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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国当大佬[系统]_17

师长钦原以为如今文士大多喜爱九连环与魔方,不会抵触糜荏加入。哪里想到会有李仲文这般刺头,三言两语便向糜荏下了战书?

好在糜荏面上并未因李仲文的冒犯生气,不仅干脆利落接受了挑战,还反驳得李仲文再无话可说。

见糜荏应下,原先盘坐着的人纷纷松了一口气,起身各自走到两人身旁站定。很显然,糜荏身边青年们所在的士族,或多或少都与十常侍有关。

当今士族子弟必需学习君子六艺,指的是礼、乐、射、御、书、数。因地制宜,两方决定了三项比试内容:乐、射、书。

乐是乐器,在场中人有不少带了琴,笛,箫等容易携带的乐器。毕竟集会高谈阔论兴致浓时,大家都会奏曲助兴。

射是射箭,有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五种射技。不过林中不好施展,便简化为现下流行的投壶。

画。一般参加文贤集会的文士们都会携带惯用的文房四宝,可将会中趣事记录在案,供人鉴赏。

除此之外,还有天子刘宏最好书法的原因。

光和元年,刘宏创办了鸿都门学,广征天下有文采之士,甚至还举办过书法大赛,从中选拔擅长书法者。师长钦的父亲师宜官便是其中一届冠军,才会被刘宏征为选部尚台为官。

如今权势都在尚书台,士族子弟挤破了脑袋都想入鸿都门学,拼了命地练习书法。李仲文于两年前考入鸿都门学,凭的便是一手与师宜官如出一辙的隶字。他入学后自觉高人一等,愈发恃才傲物。

虽有一路畅谈,师长钦依旧摸不准糜荏有几分能耐,只能轻声在他耳旁分析:“长史别看这李仲文心性高傲,他的一手书法却还算不错。他最擅长隶字,形似家父手书,很得大家推崇。”

他说这话时,尾音微微上扬,语气同眼眸深处都透了一些轻蔑。

李仲文惯来清高,却一直模仿他父亲的字,甚至比他这个亲儿子还像。且不说此中深意,光是这言行不一就足够师长钦不喜。

“除书法外,他很擅长投壶。武帝时曾有郭舍人激矢令返,一矢百余反。李仲文虽做不到郭舍人这般,但曾有过反复十次,不能小觑。”

“至于乐器,李仲文只会琴,曾当众演奏《箫韶九成曲》,手法无甚错误,只不过听琴听意,不过尔尔。”

糜荏听完,不置可否挑眉,也未对师长钦此言做出任何评价。他将目光放到李仲文身上:“李公子,可是三局两胜制?”

李仲文已重新打起神:“不错!”

他对自己的才艺颇有自信,赢过糜荏这等满身铜臭的溜须拍马之辈毫无难度。但为防止糜荏怀恨在心,他已决定在第二场乐礼中输与糜荏。这样,这位第十一常侍总不至于当着大家的面恼羞成怒,暗中给他父亲小鞋穿。

“在下却觉不妥。”糜荏语气温和,“既然说好三场,那么输一场都算不得赢——李公子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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