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在这次巡演的行程上加入一些‘特别’的城市。”
罗杰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开口道:“英国伯明翰、德国汉堡、密西西比州的图柏洛、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城……”
罗杰一口气说出了十几个城市的名字,有些是繁华的大城市,但也有一些却是落后的小城,甚至只能说是小镇。
“德卢斯城?”
汉克想了一会,说道:“我对这个地方有印象,好像是一个很老的小镇,在这个地方举办演出,估计只能做到几千人的规模,是不是有点亏?”
“说的也对……”
罗杰想了一会,摇摇头,说道:“算了,当我没说这件事,你正常来做计划吧。”
“嘿,伙计。”
胖子好奇地朝罗杰问道:“这些地方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是有一些特殊之处。”
罗杰点点头,却是没有解释,岔开话题道:“是我考虑不周了,这次巡演还是追求最大的规模,不要管那些有的没的了。”
这些城市,在罗杰的前世,确实是在摇滚乐的历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
例如密西西比州的图柏洛,按照现代的标准,只能算是一座十八线小城市,全城也只有几万人口。
但在这座城市,却是出过一位叫做埃尔文斯-普雷斯利的天才,改变了摇滚乐的环境。
其它的几个地方也都大抵上类似,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城是鲍勃-迪伦的故乡,重金属音乐的开山鼻祖犹大圣徒乐队来自英国的伯明翰,万圣节乐队来自德国的汉堡地区……
在系列的十五张专辑当中,涉及二十多个歌手和乐队,这些歌手和乐队的“故乡”,算上重复的,也有超过二十个。
罗杰本来的打算,是将这些地方全部都走上一遍,作为一次“朝圣”之旅。
不过在汉克的提醒下,罗杰不得不承认,这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其中,诸如伯明翰、汉堡之类的地方,算得上是大城市,列为巡演旅途当中的一站并无不可。
但像是德卢斯城、图柏洛等等的“小地方”,以乐队现在的“商业价值”来说,在这些地方举办演出,完全是一种浪费。
这一次的终结巡演,最主要的目的,还是留下一个让后人只能仰望的“记录”。
考虑到这一点,演出的每一站,最起码也要是一线或者准一线的城市才行。
至于朝圣什么的,以后有的是机会。
将这个突发奇想的念头暂时抛到一边,罗杰对汉克吩咐道:“巡演的行程你来安排,场次方面,在一百五十到两百场之间,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之外,单场歌迷容量最好不要低于四万人,平均数字则要在六万以上。在一些你认为比较合适的地方,可以考虑举办‘背靠背’的连场演出。至于演出时间方面……全部安排在周末,除了连场演出之外,其它场次的间隔设定在一周,个别情况可以间隔两周,具体的由你来把控。”
所谓“背靠背”的连场演出,是指在同一座城市、大部分情况下也是在同一座场馆,连续两天举办演出。
这种情况在巡演当中并不是很常用,但也时有发生,通常都是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地方。
比如说,按照市场调查的情况,在某一座城市,乐队的粉丝非常多,一场演出无法耗尽粉丝们的消费潜力,那么就可以尝试“背靠背”的演出。
在罗杰的前世,绿日乐队的巡演,在英国伦敦站,便是举办了这种“背靠背”演出,在连续两天的时间里,为总计十三万歌迷演出。
当然,这种“背靠背”的演出并不适合经常进行,很容易过度消耗当地歌迷的消费欲望,对未来的行程造成负面影响。
不过,在一些特定的大城市这么做,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对于这一点,汉克没有意见,不过对另外一件事,汉克却表现得有些疑虑,慎重地说道:“演出全部在周末举办,这样间隔会不会太长了?一周一场演出的话,假设总共举办两百场演出,就要三年多将近四年的时间,这会显著提升成本。”
汉克所说的“成本”,既包含金钱上的成本,同时也包含时间成本。
前者,主要是在“差旅费”方面的开支。
这种规模的巡演,各种幕后的员工加起来,至少要准备一支两百人以上的团队,这还不算保安和志愿者之类可以在当地临时招募的员工。
两百人的团队,光是住这一块,按照北美的标准,每一天都要花掉上万美元。
再加上餐费、出差补贴、员工薪酬等等,每一天都是在烧钱。
巡演的行程拉得越长,这些开支也就越高。
若是将每一站之间的平均间隔从三天延长到一周,一百多场下来,成本方面要多花上千万美元不止。
这还仅仅只是金钱方面的成本,若是再加上时间成本,那损失还要再多出数倍来。
作为巡演的策划者,汉克显然不希望成本方面有过于严重的失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