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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春光无限好》 > 第 7 部分

第 7 部分

我却仍没泄出,只能恨恨的骂了声“真没用”穿上衣服去玉凤家。先要洗个澡,再跟玉凤亲热一下,憋着放不出来真是挺难受的。还得研究研究欢喜大法,这样下去会把我憋死,除非每次都跟她们两人一块儿,很不方便,我想定有办法收放自如的,只是我没发现或者功力不到吧。

第三章 厨房是个好地方

等到了玉凤家,玉凤正在做饭,呵呵,还是包饺子,要说什么东西我百吃不厌,那就是饺子了,但包饺子很费时间,好在玉凤的时间很宽裕,所以动不动就包饺子给我吃,我现在一顿不吃玉凤的饭就难受。

我忙洗了手,要帮忙,我只会隶皮,包就不太在行。没有老爸老妈这几年,我还真没大吃过饺子,曾经自己摸索着做,可是做出来的根本不是饺子,也只能死了这条心。过节时,玉凤会送过来一些,我那时就异常喜欢吃她的饺子,到了现在,我仍是恨不能每顿饭都是饺子。

玉凤的手很快,我隶皮的速度跟不上她包的速度,她纤细修长的手如弹琴一般,优美秀雅、轻盈跳动,眨眼间一个饺子出现,我赞叹,这简直就是艺术呀。

我们边做边聊着天,聊起了我的干爸、干娘,我说起我当初是怎样认识干爸,把玉凤逗得笑个不停;我一句没爸没妈的孩子早当家又把她惹得难过了好一阵子,说是以前对我太过粗心,以后一定要好好弥补。我又提出我的设想,想进一步扩大大棚的规模,现在的有些供不应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果扩大规模,可以到市里去联系饭店、酒店,一定会更赚钱,玉凤也赞成,但建议等一阵子,过一年,将大棚的所有技术都掌握了再扩大,否则,如果有什么不周之处,损失太大。

我们正兴高采烈的讨论着,大门忽然铛铛作响,有人敲门,小狼在汪汪的叫。

我出去开门,却是宋思雅,穿着件杏黄的面包服,围着水红的大围巾。被冻得通红的俏脸,在灯光下白里透红像花朵一样娇艳,有股说不出的楚楚动人。

玉凤见是宋思雅,忙让座,笑道:“宋老师一定冻坏了吧,快、快,到炉子前烤烤火。”

宋思雅笑着谢了,可能察觉到在我唯一的亲人面前也不必太客气,所以并不显得拘束,坐在炉子面前烤了烤手,道:“包饺子呀,我来帮忙吧。”

说完洗了手,不顾玉凤的反对,帮忙包了起来。

光是玉凤一个人包,我就忙不过来,两个人我更是手忙脚乱的跟不上,最后,两个人嫌我隶的面皮太过难看,把我赶走,让我一边待着烤火去。我看着四只嫩白纤细的小手,眼睛都挪不开了。玉凤的手形极美,像尖尖的竹笋,思雅的也是,只是稍胖一点儿,伸直了会出现四个小r窝,挺可爱的。她明显没出过什么力,手上平滑没有茧子,玉凤的手掌则有一层茧子,显得有些粗糙。

思雅有些受不了我的目光,狠狠白了我一眼,我这时当然不会老老实实去百~万\小!说,在旁要跟着玉凤学包饺子。可惜我不是那块料,包出来的东西自己都不想吃,才死心作罢,只好拿本书坐在炉子旁边看,耳边听着两人低声谈笑,不时传来咯咯的笑声。可能是思雅很久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对温柔的玉凤有孺慕之情,像母女一般,我看到她们这样,心中也很温暖。

外面已经起风,呼啸声充斥在天地之间,将窗户刮得啪啪响,屋里的炉子藉风之势呼呼的响,旺得很。玉凤跟宋思雅对着头,一边包饺子一边低声说笑,不时把如水的目光投到我身上。她们谈论的一定是我;我则在炉子旁静静的烤着火,看着她们。在灯光下,一切变得有些梦幻来,像是两朵美丽的花在灿烂的绽放,我感觉有些醉了。虽然这种感觉我不常有,因为我酒量很大,很少醉过,再者,我也很少有喝酒的机会。

