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切从一个二号楼犯人手中接过食物,低头看了看:“这是花卷。”
斯巴特大叔:“这种东西不是重点,继续继续。”
鹰眼:“……我怎么也觉得哪里不对?”
斯巴特大叔:“能有什么不对?老大,抓紧时间,我们今天争取午餐前把整个剧本过一遍!”
现场,众人对于导演如此豪言壮语表示非常淡定,因为在目睹了前几幕之后,他们非常确定所谓的“过一遍”真的就是“过”“一遍”而已,字面意思,拆开理解,两词顺序哪怕随便互换也无所谓。
“……”红发男人看着手中的食物犹豫了三秒,在斯巴特大叔不明所以的目光中,转身用意外迟疑的步伐走回场地中央狗崽子挺尸的位置,当男人的脚步声响起,不远处那只始终用宽阔厚实的背对着群众、坚挺地保持一动不动状的狗崽子,原本软哒哒的耳朵猛地竖了起来,飞快地抖了两抖。
雷切走到狗崽子身后,停下来,蹲下,长手抓着那块已经变得冰冷外皮也冻得发硬的花卷,毫无诚意地戳了戳狗崽子的背:“喏,隼,吃不吃?”
在男人话语一落的零点五秒内,所有围观的人用双眼证明了一次什么叫“半秒原地复活”。
两秒后,那花卷已经被含在狗崽子的大嘴里。
“嗷呜!”
含着花卷的狗崽子眯起眼发出愉快的欢呼声,抬起爪子,撒丫子一路狂奔到旁边的看台上,趴着,呸地一声将花卷吐在一张椅子上,然后就地趴卧下来,抱着花卷愉快地啃了起来,毛刷子似的大尾巴扫来扫去表现了此时此刻他愉快地心情!
雷切看了一会儿,空着手转过身,两手空空对着满脸是血的两位导演摊手:“你看。”
鹰眼:“看个屁!这种不负责任的语气是怎么回事!!谁叫你真的给它!!”
雷切表示很委屈:“我才奇怪,明明直到隼喜欢花卷,那么多选择为什么非要拿花卷做道具?”
斯巴特大叔:“谁!谁手那么贱什么不拿偏偏就拿花卷!!”
莱西:“…………………………………………我qaq~你没说什么不能拿啊大叔~qaq~”
斯巴特大叔:“你要死了就是蠢死的。”
鹰眼:“鼻涕擦一下。”
雷切:“隼,吃好了就过来,斯巴特大叔说,午餐之前要把剧本都过一遍。”
篮球场遥远的那边,响起狗崽子前所未有配合的嗷呜声作为愚蠢的人类们慷慨投喂的回应。
79第七十九章
当天晚上,被来来回回折腾了一天的阮向远在晚餐之后马不停蹄地回到了牢房里,一路上哈欠连天走路都拧巴成了s字形,好几次都差点儿精神恍惚得一脑袋撞雷切的腿上。
进了二号楼的电梯,狗崽子一屁股坐下去就好像再也站不起来了似的,下巴高高地扬起,那双眼白过多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电梯上不断跳跃的楼层数信号灯——直到电梯“叮”地一声响起到达三十一号楼的信号,一路上拖拖拉拉要死不活的狗崽子耳朵动了动,立刻从坐着的姿势站了起来!
雷切:“隼,一会等我帮你洗了爪子再——”
男人的话没能说完,因为很显然这一次是他的小狗单方面主动切断了汪星人脑电波交流频道,狗崽子在电梯门打开的第一时间就连滚带爬地冲了出去,一溜烟地冲到了走廊尽头,一个猛地急刹车,然后自己用大脑袋拱开牢房没有关紧的门。
雷切:“……”
所以当雷切用正常的速度将回牢房、脱鞋子、脱外套、找拖鞋穿上一系列动作做完走回卧室门前的时候,不需要脱鞋子脱外套穿拖鞋的狗崽子已经只剩个大脑袋在被子外面了,雷切的枕头被那颗毛茸茸的无耻狗脑袋占据了三分之二,被完美掀开的被子隆起小小的一块,随着躺在里面的生物心满意足的粗喘上下起伏。
“……不要在我的床上发出奇怪的声音,”男人说着一顿,想了想后又补充问,“隼,爪子洗过没有,就这么上床了?”
