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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日常

夜已深,好不容易安抚好了几个熊孩子,让他们乖乖地钻进了被窝,也终于获得了一会儿清净。

昨天回来睡的太晚,今天起的也晚,约纳斯还没有一点睡意,坐在钢琴前面,手指在琴键上隔空轻弹。

刚才在收音机里听到了一首歌曲,让他对自己毕业典礼上面要表演的节目有了一些想法。

原本他是准备跟其他同学一起表演个节目,给其他同学伴奏,随便应付过去。

但是这样做的话,会给其他同学留下不好的印象,除非他跟一些同学一样,几个人合作音乐剧什么的,才不用单独准备节目。

表演单独节目,主要以乐器演奏和唱歌的多。他没有窃取后世歌曲的想法,不是因为道德的原因,只是因为没有必要。

他从来没有想过在歌坛发展,哪怕如今的歌手一个个日进斗金。

在二十世纪,一个歌手可要比一个演员的地位高的多了。一个顶级歌手,一年的收入要超过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电影公司。

好莱坞七大电影公司,或者六大电影公司经常亏损,比不上一个歌手的收入高,这可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但是约纳斯也绝对没有这方面的想法,因为他没兴趣。

他刚才在收音机里听到的是他在后世非常喜欢的一首歌,鲍勃迪伦在1973年为电影《比利小子》谱写的歌曲《敲响天堂之门》。

约纳斯以前对摇滚乐感觉一般,作为一个富裕阶层,天生就跟摇滚乐有隔阂。

不过原本的周磊非常喜欢,他在七八岁被爸爸逼着学古琴的时候,那时候正是中国摇滚正红火的年代。

从中国摇滚,到世界摇滚,周磊对摇滚乐有多年的偏爱。

他对鲍勃迪伦版本的这首歌兴趣不大,毕竟年底有些久远,当初的编曲有些过时。

他最喜欢的是枪花版本的这首《敲响天堂之门》这首歌与枪花的《不要哭泣》一直是他在ktv的保留曲目。

不过枪花的版本乐器太多,编曲太复杂,还有配音。要是完全按照那个版本改编,可不是他一个人能够完成的。

所以,最好改编的版本是艾薇儿的版本,一个吉他,一架钢琴,就能完成全部配乐。

他钢琴弹的不错,但是不会吉他,可是科斯特勒的吉他水平很高,所以他就想拉着科斯特勒一起完成这首改编的《敲响天堂之门》。

欧美的版权意识很浓,但是只要不是商业演出,不用来盈利,歌曲改编也不需要得到版权人的同意。

这首歌的曲子他原本就会,坐在书桌前面,不到半个小时就把这首歌的曲谱扒了出来。

不顾天色已晚,他给科斯特勒打了电话。

科斯特勒果然还没有睡,毕业典礼上表演的节目他也没有准备好,听了约纳斯计划,立即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约纳斯还没有醒来,突然一个小人就跳上了他的床,把他从梦中惊醒。

眼睛还没有睁开,加里布埃尔就扑在了他身上,嘴巴亲着约纳斯,糯糯地喊道:“约纳斯哥哥,带我去骑马了……”

虽然有点起床气,可是面对四岁的加里布埃尔,约纳斯一点脾气也发不出来。

他睁开眼睛,将加里布埃尔塞进了被窝,胳肢她。“小坏蛋,哥哥还没有起床呢。”

加里布埃尔一边笑,一边用力挣扎。“姐姐,救我,约纳斯哥哥坏……”

约纳斯这才看到伊莎贝尔站在床边咯咯直笑,她年龄大了一点,知道害羞了。

约纳斯瞪她问道:“加里布埃尔是不是你怂恿过来的?”

她一听,吓的起来就跑,显然是做贼心虚了。

约纳斯将加里布埃尔抱了起来,笑道:“你先去洗漱,哥哥洗完了就带你去骑马。”

加里布埃尔开心了,跳下了他的床就向外跑。“妈妈,约纳斯哥哥要带我骑马了……”

约纳斯的家里养了两匹马,不是那种贵重品种,是荷兰马与安达卢西亚马的串种。

这种马是温血马,性格温顺,动作灵活,不像纯血马一样精贵,容易养活。

约纳斯小时候,汉娜买了两匹小马,让约纳斯练习盛装舞步的。

不过约纳斯对骑马兴趣不大,后来身体发育,越长越高,更不适合练习马术了,也就荒废了下来。

不过家里就有马,虽然参加比赛远远不行,但是普通的骑术,约纳斯还是非常娴熟的。

带着几个小家伙来到了马棚,他跟埃米尔一人一匹马,给马套上嚼头,防止马吃了有露水的青草会拉肚子。

再装上马鞍,约纳斯将两个小家伙放在自己的前面,带着他们沿着自己家外面小路开始溜圈。

他们家在梅根与琉森之间的岬角,被一条铁路隔开,在铁路与湖之间,只有四户人家,每一家的面积都超过了一万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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