两人看着我呆呆的目光,齐声大笑,我也呵呵的跟着笑。屋外呼啸的大风使我觉得屋里更是温暖如春,我的心更是甜蜜,这样两个美人都把心系在我身上,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我虽然想一手搂一个,将两人紧紧搂在怀里,但残存的理智告诉我,还是先忍忍,会有机会的。

我的目光不时与思雅的目光相碰,她就忙避开,显得很害羞,可能是因为玉凤在场吧。她越是这样,我越觉得她可爱,就越是盯着她的眼睛;她偶尔看向我,见我仍是盯着她,忙避开,过一会儿,再向我看看,仍是被我逮到就再避开,周而复始。我被她娇羞的样子弄得柔情满怀,而玉凤的目光里则有一丝取笑,我初始瞪她两眼,发现没有效果后只能是避开了,就跟思雅避我一般。这叫风水轮流转吧,我们三人的目光不时碰撞,传递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空气中好像漂浮着醉人的香气,弄得我晕呼呼的。

吃完饭,我要送思雅回学校,玉凤找出一件大氅让她穿着;怕她冷,又给她拿了一床棉被。后来又提出一个建议,让她到自己家来住,跟她一块儿,而我住到西间去。我当时吓得忙不停的给玉凤使眼色,这不是要我的命嘛,她来了,我可要受罪了。还好,思雅没有答应,说这样太麻烦,等以后再说吧,我心中大呼“万岁”一出来,大风就吹乱了她头发,真是好大的风呀,是正宗的西北风,最冷了,吹在脸上如同被刀刮过,还不是那种火辣辣的疼,而是冷到骨子里的疼。我一出门就紧紧搂住她,平时,我们还真没有那么亲热的搂在一起,老天制造的机会,我当然不会放过,顺势搂住她,她也没有挣扎,倚在我怀里,顺着风向学校走去。

路不远,很快就到了,把她送到屋里,屋里并不冷,炉火很旺,原来的床早已经被我改成了炕,炉子的生法跟玉凤家一样,因此炕很热。我看到她炕边还放着一根粗木g,看来是防身用的。我知道她自己一个人仍是很害怕,但没想到害怕到如此的程度,她坚强的意志竟能使她在这里待这么长的时间,心中不由得有些敬佩,不禁有些惭愧自己的自私。我确实应该让她住在玉凤家里呀,像她这样,夜晚担惊受怕的,不知道是怎样一夜、一夜熬过来的,她受的罪可想而知了。

我坐在她的炕上,看着她正脱着那件厚厚的大氅,问道:“晚上你一个人害怕吗?”

她停下来,望着我,笑道:“说实话,很害怕,但有什么办法?只有咬牙挺着,我相信你的威慑力,没人敢动我的。”

我开玩笑道:“呵呵,那你跟我交往不会是为了让别人不敢动你吧?”

她面色一变,有些恼怒,道:“你真这么想的?说实话,如果我想走没人能拦住我,也没有必要为了保护自己来跟你交往,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说着拉开门,指着门外道:“天很晚了,快走吧!”

一阵风顺着开着的门缝吹入,带进一股冷气。

我没想到她反应这么大,看来真是生气了,忙把她拉开,关上门,道:“好了好了,是我说错话了,只是开个玩笑嘛。其实我也挺好奇的,我这么一个穷小子,有什么让你看上眼的,现在的人找对象都是要看做什么工作的,像我这样的,就是打光g的命,谁会愿意嫁给我呀?再看你,人长得漂亮不说,还是教师,是吃国家粮的,什么好样的人找不到呀,又为什么看上我呢?”