阮向远当来不会理他——
此时此刻,就连一想到明天的太阳还会升起来都令人如此讨厌,所以为了抓紧时间,狗崽子已经陷入了完美的防干扰睡眠状态。
甚至当一个小时后,男人终于将自己收拾干净,一只脚踏上床伸手掀开被子时,往常还要凑过来吃两口豆腐才睡的狗崽子今儿也毫无反应,这货一反常态地异常冷淡地吧唧了下嘴,大嘴里发出意味不明的“嗷呜嗷呜”乱叫声,翻了个身,大发慈悲地在睡梦中给蠢主人让出了一小半原本就属于他的枕头,雷打不动地,狗崽子继续睡。
当人类的时候就听说过,白天一旦累得狠了,晚上就容易做梦。
而且是做恶梦。
没有什么能比睡前明明祈求一觉睡到大天亮,结果睡到一半却梦到白莲花更让狗糟心的事儿了——阮向远就觉得这世界真是他妈的太神奇,打从他当狗以来,除了最开始的那段磨合期属于中二病与中二病的不可共存性,之后的日子里,他天天跟雷切朝夕相处你侬我侬的,他却几乎没有在梦里梦到过雷切。
相反的,这是狗崽子第二次梦见白莲花了,并且梦的内容是不变的——
就是他被白莲花从三号楼楼顶推下楼的噩梦。
这一次还特别详细,详细到天台上面有个小屋子都没拉掉。
梦境里一个大雪纷飞的阴郁天气,抬眼看天空乌云黑压压地仿佛随时即将进入夜晚,梦境中,不知道为什么,阮向远却十分肯定这个时候本应该是一天之中最暖和的中午时间,不知道为什么,三号楼楼顶天台上挂着的北风,就连拥有厚重皮毛的他都觉得彻骨寒冷。
周围有很多人在走动,站着坐着,似乎人人都在忙着手头上的事儿——狗崽子歪歪脑袋,有点儿不明白为什么三号楼的楼顶能这么热闹,站起来,在人来人往的人群里,他茫然地往四周走了几步似乎在试图寻找一个熟悉的身影,周围的将地上原本整整齐齐的雪花踩得乱七八糟,地面显得异常的肮脏,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了这一幕的狗崽子忽然心下烦躁起来,他吐着舌头抬起后脚挠了挠肚皮,然后一个回头,他就看见了他要找的人。
奇怪,劳资刚刚在那个地方明明没有看见雷切。
此时此刻的雷人被人群围在最中央,他似乎在忙于什么事情,以至于他一时间疏忽了从来不愿意让它离开自己视线范围内的小狗。本着“你不来找我我就来找你呗反正又不会少吃块肉”的原则,狗崽子迟疑地抬起爪子,正准备走过去——
忽然就被米拉拦住了。
梦境里,狗崽子只知道自己忽然起了敌意,当他跳起来,充满了攻击性地一口咬住白莲花的脖子,牙尖温热的触感中,他感觉到被他扑倒的少年抬起手用疯狂的频率捶打成年哈士奇的背部——
阮向远一边疑惑着自己为什么要咬人,一边又觉得,他非得弄死这货不可。
就在这个时候,腹部被猛地踹了一下,一只狗的重量无论如何都比不过一个成年人,哪怕米拉属于瘦弱的类型,去依然成功把扑倒在他身上的狗崽子踹了出去,阮向远脚下打了几个滑——正准备叫两声呼唤蠢主人救驾,此时梦境镜头一转,不知道怎么的,他已经在从三十一楼自由落体状飞往一楼的路上了。
睁开眼,他看见米拉趴在楼顶边缘附身看着自己,笑得很开心。
就好像电影的慢动作画面似的,在阮向远落地之前的最后一秒,他看见了那所等待的那个高大身影,不知道什么时候终于离开了人群的雷切终于出现在米拉身后,的那根狗崽子心里呐喊着“我操凶手就是他快弄死来给老子陪葬”时,他看见雷切从顶层边缘拽起米拉,二话不说一巴掌抽在少年的脸上,那响声,啧啧啧,比阮向远那么肥一只狗落地的时候声音还响——
躺在地上脑浆四溅发狗崽子感慨着,心想怎么爪子感觉那么温乎?脑浆有这么温暖?
抖了抖爪子感受了下,挺尸的狗崽子又觉得,爪子底下地面不仅温暖并且异常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