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依然在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喂!你就不能放个《youthanasia》或者别的什么吗?这个说唱简直要让我把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听习惯了就会好受点。另外,我认为你有必要对mad唱片旗下最赚钱的乐队有所了解。”
罗杰回忆了一下,报出一组数据:“在今年的上半年里,ac-130一共为我们赚到了超过7000万美元的营收,去掉成本的话,利润也有4000万到5000万左右。”
唱片业比好莱坞更好的一点在于,只要抓住一个当红的二线明星,其利润就足以让任何人感到眼红。
当然,如果只计算和ac-130乐队有关的部分,利润确实至少在四千万美元以上,但事实上却是要被其它“亏损”的部分分薄许多。
任何一家唱片公司都不可能只靠着一支乐队过日子,广撒网才是普遍的经营策略。
三支乐队接手mad唱片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如今签下的唱片合约超过了一百份,每一份合约都需要付出资源和资金去做推广,然而其中能够盈利的,连五分之一都不到。
能够诞生巨额利润的,数量就更少了。
除去《美国偶像》第一季的几名选手之外,事实上,能够跨过二线门槛的,也就雷蒙娜-拉维尼和ac-130乐队这两个,仅此而已。
对于任何一家主流唱片公司来说,经营策略大致都是类似,签下一百个有明星潜力的苗子,能够有一个真正成为明星的,就足以弥补回所有的投入。
如果走狗屎运出了两个以上,那至少十年的时间里,不需要为财务报表是否足够漂亮的问题去发愁了。
“他们确实很不错,从商业角度来讲。ok?我和比尔博姆的关系也不错,经常一起讨论和鼓有关的话题。”
理查森又躺了回去,一副懒散的样子:“但是,我就是不喜欢这种见鬼的黑人风格。”
ac-130乐队负责说唱的歌手其实是一名白人,但这种音乐风格,确实是从黑人音乐中诞生出来的。
就和最早期的摇滚一样。
事实上,在罗杰的前世,埃米纳姆出道之前,说唱类音乐一直是黑人的专利。
在这个世界,ac-130则成了第一个白人说唱的乐队,尽管他们的主要风格是摇滚,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主唱蒂姆-安德森声嘶力竭的咆哮之外,第二主唱的说唱才是这支乐队红起来的最大因素。
“说到黑人风格。”
罗杰突然想起来出发之前,和西奥多的谈话,开口道:“我们的粉丝群体现在已经拓展到了极限,如果还想再更进一步的话,应该重视一下黑人和拉丁裔。”
至于亚裔、ā lā bo裔等其它少数族裔,在现在的北美,人口比例实在太低,暂时没有必要去考虑。
理查森皱了皱眉头:“你该不会是打算也搞这种见鬼的说唱吧?”
“怎么可能?”
罗杰摇了摇头,开口道:“最早期的摇滚,不就是从黑人音乐中衍生出来的吗?”
“你是指普雷斯利那种摇滚?”
胖子脱口而出道,但很快又皱起了眉头:“但是普雷斯利-king是一个白人,他的音乐也很白人化。”
“不,更早一些。”
罗杰摇了摇头,说出了几个名字:“查克-贝瑞、比尔-哈利,好吧,比尔-哈利也是白人,但他的音乐风格很黑人化。另外,还有罗伯特-约翰逊。”
这几个名字早到什么程度?
早到在罗杰的前世,也有这些人物的存在。
也就是说,在两个世界走上不同轨迹之前,就存在的“化石”。
其中的查克-贝瑞甚至现在还活着,尽管已经快要八十岁高龄了,但确确实实还活着。
“罗伯特-约翰逊?那个罗伯特-约翰逊?你tm是开玩笑的吧?!”
胖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坐直了身子:“你是说那个神话传说里的罗伯特-约翰逊??”
“呃……关于罗伯特-约翰逊的故事确实有点玄幻,但他是历史人物啊,27岁俱乐部的头号成员。”
在北美,关于罗伯特-约翰逊的传奇故事几乎可以称之为神话,这位一生只录制了29首歌的吉他手和歌手,却被奉为节奏布鲁斯{r&b}音乐历史上最伟大的天才。
罗杰摇了摇头:“但是你不觉得罗伯特-约翰逊的风格很适合黑人粉丝吗?”
“等等……见鬼的历史人物!罗伯特-约翰逊遇到了传说中的十字路口恶魔,用自己的灵魂换回了吉他的天赋,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个传说!”
胖子坐直了身子,扳着萝卜一般的手指,数着:“你看看他的歌都是什么,《十字路口{cross.road}》,《地狱的公平交易{last.fairal.gone.down}》,《我、魔鬼布鲁斯{me&thevil.blues}》……”
数完之后,胖子大声说道:“这连暗示都不算,简直是明示了!罗伯特-约翰逊是个和恶魔交易的家伙,根本不是什么摇滚天才!”
在基督教的传说当中,一向有“十字路口恶魔”的说法,传说中徘徊在十字路口的恶魔可以实现人们的任何愿望,代价则是寿命和灵魂。
由于这些歌曲,以及27岁就英年早逝的缘故,罗伯特-约翰逊自然而然地就被归入了这类传说当中。
当然,这位吉他天才少年时期的几个朋友信誓旦旦地对媒体宣称,罗伯特-约翰逊的吉他天赋简直糟糕得不能再糟糕,也给这个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证据”。
不过……
“你该不会真的相信这个传说吧?根本没什么恶魔,也没有上帝。别告诉我你是个天主教徒!”
罗杰对胖子的反应感到有些好笑:“如果你真的信耶稣,之前我们录《黑色安息日》的时候你干嘛不反对?”
“我信个鬼。”
胖子拍了一把自己的脑门:“见鬼,我怎么会和你争论这玩意?”
“不管怎么说,总之我认为那个时代的摇滚风格,很适合吸引黑人歌迷。”
罗杰注意到了胖子的状态好像有些奇怪,却没有多问,岔开了话题:“你觉得呢?早期的节奏布鲁斯摇滚,有没有兴趣试试?”
在现代的摇滚音乐中,节奏布鲁斯的元素已经几乎彻底消失了。
不过,前世有几支乐队的成功,早就证明了这一类音乐哪怕在二十一世纪,也依然能够继续流行下去。
“如果有合适的作品的话,试试总没坏处。”
理查森不知道在想什么,又躺回椅子上,用宽大的墨镜遮住大半张脸:“我睡一会,到了叫我。”
“好吧。”
罗杰将音乐的声音稍稍调小一点,无奈地自言自语道:“前边的安妮和米娅车上带着两个小妞,后边的贾森和格雷西也是,为什么我旁边就tm只有一个睡懒觉的胖子?!sh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