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低着头的小狗被他一逗,抬起了头,对上那双眼睛的同时,张非的心猛地一跳。
那双纯黑的眼睛里,竟有一丝人类才会有的冷酷。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小狗嘴一张,细小的獠牙一口咬在了张非的手腕上。
靠!
有那么一瞬间,张非下意识地想用力甩手,可动作刚做到一半,他又生生止住了动作,被咬住的右手一勾,食指和拇指夹住了小狗的颈皮,这才抖了抖手腕,逼着小狗松开嘴。
若是他刚才把甩手这个动作做完,他是没事,可叼着他手的小混蛋估计会被他直接砸在地上。甭管多凶,那终究是条小狗,这么一摔不死透了才叫怪事。
虽是如此,那小家伙却没有半点领情的意思,张非手一松它便蹦到地上,瞥了眼抱着手腕咬牙切齿的张非,撒开短腿很快便跑了个没影。
“人善被狗咬……我今天是流年不利不成?”甩了甩手发现运气不错没出血,张非松了口气,可紧接而来的,是巨大的郁闷。
莫名其妙跟人打了一场,对方却奇迹般的毫发无伤,想对被家暴的儿童伸出援手却被人毫不犹豫地拒绝,最后还被狗咬……几件事情加下来,足以让他的心情一路跌到谷底。
今天十有八九是他的倒霉日,张非郁闷地想。
原本最多走一刻钟的回家之路因为两个小插曲延长到了半个小时多,张非眼前出现如花小居那红艳艳的大招牌,已经是快九点的事情了。
如花小居是一家饭店,小虽小历史却颇长。在它开业时,周星驰电影中的“如花”还没出名,老板娘喜滋滋地定了名,结果过不了几年这个原本很好的名字却多了另一重让人发笑的意义,让她生了好长时间的气。
如花小居的老板娘芳名花如花,名字古怪却不妨碍她长得美,年近五十仍风韵犹存,又加厨艺精湛,使如花小居在这一带很是出名。不过眼下这个点再怎么顾客盈门的饭店也该打烊了,还好如此,张非狼狈不堪地晃进如花小居时才没吓着顾客。
“哟哟,这是怎么了?”老板娘正忙着盘点一天的收成,见张非晃进来便直接摔进一张椅子,连忙过去查看,“你又去打架了?不怕你爹扒了你的皮?”
“花姨,这次不是打架,是见义勇为……”张非趴在桌子上歇了会儿,才懒洋洋地说。
花如花是他父亲老战友的妻子,和他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两个男人之间的交情却足以割头换颈。张非的老爹人远在边关,一年也难回来一趟。从他上高中到现在工作,食宿全都是花姨帮他解决,两人感情跟真正的亲人差不多。
“见义勇为?”修得很好的眉毛扭了起来,花姨一撇嘴,“你能见什么义,勇什么为?别又去跟那帮小痞子混才好。”
张非高中时的丰功伟绩自然也瞒不过花姨,不过她清楚张非现在早不是当年那个好勇斗狠的性子,也没多说什么,去厨房热好了早就备下的饭菜,端了过来。张非肚子早就饿得打鼓,扑上去便是一通猛吃。
直到把肚子填了七分饱,他往肚子里塞东西的速度才慢了下来,抽出空来把下午到晚上发生的事情说了一下。当然,诸如小混混的伤莫名其妙全好了之类的事情他没说,只说那人被他教训了一顿滚蛋了云云。
花姨听得咂舌,担心道:“那小子是怎么混进去的?你不是说你们学校的防备很严实么?”
“是很严实啊,天晓得他是怎么摸进去的……”想到这儿张非不由皱眉,重华高中的防护之严密远超了一个学校应有的标准。而李队长也是个尽职尽责的人,照理来说不该那么容易就让人混进去。
再想想那人被他发现时是呆在墙根底下的……该不会,真是从墙上翻过来的吧?
徒手翻越两三米高的围墙还不触动上面拉的红外线报警器,那小子真有这能耐才怪……
……不,也未必。
想到这一晚所发生的事,原本应该直接被张非扔出脑海的猜测却又停了下来。
之前跟他对打的时候,那小子爆发出来的力量已经超乎了张非的想象——且不说那让他也棘手的狠劲,当时他的左手和右腿都被张非“照顾”过,在那种情况下,他竟然还能若无其事。
打架,不是什么难事。可忍住超乎想象的剧痛正常行动,就不是一般人能随便做到的了。
更何况他并不只是“正常行动”,而是带伤跟他狠狠打了一架,甚至一开始还占了上风——这要是一个普通小混混能做到的,那当年哪还轮得到他称霸临山西区?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张非烦躁地抬手抓头,花姨看他表情不对,便伸手过去想劝劝他,可这一劝,却看到了让她吃惊的东西。
“你手上那是什么?”
“手上?”张非停下动作。
“右手手腕上……这是什么?”把张非右手拉了过来,花姨奇怪地看着他手腕内侧。
白皙的皮肤上,此时清晰的印着两个红色的圆点。
“这个?”张非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右手,回忆了一下晚上发生的事情,“大概是给狗咬的吧。”
“你家狗能咬出蚊香形来?”花姨白了张非一眼,让他细看。张非这才发现那两个圆点并非实心圆,而是一圈一圈的红线盘旋而成,怎么看也不像是狗能咬出来的形状。
不过这一晚张非已经遇到了太多让他奇怪的事情,故此,他只是瞟了眼那两个圆点,漫不经心地说:“也许那狗牙是带花纹的呢……嗷!”
漫不经心的代价,就是挨了一个清脆的脑嘣。
、第四章
吃饱喝足,再舒舒服服地睡上一个好觉,张非第二天早上起来时,昨晚的诸多诡异经历已经跟他那一身伤一起被扔到了历史的角落里。
一般人要是跟他一样跟人狠狠动过手,估计得有两三天下不来床,不过张非的恢复力好得惊人,从小到大虽然跟人动手无数,去医院的次数却屈指可数。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他好好睡一觉,身上那些小伤和瘀青便能不药自愈,连点疤痕都不会留下。
值班每个星期只有一次,今天他可以在家休息。揉着惺忪的睡眼,张非打着哈欠开了电脑,顺手摸过眼镜来戴上。他的视力其实很好,双眼都是稳稳的1.5,之所以要戴这副眼镜,一是为了塑造他斯文人的形象,二么,则是为了跟过去的自己告别。
跟那个好勇斗狠的“震半城”告别……
抬手摸了摸架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张非不由撇了撇嘴——这眼镜款式老又不好看,当年宣称是“防辐射防近视特制平光镜”,要价不菲,真实效果估计连广告宣传的零头都没有,也就他家那个傻乎乎的老头能花自己一个半月的津贴买来送给考上计算机系的儿子。
这眼镜伴随他读完大学当上老师,戴了这么多年也渐渐戴的习惯了,除了睡觉之外他几乎没把眼镜摘下来过。很多时候,戴着眼镜的他几乎都会忘记自己曾经是个多么危险的刺头——直到昨晚那个不知死活的小混混把他的眼镜打了下来。
那一刻,潜伏在他心中的猛兽好像瞬间苏醒了过来,引导着他完成了将小混混揍得半死的全过程。
现在回忆起昨晚的战斗,他还会觉得自己的血在微微发热。
就算再怎么装乖装斯文,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鄙视了一下不够坚定的自己,张非深吸了两口气,命令自己不许再冒出不该有的胡思乱想。
他现在可是个老师,教书育人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