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扫弦相比,轮指弹出来的音色更加清晰、厚重,质感要更好。
喜欢在录音室专辑中大量使用贝斯扫弦的乐队当然也有,比如说煤油炉乐队{primus}等等,但很少见。
“重新再来。”
罗杰做了个手势,安妮再一次从头开始弹奏。
这一次,罗杰没有再用扫弦的方式,而是老老实实地用轮指的指法弹琴。
“当我一人站在这里,心脏仍然有规律地跳动……”
《归途{homeing}》作为《朋克圣经》的开篇,本身就是一个足够长的故事。
实际上,若是按照歌曲的故事顺序来排,罗杰在《摇滚圣经》中做出的顺序是完全“错误的”。
按照剧情的顺序,应该是《郊区的耶稣》——《梦碎大道》——《我们是否在等待》——《圣-吉米》——《归途》。
而在罗杰排出的版本中,却变成了《归途》——《我们是否在等待》——《圣-吉米》——《郊区的耶稣》——《梦碎大道》。
这对第一次听到这张专辑的人来说,会造成一些困惑,很难理解这里边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不过当回头再看的时候,却又立刻会被这些看似支离破碎,却又互相关联的小故事所吸引。
——支离破碎是必然的事,缺少了《whatsername》等歌曲的注解,限于篇幅的缘故,故事也就不再完整。
但仍然有足够多的线索,让对这些内容有兴趣的歌迷,或者是评论家们,可以将其拼凑出一个个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
甚至可以被延伸、解读出不同的版本。
过度解读,永远都是营销的利器之一。
只要具备足够的话题性,就会有无数人将歌曲中的每一个细节掰开、揉碎了一点点进行分析,解读出许多作者都没有想过的“表达”。
哪怕这样做的人只占极少的一部分,但当基数足够大的时候,仍然能够产生极强的话题性。
至于占去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对解谜游戏不感兴趣,只是单纯听歌的歌迷,当别人把“标准答案”放出来的时候,他们中的很多人也会去看相关的文章,甚至是和朋友们讨论。
一首口碑和销量都大火的歌,通常来说它的粉丝构成会是这样的:
百分之五的人去钻研其中的细节,告诉人们这首歌为什么牛逼,它的乐器演奏有多么出色,歌词又表达了怎样的内涵等等。
百分之三十的人会去看这些东西,有时候也会对朋友转述,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根本看不懂这些内容,但并不妨碍他们在和别人讨论的时候,将看到的文章当做自己的观点复制过来。
至于剩下的人,他们就要简单得多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够好听,至于其他的内涵,关我屁事”。
这部分人至少会占据百分之六十,甚至更多。
这些人贡献的是专辑的销量,演唱会的门票等等。
而论及对正面口碑扩散的影响力,那百分之五的人,起到的作用才是最大的。
……
这首串联之后,被命名为《郊区的耶稣》的超长单曲,乐队私底下排练过很多次。
只是稍稍过了几遍,找回练歌的状态之后,乐队就开始了正式的录音。
由于贾森不在,键盘的部分直接用混音器合成播放,虽然音色和音质达不到正式专辑的要求,但用作排练时的背景音倒是勉强够用。
合奏分轨的录制方式,和完全分开的录音,最大的区别在于,录制每一条音轨时,多多少少会有其它的杂音混进来。
比如说在录制贝斯的时候,也会收进一些电吉他、鼓、键盘的声音。
尽管所占比例很低,但仍然是会存在。
即使是后期的降噪处理,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去除这些杂音。
但在摇滚乐队的专辑中,这种略显“不干净”的音色却不是缺陷,反而带给歌迷一种亲临现场的感觉。
录完一遍之后,几人听了一遍录下来的音轨。
“不行。”
罗杰摇摇头,说道:“混音器合成的键盘音色太死板,对吉他音轨的破坏太严重。”
“要不然,分开录,每次只录一件乐器?”
胖子提议道:“这样效率也更高一些,不用一次录完二十多分钟,可以分段来录,容错率要高得多。”
“就这么试试吧。”
贾森不在,混音器的合成音色又达不到要求,除非放弃这次录音,否则只能是分开来录了。
罗杰点点头,问道:“谁先来?”
“我先来吧。”
安妮举了一下吉他,说道:“你们到外面等着。”
……
“单轨录音的音色确实很干净。”
调音台前,罗杰听着安妮的弹奏,对理查森开口道:“但是太干净了,干净得不像是摇滚。”
这番话带着很强的个人喜好。
事实上,哪怕是摇滚乐队,单轨录音也是最常采用的录音方式。
合奏分轨录音虽然好用,但一方面耗费时间太长,另一方面,也并没有十分明显的音质优势。
“但是单轨录音确实更有效率,起码能省下一半的时间。”
理查森是一个实用主义者,给出了无法反驳的理由:“而且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根本听不出来区别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