她坐到了炕上,狠狠白了我一眼道:“谁知道我为什么看上你这个家伙了,这就叫鬼迷心窍吧。你也不必那样小瞧自己,依我看,你可是很有前途的。再说,铁饭碗早晚会被打破的,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再过十年或者二十年,政策一定会变的。”

我被她说得有些微微得意,随之静下心来,暗凛自己的修养还不到家,随后想到铁饭碗的问题,忙跟她讨论开了。她的知识真的很渊博,我虽然也读了很多的书,但与她相比有最本质的差别,那就是系统化。通过与她几次的讨论,我终于找到了最根本的东西,找到我读书的缺陷;没系统!这对我的触动很大,对我以后提升思考问题的思维方法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说了很长的时间,我终于发觉天有些晚了,忙告辞出来。临走前,我让她明天开始住到玉凤家,对她说玉凤不是外人不必客气,她答应了,看得出她很高兴。

回到家,玉凤坐着睡着了,头发已经披散开来。她垂着头,几缕发丝从额前垂下,更增几分慵懒,我本来有满腔的欲火要发泄,但看玉凤有些累,只能忍着了。把她抱到炕上,她被惊醒,揉着眼睛道:“回来了?一不小心就睡着了,外面挺冷的吧?快上炕睡觉吧,被窝已经热了。”

我看她眼睛似闭非闭,仍在迷糊,就帮她把衣服脱了,没有东摸西摸,很快把她送到被窝里,然后再给炉子加上煤,飞快的脱了衣服钻到了被窝里。我跟玉凤的身上都是一丝不挂,我将睡着的她抱在怀里,温暖的身子抱着很舒服,使我很快的睡着了。

隔天,我与玉凤吃完饭刚到大棚里,就听李玉姿说李明理被公安局抓了,因为打人的缘故。卫强去看,但不让见,说是被拘留了。我不禁大喜,这是我的好机会呀。

细问之下,我倒有些惨然。原来是因为李明理的女朋友竟跟别人睡觉,被他当场逮个正着;他红了眼,把那个男的打得吐血,最后竟把那家伙打成了植物人,公安局当天就把他抓了进去。

我对李明理一直深有好感,他并不像别的小痞子一般混,没做什么坏事,再说很聪明,为人稳重干练,可惜运气不好,碰到了那样的事。那种情况,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不打人的。

我细细想了想,他这个案子看似很小,只是打个人罢了,但那人已经成了植物人,他家里人说不定放弃了希望,很快会死,那罪可就大了。杀人偿命,自古皆然,如果人没死,将来的费用也是李明理所无法承受得起的。这件事还真不好办,只能尽力帮忙了。

我先让李玉姿回家把她的自行车骑来,我要去镇理托人。魏强一瘸一拐的跟着过来,大棚是谁也不让进的,李玉姿倒也没敢把卫强领进来,他在我的门口待着,见我过来马上陪着笑意,道:“徐哥,麻烦您了,无论如何要把明理保住哇!”

我点点头,道:“尽力吧,我也想把他弄出来,不过这个事情弄得太大了,人命官司呀,不知道能不能办好。好了,你在家帮忙安抚他的家人,不要着急也不要闹腾,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先得把他给吓住了,才能把李明理家吓住,这样李明理如果能出来,他们自然会感激涕零了。

他忙不迭的答应,点头哈腰的,可能是看在我给李玉姿每天一块钱的分上吧。

我对两女摆摆手,骑着车子向镇上行去。

到了镇上,我先去了干爸家。干娘在家,干爸还在上班呢,我对干娘说了这件事,她笑道:“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呢,你去找你范叔不就行了吗?”

我笑道:“我怕给范叔找麻烦。”

干娘用秀白纤细的手指点一下我的额头,笑道:“你这个小滑头,什么麻烦,还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的事。先找人去那家吓吓他们,理屈的一方在他们,那个人是找打,再看看包点钱行不行,只要他们不追究了,那就好办了。”

我忙拍马p道:“还是妈厉害,这事一说,变得这么简单。”

干娘端来一碟瓜子,笑道:“你就别给妈灌迷魂汤了,说,到底有什么求妈的?”

我坐进沙发里,开始嗑起瓜子,道:“我是想问问妈,去求范叔办事用不用带点什么东西去?我还不大了解他,不知道他喜欢什么。”

干娘惊异的盯着我,秀目圆睁,看了又看,像不认识似的。我被她看得莫名其妙,摸摸脸上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忙问道:“怎么了?妈,有什么不对吗?我都被你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干娘噗哧一笑,轻轻打了我一下,道:“我是想看看你到底多大了。你这个小家伙确实有点可怕,考虑事比大人还周全,怪不得你爸一个劲的夸你,我还不以为然呢,现在我才知道还是他眼睛毒,找到了你这么个小怪物。”

我笑笑,道:“妈你可别这么说,我是小怪物,那你岂不是成了老怪物了?”

