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身上香香的,唐子朝忍了忍,没忍住,抱住他嗅了一口。
真香,闻起来和牛奶糖似的。
抱起来也软乎乎的,比玩偶还舒服。
盛世嘴里吃着糖,没有余力去思考小哥哥在做什么奇怪的事。
“小兔子,到我家来住好不好?”唐子朝对盛世爱不释手,开始得寸进尺地畅想将他据为己有,“我当你哥哥,以后我罩着你!”
只要小兔子同意当他弟弟,他就能随时抱他了。
唐子朝觉得自己真是个天才。
“不好。”妈妈还没教盛世如何礼貌地拒绝别人,他只能直白地对唐子朝说:“我有哥哥的,他比你大,也比你高。”
唐子朝:……
唐子朝微微挫败。
他冥思苦想,终于双眼一亮。
“那你给我当媳妇!”唐子朝兴奋道,“你总不会有老攻了吧?”
小兔子给他当媳妇就得跟他睡一块,那还不是想抱就抱?
爸爸就常抱妈妈,虽然每次在他面前抱都被妈妈打。
不过小兔子这么软,打人应该不疼,他扛得住。
“啊?”
盛世呆了呆。
他对老攻和媳妇的认知不是很清楚。
是和爸爸妈妈那样,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给他讲故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