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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骨 第63节

他连着赶了三天的路,不能不说,老汉临死那一招,真的让王换心神不宁。一路上疑神疑鬼,总是在观察,四周到底有没有狗的踪影。

他有些惋惜,道人是养狗的好手,跟狗似乎天生就亲近,不管什么样的狗,只要遇见道人,就和见了亲人一样。可惜,道人死了,否则,现在有道人在身边的话,就不用畏惧什么哮天犬了。

走陆路很慢,找不到车马,只能靠两条腿赶路,而且还要挑着平时没人走的路去走。就这样磨蹭了几天,身上的干粮消耗殆尽,没有吃的,就无法保证体力,王换需要找个地方补充一下。

说起来很巧,在干粮吃完后的第二天,王换找到了一个镇子。镇子很小,不在卫八和王换来时的那条路线上。王换想到镇子上买点东西,然后迅速离开。

小镇虽然小,但是看起来很繁华,越是这种荒僻的地方,只要有村镇,就一定有不少人烟。王换抱着来去匆匆的念头,然而等他走到小镇附近的时候,脑袋一下就晕了。

他听到了狗叫的声音,而且不止一条狗,似乎镇子里有成千上万的狗在一起吼叫。王换这一路一直都在全力提防,却没想到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一下子就听到了这么多杂乱的狗吠。

他觉得有一点心慌,想要赶紧离开,透过进入镇子的那条小路,依稀可以看到里面有很多商贩在兜售食物,王换不知道朝前再走多远才能遇见别的村镇,他犹豫了一会儿,这时候,一个推着小车的贩子,从后面走过来,看样子是要到镇子里去。

小车上挂着陇西腊肉的招牌,还有面饼,用来夹腊肉。王换拦住小贩,问好了腊肉和面饼的价钱,腊肉肯定买不完,但面饼却只有十几个,王换包圆了面饼,又要了十五斤腊肉。

小贩遇到了大主顾,眉飞色舞,手脚麻利的替王换把肉和饼都包起来。

“人家都说,卖什么的就不吃什么,今天,我请你吃腊肉。”王换把自己买下的腊肉拿了些出来,给小贩吃,小贩受宠若惊,连声道谢。

小贩吃了腊肉,王换也跟着吃,腊肉滋味不错,只是太咸。趁着小贩喝水的机会,王换问道:“这镇子里怎么这么多狗在叫唤?”

“外地的贵客,是不知道这个镇子的规矩的。”小贩喝了水,抹了抹嘴巴,说道:“双月的十五,镇子要斗狗,每年六次,今天恰好就是十五。”

王换觉得这个小镇名不见经传,但是在方圆百里之内,小镇却是闻名遐迩,小镇出名,就是因为有斗狗。

小镇的狗场,每年六次,每次都要持续到月底。这半个月时间,小镇里热闹非凡,有人哭,有人笑,有人从赤贫暴富,也有人从小康落到倾家荡产。最早的斗狗,只论输赢,至多狗主人之间会有赌注,但是小镇的狗场,见者有份,都可以参与下注。一群关中的刀客在这里作盘,盘做的很大,而且讲信誉,不会赖账,所以双月的十五,甚至有人从几百里之外赶过来。

除了刀客的狗场,还有其它零零碎碎二三十个小狗场,都有人下注赌输赢。

在狗场斗赢了十场的狗,会在脖子上挂上红花,然后离场,不再参与争斗。这些狗,全部要送到一个人手里。

“送给谁?”王换最后捏了片腊肉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问道:“连赢的狗,狗主人会舍得送人?”

“不舍得,却没法子。”小贩摸了摸自己那张冻的通红的脸,哈着气说道:“马王爷喜欢狗,爱狗如命,这些狗,都要送给马王爷。”

“马王爷?马王爷是谁?”

“是个还俗的道士。”小贩说道:“七星滩的头把子。”

一听到七星滩,王换就觉得暗自头晕,他就是在七星滩遇到了那个老汉。如今走出来这么远,已经离开了七星滩的地头,但是听见七星滩,他还是觉得有点心惊肉跳。

老汉临死之前挂在脸上的诡异笑容,王换至今记忆犹新。

七星滩虽然很荒凉,但是扼守着水路和陆路两条要道,作为七星滩的头把子,马王爷是这方圆二三百里跺跺脚地皮都会抖三抖的人物。尽管小镇距离七星滩还远,尽管在小镇做盘的刀客们势力也很雄厚,但马王爷的面子,必须要给,否则以后一定会有什么麻烦。所以,每次开狗场,有出色的斗狗,都要给马王爷送去。

“哎哎哎!”小贩正跟王换乱喷吐沫星子,突然就踮起脚尖,指着后方叫道:“马王爷来了!”

