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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臻,这是你第一次送花给我诶,我要把它们都做成干花永远保留下来,纪念这个历史性的一刻。”
阮瑶的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难得程臻开窍,居然学会玩浪漫了。
作为一个作者,为了迎合大众,男主角总是要有一个或者多个能够戳中读者爽点的特质的,比如层出不穷的浪漫手段啦,弱水叁千只取一瓢饮的专情啦,一掷千金只为博美人一笑的霸气啦,等等等,这些都是常见的手段。
她不光是个作者,也是一个憧憬爱情的小女生,所以总是会将一些她希望程臻做的事投射到她的作品里,幻想着有一天她的阿臻也会手捧99朵玫瑰在学校门口接她,两人在众人羡慕嫉妒恨的眼光中离开。
可惜,程臻是个不开窍的钢铁直男,根本不懂什么叫浪漫。
好在有时候直男偶尔一本正经说情话的样子也很让人心动,这么想想阮瑶也就不强求了,毕竟每次程臻用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说想她的时候,心里就比吃了蜜还甜,比到多少鲜花都开心。
可是今天她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普通人,也会有虚荣心。可以捧着鲜花和这么耀眼的程臻走在路上,接受到路人时不时羡慕的眼神,她也会觉得骄傲和得意。
“那我以后天天送好不好?”程臻也受到她的感染,情不自禁的弯了弯唇角,原本淡漠的气质因这浅浅的笑变得柔和,真真是君子如玉,晃的阮瑶眼前一片缭乱。
本来为了方便跟他说话,阮瑶是倒退着走的,被男色一迷也没有功夫分心留意周围的障碍物,差点磕在树干上,好险程臻在最后关头拉了她一把。
惯性的作用下,阮瑶一头扑进他怀里。
身体往往比理智走的快,下意识的就将投怀送抱的人抱了个满怀。
盛夏的街头,葱郁的大树下,少年男女姿态亲密,斑驳的光影透过树稍洒在他们身上,少年微微垂首,少女轻轻仰头,自然而然就成了一处风景。
一声惊呼打破了这充满纯情浪漫色的画卷,阮瑶急急忙忙的整理被压出些许印痕的花瓣,一脸的痛心疾首。
程臻从来没有什么时候像现在这样气闷过,倒是不知道一束花竟比自己重要了。以前是儿子,他忍了,现在就连一个死物也要凌驾在他头上了。
环在腰间的手不自觉的加大力道,无声的提醒,也是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