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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重生娱乐圈之我是传奇 > 第92节

第92节

随后,后面的人也打开了其中一辆梅赛德斯的车门,勋世奉从车子里面走下来,这次有些不一样,他没有带他那些白人保镖,而仅仅是带着司机和助手一般的人物。

果然,‘大堂哥’镇得住场面。

燕城毕竟是共产党的天下,这里又偏远,似乎都没有经过改革开放的洗礼,实在不适合那么嚣张开着迈**,带着等同于王室成员保镖一般的安保人员招摇过市。

勋世奉的举止依然很沉静,只是他修长挺拔的身材和身上万古不变的深色手工西装,以及国王般的存在感,让他和周围的官员立刻泾渭分明,说鹤立鸡群也不过分,因为他没有官员们那种‘公仆’的朴素感。

为什么会是他呢?

万荷千峰园的主人为什么偏偏就是他?

那份‘苏离’和‘勋世奉’之间的、长辈们订下的单方面的婚约,对于他,除了是资本扩张的手段之外,还算什么?

这个园子里面的所有东西,一草一木,对于我都是稀世之珍。

更不要说爷爷拼命呵护下来的瑰宝,这些经历了乱世、抗战、解放战争还有文革而保留下来的古董字画,虽然曾经是苏氏家族的私人收藏,可终究还是属于整个世界的。

我爷爷生前一直想建一个博物馆,可以永久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展示这些民族文化的遗产,可是目前,它们都属于一个财雄势大的资本家,也许,终此一生,再没有面向大众的机会了。

在英国的时候,勋暮生曾经告诉我他哥哥向一个教堂收购一副被纳粹杀害的艺术家的作品,人家不卖,他们给的回答就是,这些画作应该被人们看到,如果挂到你的城堡里去,它们将永远无法面对大众。人们需要看到这幅画作。

勋世奉的回答:letthembuyit,letthembidme.(让他们买下它,让他们出的价格比我还要高。)

也许他外表彬彬有礼,冷淡又自持,其实骨子里,他是一个具有极强独占欲和征服欲的男人。普林斯顿的毕业生有很多,mit的博士也不少,只是在最黄金的年纪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却是凤毛麟角,我想,性格才是勋世奉成功的最重要的原因吧。

他们进入祖屋的院子。

不能再看了,我收了心从晚枫亭下来,向外走。

其中一辆奥迪车的司机问我,“谁?怎么还在这儿?”

我,“游客。”

“游客?快走吧,这里不对公众开放了。”

“好。”

祖宅外面有一座古香古色、雕梁画栋的大门,虽然早已经没有了摇曳着的烛火,不过夜幕总是把不那么明亮的灯光压的若明若暗的。

我在大门外面。

我看见勋世奉在这座大门里面。

他听见了声音,停下脚步,慢慢转过身体,有些面无表情的看着我,似乎我是一个跑错了场的演员。

至于我,只是觉得眼前的心情异常复杂。

这里原本属于我,今天却属于他。

我在门外,他在门里。

可是,我却似乎是走过了千山万水来到这里,与他相遇。

……

然而,我什么都不能说,最后,也只是冲他笑了笑,终究还是离开了这里。

我到外面,过了上下班的高峰,燕城的道路上显得有些冷清,我的手机有震动,我低头看着来电显示,划开了屏幕。

“alice……”

“是我。”

“既然到了燕城,一起吃个饭吧。”

……

很久很久,我没有说话,电话那边的勋世奉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安静着,似乎我们的通话已经结束。

可,并没有。

终究,我回答,“好。”

82

答应和勋世奉吃饭,我忽然发现,自己没有合适的穿着。

我带出来的衣服不多,只有牛仔裤和衬衫,毛衣,外套和匡威的鞋子,穿这样的衣服与勋世奉吃饭,这种违和的感觉,就好像听到郭德纲与周立波宣布订婚并且发誓一生相亲相爱一般。

我想至少去买一条裙子。

可是小城市里面实在没有可挑选的余地,市中心的荔枝百货大楼中,只有一个名叫白领的牌子还算凑合。只是,那里的一条裙子不但需要5000元+,更雷的是,它们的设计全是令人淡疼的水钻和无语的蕾丝,穿上不像一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的白领,而像乡镇企业家的风骚的小老婆。

最后,我还是只能穿球鞋、牛仔裤和衬衣。

我能做到的就是把手机放在兜中,不要拎着那个据说能令他发狂的桃粉色机车包。

从小旅馆的镜子中,看着我这身穿着。

忽然想起来,很多很多年前,我第一次在伦敦见勋世奉,似乎,也是这样的打扮。

那个时候,勋暮生父亲的葬礼结束后,勋世奉大约控制住了局面,他从纽约飞伦敦开金融会议,可以抽出1个小时的时间看看弟弟,并且请我们吃顿饭。

于是,我和勋暮生奉命开车从三一学院到伦敦,去觐见勋世奉先生,外加领饭吃。

因为复活节考试周刚过去,我和勋暮生经过了各种paper,coursework,assignment,外加exam的洗礼,我不但写了自己的作业,还帮他这只不靠谱的笨熊写了一半的作业,于是我就被摧残的活像一只直立行走的僵尸,木讷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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