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170,我仔细斟酌了下,决定从今天起在文中尽量回避他,不细说了,说多都是眼泪。
师父那事过去之后,带着报恩心理,我成了170的女朋友,资助他生活,支持他做小众音乐的梦想。
姑娘们,听我一句劝,如果你喜欢上一个很穷的文艺青年,一定要早点离开他。
阿t对我和170在一起的事没多发表意见,只是奇怪我仅仅因为他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就愿意和穷得叮当响的他谈恋爱。
她说:“这种事其实是个朋友就能帮你啊,不用非得以身相许吧。”
我说对,这事看起来确实是个朋友就能帮我,可在这一年里多时间里,我遇见和认识了无数人,所有朋友都知道我这事,却只有170真正的出手相助。
阿t没再多说,只打趣我:“那你做好准备吧,我跟他混的时候啥都我花钱,把我搞得贼鸡巴穷!”
原以为陪我处理这一切、那么热忱积极地帮助我的170,他和我确定恋爱关系是建立在接受我过去的基础上,然而我错了,他不接受,或者说是以接受为条件,换取他想要的坦然,坦然接受我的供养。
170这人叁观很清奇,当知道他眼看30岁没工作没入的时候,我好奇地问:“那你靠什么生活呢?”
“空气和水啊。”
行吧,牛逼。
再后来他生存要素里多了个我。
认识170是2008年底,彻底分手是2014年秋天,哇塞,时间不短啊,我打这行字的时候刚过35岁生日一个月不到,和他一起的时间居然占已过人生的六分之一!
正是在这几年里,我完成一个荡妇进化的最后阶段。
和170相处初期,有次他来单位接我下班,对我的事略知一二的领导见到他后频频摇头,说我是饮鸩止渴。当时我不明所以,后来才寻思过味儿,我是为了一个知道我过去、帮我解决麻烦且看似愿意包容的男人,舍弃很多尊严。
比如他剥夺我发日记和照片的自由,性感的不行,暴露的不行,挑逗的不行,说的话跟骂我的网友如出一辙,觉得我这样是不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