爬行几步来到楼梯间门边,4秒后,约翰威克又趴在天台上,等了几分钟,安后,
拿出身上的开锁工具打开楼梯间的房门,一个闪身进入楼梯间,小声的关好房门。
靠在门上喘了几口气,心里叹息几声,这有了女朋友体力比以前差不了少,特别是这女朋友是个30多岁,模特出身的成熟女性,看来以后得好好规划自己的锻炼计划了。
按照星期天的提示和自己十几年杀人经历培养出来的直觉,约翰威克从6楼杀向3楼,沿途的5打手保镖不是被他敲晕了,就是被电晕了。
在连续电晕2个人后,被电的第3个人被电后口吐白沫,颤抖十几秒就去见撒旦了。
‘fk’,看了眼手上的电棍,拖着挂了的打手进一个空房间后低声咒骂一声,
没想到这东西威力真的很大,只是多停留了那么零点几秒,人立马就不行了。
既然已经死人了,约翰威克没再顾忌会不会电死人,偷袭时能用电棍就绝不用拳脚,
经过最后一个走道时,3个拿着乌兹冲锋枪的打手就停在办公室大门外,思索十几秒没办法悄悄接近的情况下掏出手枪‘咻咻咻’三声,干掉3个打手。
一路硬闯来到3楼维戈-塔拉索夫的办公室外,站在门外,听着入侵进夜总会主机的星期天讲解着办公室里的情况。
听到办公室里就维戈-塔拉索夫一人时,约翰威克站定喘了几口气,拍拍粘了灰的西服,理理头发,整理妥当后,约翰威克敲敲门“笃笃笃”。
“请进”,门里传来允许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