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高中后,张红梅、李丽珍和我同在高一(6)班。高中部三个年级,每个年级六个班。由于我是作为体育特招生招来的,所以,入学后我被班主任任命为体育委员。
做体育委员已经是我的老本行了,小学二年级被降职为体育委员(当时叫军体委员)时,还被母亲揍了一顿。其实那时做体育委员,我还蛮威风的。记得当时学校没有喇叭叫操,就要我在操场前面台子上带全校同学做操。班主任周老师还担心我年纪小,怕带不好操。谁知我从小就胆大,在全校同学前带操一点也不怯场,当时,教导主任还连声夸赞说:“好孩子,好孩子,有出息!”
洪城二中有一个惯例,就是每年九月底举行校运回,所以,我们入学后不久就参加了这次运动会。校运回是各个年级间的比赛,我们高一(6)在这次运动会上取得全年级的第一名。当然,我参加的男子110米栏、200米及400米均取得全年级第一名。这样,在高一年级我名声大振,倍受老师和同学的欢迎,特别是女生的亲睐。高一(3)的班主任还亲自找我说想让我转班到他们班去。
张红梅这时对我也大有改观,期间有几个晚上还让我用自行车载她回家。她母亲是城关二小的语文教师,所以她们全家都住在二小。从二中走路到二小要四十来分钟,路上还有几个比较狭窄阴暗的路段。有次在载她回家的路上,我曾忍不住想问她,读初一时为什么要将我们的事报告老师?但后来我还是忍住了,我怕破坏那种氛围。当时看她坐在自行车后座,双手紧紧搂住我的腰,将脸贴在我背上,我浑身发热,只恨不得路永远没有尽头,永远这样走下去。
说实在话,张红梅是我平生第一次真正喜欢的女孩,虽然她曾伤害过我,但我从来没有怪过她。虽然读高中了,她还和初中时一样,眼睛还是那么大、那么园、那么亮,好像会说话。她鼻孔里轻轻呼出的气息,扑在我背上,让我感到浑身发软、发麻、发颤。这时,如果她要我去死一百次,我也会义无反顾。
张红梅比读初中时只高了一点点,大概153cm左右吧,而我这时却已经有172cm了。本来我以为我会一直和张红梅维持这种关系,但没想到这种纯粹的关系会那么脆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同学们在高一年级的男女同学中挑选出“校花”和“校男”,三名“校男”中我首当其冲为第一校男,第一名“校花”叫龙佩佩,是高一(5)班的,高一(5)与我们班隔壁。
龙佩佩本来我就认识,她父亲是县城有名的中医,那次我捡的那个妹妹头上长了许多疱,我就曾要她带我去她父亲那里,让她父亲给我妹妹治疗。她父亲医术确实很高明,治疗后第三天,我妹妹就好了。
那天在龙佩佩家时,她对我还是挺热情的,又是端茶又是拿水果的,特别对我妹妹很亲善,让我非常感动,到底是同学呀!
后来龙佩佩经常在晚餐后邀我打羽毛球,这天,也是合该有事。我们俩人打羽毛球时,龙佩佩的脚被拐了一下,痛的眼泪水都流了出来。我跑过去将她扶起,想将她搀扶到旁边的水泥凳上休息一下,哪知道她的脚痛的无法走路,勉强走了几步就要倒下去了,我连忙用手臂拦住,她就倒在我怀里。我低头正想问她怎么样时,张红梅正好走来,我们那时的姿势就好像是一对情侣在卿卿我我一样,张红梅看见我们后二话不说,转身就跑走了。她以后再也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总是远远地避开我,即使相遇也对我横眉冷对,假以颜色,好像我与她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一样。
龙佩佩到跟我走的越来越近,晚餐后打羽毛球成了我们每天必做的运动。她有时候还会直接到我家来玩,逗逗我妹妹什么的。我父母也很喜欢她,她每次来都是“叔叔、阿姨”地叫的很甜。
龙佩佩的睫毛非常长,也非常黒.我有一次开玩笑问她是不是假睫毛,她竟然将头仰起,紧闭双目说:“你自己看清楚了,是不是假的?”
她吹气如兰,娇面红嫩,我看的心猿意马,差点就把持不住。
龙佩佩有158cm高,身材纤细,手指雪白细长,和我走在一起,当真是“金童玉女”!我曾暗暗叹服同学们的眼光,将她选为第一“校花”那是当之无愧的!
