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德伯爵非常干脆:“格雷果爵士,不管大事小事,你说,我能做到的,一定帮你。”他嘿嘿一笑,“简妮小姐说得很好啊,你也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一员了。对,我们都是兰尼斯特。”
泰温公爵的关系,的确无形中在起着令格雷果都没有想到的好处。
他可是泰温公爵的女婿!
而且不久就会成真。
唯一的遗憾,也许是瑟曦·兰尼斯特、詹姆·兰尼斯特、提利昂·兰尼斯特并没有机会来参加他和简妮的婚礼。
然而格雷果本人对此毫不介意。
格雷果敏感到,泰温公爵真是一个政治才华了不得的人,他收简妮为养女,轻而易举把格雷果变成了他的家族孩子中的一员,从此让格雷果更加死心塌地的为他做事。
格雷果是魔山,残暴恐怖,但他的忠诚也是泰温公爵心中有数的。
“伯爵,我听说你的牢里有个死囚,名叫奇斯威克。”
“爵士想要他?”伯爵神情一凛。
“既然都已经是死囚了,给我吧。你看我这里,很难招到兵的。”
伯爵身后的四名百夫长都是微微色变。
*
奇斯威克是兰尼斯港里最大的一名悍匪。他最初从城北起事,当时跟着他混的只有三个流氓;但很快他就杀了城北最大的流氓头子,成了城北的流氓大首领,手下五十人。
兰尼斯港是西境最大的城市,五万的本地原住民和近万的流动人口,流氓团队众多。每一个城区,都有一个流氓团队。
不出一年,奇斯威克统治了城北,城南,城东三处流氓团队,手下三百人,开妓院和赌档放高利贷。有钱后,他为手下购置了铠甲和好武器,摇身一变成了一个雇佣兵团,取名为战刀团,成了有钱人和贵族们的打手和帮凶。
为什么取名为战刀团?
街头流氓地痞,基本上都是穷人家的孩子或者是孤儿迫于生存集合在一起求生活,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除了既不要脸也不要命外,他们就是穷。
穷的地痞流氓们是买不起剑的,他们只能买得起刀:菜刀和柴刀,短刀和匕首,总之都是刀类。
当奇斯威克带领这些贫民区混出来的家伙混得比较好之后,转型做了更有生活保障的雇佣兵团。人数也从三百扩大到了五百,一些流浪武士和流浪雇佣兵也加入了他的军团。虽然他们都已经穿上了铠甲挎上了长剑,但奇斯威克做人不忘本,他为自己创立的雇佣军团取名为战刀团。
奇斯威克有个外号:大铁头。
他征服城东流氓团队的时候,双方谈判,对方的头目叫做托伯特,也是一个非常凶狠的家伙,他说只要奇斯威克敢让他在奇斯威克的大头上砍一刀,他就认奇斯威克做老大。
这明明是一个耍狠的威胁话,当不得真,但奇斯威克当真了。
他拔出自己的刀,逼托伯特在他脑门上砍一刀,不然他就砍托伯特脑门一刀。
于是托伯特抽出了刀,尽力在奇斯威克的脑门上砍了一刀。
奇斯威克这个人的脑袋从小就非常硬,也比常人要大一圈,可能是天生怪异,与普通人结构不同。托伯特的这一刀砍下去,就嵌在了奇斯威克的额头上,刀刃被咬住了,托伯特用力一拔,竟然没能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