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沉南知二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孟晓打了电话过来,说是凶手投案自首了。
温以安,男,26岁,心理医生,年轻有为,在他结婚的第二天,主动去警局投案自首,称自己在死者酒里下了药,并利用催眠使醉酒状态的死者投河。
而他本人从公园东门进入,并悄悄隐藏在河对面的草丛里,对被害者实行催眠。
警方也在河岸对面找到了他留下的足迹,并且在他家附近的监控也找到了他夜里换装出门的证据。
而杀人动机,温以安表示自己在做一项研究,为了让自己的催眠效果更佳,于是用药物和人做实验。
“而且我杀的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他们要么是整日无所事事的街头混混,要么是有过犯罪前科的社会渣子,死了便死了。”他一贯温文尔雅的脸上闪过片刻狰狞的神色,双手不自觉攥紧,似在忍耐着什么。
沉南知却听的频频皱眉,忍不住问:“既然你觉得自己在替天行道,那你为什么要自首?”
温以安神色敛,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眼皮耷拉着,有气无力地道:“因为我厌倦了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我既控制不住杀人的欲望,又不想越陷越深。”
好一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沉南知觉得自己差点就要信了他的鬼话。
虽然沉南知觉得这个案子还是有很多疑点,但是孟晓认为人证物证俱在,加上上头一直施压,便大手一拍,结了案。
她有心反对,但眼下也确实找不出新的证据,只得做罢。
下班的时候,她正准备去超市买点零食,正往路口走着,突然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马路对面缓缓走着,穿着一身黑色大衣,同色的长靴,浓黑上扬的眼线,少见的红唇,一改往日的温婉形象,美艳的不可方物,相同的面孔,却是截然不同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