龙佩佩的家境比较好,所以经常有一些新鲜玩意儿放在课桌里,她给了我一把她课桌的钥匙,里面的东西我可以随意使用,但前提是不可以给别人用。有一次,她新拿来一个随身听,那时候,学校的学生几乎没有谁有随身听。她的随身听是她父亲的战友从广东带去给她的,她把它宝贝的不得了,没有人能听她的随身听,更别说是借了。
但她拿来的当天课间休息时,她就屁颠屁颠地拿来找我让我听。说实在话,同学们中知道我和张红梅的事的人很少,大家都以为我和龙佩佩是一对。那几天,我心里正为张红梅与我闹矛盾的事烦,所以当她给我听随身听时,就要她借给我听几天,她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后来有一天,我班上一个男孩子向我借,我也没考虑就借给他了,谁知道那家伙不会用,硬生生地将耳机搞坏了。我拿着搞坏了的耳机去找她时,她也没说什么,只是有点不高兴,待我将事情的缘由告诉她时,她竟然翻脸了,说:“你不爱护我的东西,也不用让别人去糟蹋呀?”
我一时无语,心里也有点生气,想道:就算弄坏了,赔一个给你就是了,发什么小姐脾气呀?
我回家向父母要钱想买一个赔她,谁知非但没拿到钱,还被父母狠狠训了一顿。我心下气苦之极,一怒之下便离家出走了。
第九章出走前,我把胡国兵身上仅有的156块钱拿来了,用36元买了个耳机,半夜偷偷溜进高一(5)班,用龙佩佩给我的钥匙将她的课桌打开,放入耳机后,我留了一张纸条给她,写道:“我买了个耳机赔你,希望你不要再生气了。我要离开这里去很远的地方,如果有缘,希望我们能再见!”
当我坐上开往南方的火车时,我觉得心里有股酸酸的味道。从小我就很少得到父母的宠爱,我曾怀疑我是不是我父母的亲生儿子。而爱我的月香嫂已远嫁他方,烧饼也不知去向,张红梅对我是爱理不答的好像怨恨很深,龙佩佩的大小姐脾气让我确实有点受不了。
长这么大,我还从来没出过远门。最初打算去云南,一来可以去找月香嫂,二来也可以顺便游览一下大理国,在金庸的《天龙八部》中将云南大理国描写的太美妙了,我想去看看皇觉寺,看看段皇爷的皇宫。但后来由于火车将我带到了湛江,我于是就改变了主意,去了海南岛,看了三亚、看了天涯海角。
本来我打算在三亚找份工作,然后再也不回来,永远永远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但由于那时海南岛还未开发,实在很难找到工作,当我后来好不容易在一个工地上找到一份工时,那个老板说要我带十几个人去他那里打小工。我当时想,带十几个人来打小工也不错,我还可以做个小包工头,便答应了他。可是我去哪里找是几个人来呢?我觉得还是回家乡去招募十几个人比较容易。
但是,由于出来十多天了,身上的钱花的只剩下二十几块了,怎么办?当我从三亚回到海口时,我在港口观察了很久,终于让我逮到一个溜上船的机会。上船后,我躲在船顶的雨蓬下,躲过查票。我数着满天的星星,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我想:现在先在这里带十几个小工,等站住脚跟后,我要把海南岛的大部分工地承包下来,那时,我再开公司,等赚了很多很多钱后,我再回家。
正在我胡思乱想时,船已到达海安靠岸了。我走下船,在一个水泥凳上坐下来。这时大约是夜里一二点钟,码头上是来来往往上下船的游客。突然,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坐在了我旁边。
只见她头发杂乱,衣服虽然华美,但很多地方都有灰尘泥巴。最奇怪的是,她脚上竟然没有穿鞋。
这个女孩虽然打扮的不伦不类,脸上也有点脏兮兮的,但我还是好奇地跟她打了声招呼。
从跟她交谈中,我了解到她可能是四川万县人,被别人骗出来,现在有点轻度精神病。我侠义之心大起,便带她去旁边洗了一下脸。洗过脸后,我发现她还长的蛮漂亮,眼睛大大的,但是眼光有点散乱,脸上皮肤很白皙,小巧的瑶鼻,樱桃嘴。
她跟我熟悉后,便将我当她信赖的人一样。她说肚子饿了。其实,我早就肚饿了,只是考虑到身上的钱所剩无几,才忍住没去吃饭而已。我于是领她走进附近一家餐馆,要了两份三鲜面。她将桌上放的一瓶辣椒酱,倒了一大半在她碗里。我看她吃的津津有味,心里在盘算如何将她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