王换回头看了看,在身后很远的地方,驶过来几辆马车。最前面的那一辆,用的是四匹纯色白马,四马拉车,而且一水白马,在这荒僻苦寒的黄土高原上,绝对是一景。

第118章 马王爷

每逢斗狗时的小镇,是很热闹的,来来往往的人群络绎不绝。但是这辆四匹白马牵引的大车行驶过来的时候,不管是谁,纷纷让路。

四匹白马不仅仅是身份的象征,更代表着一种权威,不容置疑的权威。马车的主人似乎在告诉所有人,我既然来了,别人都得让路。

“这么气派的马车,只有马王爷这么一辆。”小贩看着马车越来越近,语气中充满的崇敬和羡慕。

马王爷的到来,让小镇外面的人群出现了骚动。有些人见过马王爷,但更多的人却没有见过。人们都知道,马王爷一般只守着自己的地盘,极少外出,即便外出,也多半是到狗场来,亲自看看斗狗。

人群虽然让出了一条路,却没有人散去,都想一睹马王爷的风采。小贩是个卖腊肉的,但常年都在附近行走,知道很多秘闻,他一边看,一边跟王换讲着马王爷的生平。

据说,马王爷是个苦出身,年少的时候因为家里穷,时不常都要出去偷鸡摸狗。不过,马王爷比较讲道义,所以,一帮人都愿意跟着他,年纪轻轻,马王爷就变成了一小撮匪盗的头领。

有一次,马王爷手下一个伙计被人给打伤,马王爷觉得很丢面子,一声不响的提着刀出去,把仇家追出去百十里,最后还是剁了对方。这件事给马王爷挣来了很大的名声和面子,却也给他引来了祸端。面对通缉,马王爷背井离乡,离开了这里。

有人说,马王爷辗转到了南方,然后入了道门,也有人说,马王爷其实一直都在本地,只不过隐姓埋名。

过了大概七八年,一个道人出现在了七星滩,这个道人一出现,原先属于马王爷的那票人,立刻归附,跟着道人一起打地盘。这个道人,传闻就是马王爷。

后来的十多年时间里,马王爷的地盘越来越大,势力也越来越大,控制着水路和陆路两条要道,发足了财,也攒足了人脉。南来北往的人,只要跟马王爷沾上点关系,那就畅通无阻,无人敢挡。

小贩跟王换讲述这些的时候,马王爷的马车已经到了小镇大门外。马车停了下来,小贩说,这倒不是马王爷亲民,想下车跟围观的人群打招呼。只是因为他这辆马车是特制的,车身非常宽,小镇的镇门太小,马车过不去。

马车停下来之后,车里的人也跟着下来了。下车的,果然是个穿着道袍的人。

王换看到这个人的时候,眼神猛然一滞,好像连脑子也跟着停顿了下来。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所听到的一切。

从马车上下来的那个人,无疑就是小贩所说的七星滩的头把子马王爷。这里距离西头城,不止千里,可以说天各一方。王换没有打算在这个地方遇见任何熟人,可是,这个马王爷,瘦弱的身躯,一身污浊的道袍,下巴上有一缕山羊胡子,脸上的皱纹如同刀刻的一般。

王换觉得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因为他看见的马王爷,赫然是死去已久的道人。

王换不久之前心里还在感叹,如果这个时候有道人跟在身边就好了,最起码不用为那个老汉所说的哮天犬所担忧。结果自己刚刚生出这个念头,就在小镇这里遇见了道人。

王换的脑子,在一瞬间有些懵懂,不过,他恢复的很快,转眼就清醒了过来。他知道,这个人不可能是道人,道人已经死了,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死的。

这个时候,王换的心理涌动着一种很难形容的情绪,道人这个人,在王换心里犹如一个还没有解开的谜。因为道人死了之后,王换到他的住处去看过,结果房东说,道人在两年前就已经退房,不辞而别了。

这件事,王换没有忘记,只不过他查找不出真正的原因。一件无头无尾的事,明知道不会有结果,王换就没有白费力气再去查。

可是,当他在这个陌生的小镇,看到了那个酷似道人的马王爷之后,王换突然有点分辨不清楚,那个人,到底是道人,还是马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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