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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姐妹淘聚会看爱情电影,女主拉着白马男猪说:别走,我真得爱你
这时候范妮一定会随手拿起什么就扔电视机,再狠狠地骂道:贱人,有点骨气好不好所以我从来不让范妮来我家看片,万不得已的时候坚决不让硬物近她身。
末末的表现就是狂哭,跟爆炸的消防水龙头一样,关都关不住。问她干吗那么感动,她声情并茂地说:终于说出来了,她爱他。是啊,爱他,就这样,有什么好哭的。我黑暗的心灵没办法进入小灵的脑袋,于是只能提前审片,以此决定要准备多少盒纸巾。
还是喜欢跟小麦看片,她会煮一壶香茶,给每人一个软软的抱枕,安静倦慵地像只猫一样窝在沙发里。女人的思考必须在安逸中。
小培如果是你,会留住他吗小麦喜欢在别人痛苦时要我也站上去体会。
我希望不会。不想受伤,也觉得没必要,爱情总有遗忘的那天。
她不再说话,继续看片。
那你呢我问她。
不知道。有时候不是你想不想,要不要,值不值的问题。
那是什么
是你到底爱不爱他。爱了,有些话有些事,说出来做出来都是不由自主的。
小麦说我跟那些exbf都不算真正的爱,只不过是合适时间合适地点的合适情感。爱情是什么我们不懂,也许永远也不会懂。等有一天结婚,与相敬如宾的老公相处三年后,所有的情绪都转为亲情。老爸说只有那个才是最持久最永恒最伟大的。
如果我们中间有人懂得爱情,那就是范妮。大一的时候她疯狂爱上那个坏坏的家伙,挂课同居堕胎无所不经历。终于有一天那人走了,我们眼里贤惠的范妮也彻底改变。她开始坚强,开始自立,开始不再谈爱情。
爱情要是如此洪水猛兽,我宁愿不要。可惜它来的时候,却不跟我打招呼。而等我发现了,早已经太晚。
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大家都有自己的道理。不想主动告诉他我爱他,可是爱让人不由自主地开口。它是那么珍贵,珍贵到眼泪都无法控制地为它漫溢。心里骂着自己贱人,却还是很没骨气地想要拉住他的衣角。
为勇气喝彩,说出来了也就不会再有遗憾。
石然像是本没听到那样,一动不动。小时侯他的绰号叫石头,看来还真是取对了。没有反应才是最好的,纠缠不清只会让我更痛苦。
想起自己的那句话:爱情总有遗忘的那天。
推开门下车,家就在前面拐弯处。可是我的脚崴了,走路很疼。刚才已经够丢脸,再不坚强点就真得被他看扁。跨上隔离带的花坛,听见后面有车子启动的轰鸣声,白尘随着飞驰而去的车子扬起,落在我发间,吸进我心肺,生生刺疼。
被眼泪呛到喉咙,咳得很厉害。我真得喝多了,没有一点力气。勉强支撑到人行道上,不顾一切地坐下。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在哭,不知道伤口被割得多深,不知道全身为什么都在疼,跟流浪汉一样坐在高起的小台上为自己的心舔血。
耳边又听见轰鸣的车声,没去看,人像中风一样发傻。喝醉后思维真得很迟钝。有个人走到我面前,一把拉起我横抱着丢进车里,还是那辆黑色悍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