干娘咯咯一笑,道:“小东西尖牙利嘴的,你范叔呀,跟你爸交情不一般,当初你爸救过他的命,他们就跟亲兄弟似的,你如果带东西去,定会惹得他不高兴,不如空着手去。再说,他喜欢练武,你教他两手,他就会高兴得不知东南西北了。”

我点点头。又跟干娘说了会儿话,就去找范叔。

派出所就在镇政府大院里,小屋不大,可是挺威风,用的是烫金大字,通个南北门。南门朝向街里最繁华的中心一条街,北门通向镇政府大院,这样方便人民大众嘛。

可是人们对派出所有根深蒂固的恐惧,都把它当成以前的衙门,进了衙门出来可就脱层皮呀。看着大街上走来走去的人们就可以发现他们潜意识里的想法,有的故作不屑的瞟两眼就不看了;有的根本不去看;有的看两眼忙把眼睛移开,深怕得罪了里面的人,把他抓进里面。在人们的观念里,从那里出来的人都不是什么善人,无意识中把他们涂了点灰暗的颜色。

我其实对派出所也有这种意识,对那里有种恐惧感。

当我硬着头皮,自己给自己加劲,进了那里发现这些穿警服的人很和气,并不是想像中凶神恶煞般模样,里面五个人正开着玩笑,气氛很轻松,心才放下。

当我说出找范叔时他们更是客气,有个年轻漂亮的警花姐姐领着我到了范叔的办公室。

敲门,喊了声报告,里面传出一声严肃的回应:“进来!”

这位警花姐姐身子笔直,推开门,道:“范所长,有人找。”

声音清脆,活泼中带有一股英气。

范叔正在看着东西,抬头见是我,哈哈大笑,朝那警花姐姐挥一挥手,警花姐姐把门带上出去了。

范叔笑道:“子兴,怎么到这里来了,是不是良心发现,急着教我功夫了?”

我笑道:“范叔,看你说的,我来看看你都不行呀?再说了,我教的那套功夫是绝对的真功夫,那可是易筋经呀。现在的易筋经抄本满天飞,你找几本看看,与我教你的一比较就知道好坏了。这可是我师傅独门的功夫!”

范叔呵呵笑,拉开桌子的抽屉拿出几本书,扔到桌子上,道:“喏,看看,我可找着不少。”

我拿起来一看,果然都是易筋经,可惜都是健身c层次的。

这时门又响了,又是那漂亮的警花姐姐进来,端着两杯水,送给我一杯,然后出去。刚才进来时心情紧张,没注意看。她的警服很贴身,将玲珑的曲线显露无疑,走起路来步伐刚健,p股一扭一扭的,别有一番风情。而且她的美貌与表姐李红杏不相上下,堪称一大美人!

范叔见我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像摄影机的镜头一般,大声咳嗽了一声,我吓一跳,忙把目光收回,装着认真翻书的模样。

他呵呵坏笑,一点儿没有长辈的尊严。

我恼羞成怒的盯着他,他刚拿起水来喝,被我一盯,冷不防被水呛着了,不停的咳嗽起来。

我有点幸灾乐祸,道:“小心点儿,咳嗽也会要人命的!”

开完玩笑,我们之间的关系更近了些。我问他练功的效果怎么样,他说没什么感觉,只是精神好像更充沛了,好像是练对了,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最后,我才说了自己的来意,问他有没有办法把李明理弄出来。他皱着眉头想了想,最后大手一拍桌子,说声:“没问题!”

倒是颇有些气魄,能看出派出所所长的气象。

说完了话,已经近中午了,当然要到干爸家吃饭了,他也厚脸皮要去找干爸喝酒。

事情已经解决,我放开肚子大吃,肚子都有些发胀,弯不下腰,出来时差点儿连自行车都上不去。

回到家,玉凤与李玉姿都在大棚里,见我回来,忙问事情办得怎么样。我什么都没说,只道明天李明理就会回来了。两人的目光有些怀疑,让我颇感失败,这么不相信我,她们应该一脸崇拜才对嘛。

傍晚,我用牛车将宋思雅的行李拉到了玉凤家,两人一人一间屋,她算是正式住进了那里。我呢,只好回到自己的家了,从此要告别玉凤那柔软温暖的身子了。已经习惯搂着她睡觉,独自一个人不知还能不能睡得着。想想就发愁,还好有李玉姿在那里,晚上让她值班,搂着她睡也是聊胜于无吧。

得赶紧把思雅给办了,也好能享齐人之福。但我知道思雅不是李玉姿,她的思维很独立,对是非的观念也很牢固,并不是那么容易能被说服的。真不知道能不能接受我跟玉凤呢?实在不行,只能放弃她了。想到这里,我对她有些愧疚,在我心里玉凤是第一位的,可能对思雅有些不公平吧,她这样出色的女子,在哪里都是被人当成宝的,都是被人捧在手心上,到我这里,地位就不行了,如果她知道我的想法定会伤心欲绝。

第二天,一辆三轮车跨斗摩托警车驶进了村里,车上坐着三人,一个骑车的,斗里坐着一身警服的漂亮女子,后面坐的是李明理。车速极快,声音很响,到了李明理家门前,一个漂亮的急煞车,车一个甩尾停下。李明理下来,不住说谢谢,请他们进屋喝杯水,那漂亮警花姐姐淡淡道:“不必了,我们还要去徐子兴家送点东西。”

说完,潇洒的摆了摆手,车油门增大,轰鸣一声s了出去,当真是来去如风。

这时已经有很多人过来围观了,大伙对警车是很敏感的,都以为谁又犯什么事了呢。

这些,都是卫三子事后告诉我的,他说话的神情好像看到了仙女一般,不住的赞叹,连声说太好看了,那场面比戏里好看多了。呵呵,原来不是说那女的好看呀。

他们确实是送给我一些东西,原来是干娘买的一些鱼跟牛r,说让我补补,最近我有些瘦的迹象。

我忙让旁边看呆的李玉姿去装些黄瓜与番茄。那漂亮的警花姐姐叫朱倩,她一个劲的摇头,说不能要,要不所长定要批评他们。我笑道,这些是给大家吃的,根本不是什么贵重之物,我这里随处都是,再说不让范叔知道不就成了嘛,好说歹说才让他们收下。其实大家也心知肚明,现在的黄瓜与番茄可是贵的很,他们那点工资根本舍不得买。最后装了一大尼龙袋,放在车斗里,她只能坐在后座上了。

把他们送走,李玉姿还一个劲的心疼,说给得太多了,这些东西是没必要给他们的。我嘻嘻一笑,没跟她废话,倒是玉凤眼里的敬佩让我心里美滋滋的,她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当然知道这里面的道理。

当时,警察是让人敬畏的职业,连村里人吓孩子都用“让公安局的人把你抓走”之类的话,这样孩子们潜意识中就害怕警察了,长大了,这个思想也扎根了。

透过李明理的事,我的声望无疑是得到极大的提高,几乎人人都知道是我托人把李明理放出来的。再说连派出所的人都帮我捎东西,那要多大的面子呀,无形中对我更是敬畏几分。这里面我的干爸与范叔功劳都不少,范叔很会做事,不把我当成小孩,给足了我面子,派人亲自把李明理送回家,而干娘又恰巧让他捎东西给我,相信他们也不是有心的,只能是无心的巧合,但效果却是极显着的。

晚上在玉凤家吃饭时,我给她们讲了我干爸与范叔究竟是做什么的,她俩都说我运气好,认识贵人了。

吃完了饭,我还在磨蹭着不想走,思雅拿着一叠作业本坐在沙发里批改,玉凤在厨房里洗刷碗筷,我坐在沙发上有些无聊,看了一会儿思雅专注的模样,跑到厨房里。

厨房里并不冷,可能是刚做饭烧火的关系,玉凤正围着围裙,挽着袖子,露出一段雪白的胳膊,在热器腾腾的水里刷着碗。躬着腰,细细的腰与大大的p股让我欲火上升,轻轻走到她身后,叫道:“玉凤!”

玉凤回过身,顺手掠了一下鬓角散落的头发,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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