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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败家子

更奇的是,腰间扎了一根草绳子,还打了一个风骚的蝴蝶结。金黄色的稻草秸秆,清晰可辨。

顿时,沸反盈天。

这货,简直是仙师的耻辱!

有人高叫道,早些年老子没凝罡,走江湖的时候。吃上顿没下顿,裤腰带还是有一根的……

肖尧克却不以为耻,当众解开“裤腰带”。

哎呦……

翠翠羞得一把捂住了眼睛,一帮仙子连忙转过身。

胖妇人也跟着捂住眼,指间的缝隙却可以钻进一只苍蝇。可惜,她没有见到想见的。

锦缎小荷包,出自玉琼花大小姐的手笔。她来自西域楼兰,哪里刺过绣?连鸳鸯都没有见过,没弄成鹭鸶就算不错了。

草绳子不用说,当然是“灵索”了。

信天游还真不是故意打扮成这样,自从绿萼香消玉殒后,根本无心打扮,依旧穿着玉笥岛的那件破烂道袍。

把东西一股脑丢进纳戒,固然方便,放进取出挺消耗神念。

带着小妮子玉玲珑赶路,住店吃饭,盘缠不可缺少。小荷包正好可以搁点碎银子,装着神珠的西珠盒子。

雷芯木相当于一根超级电棍,可以吸收雷电,亦可放出雷电。他还没有琢磨出雷电法门,先发现了一个朴素的使用方法。这玩意坚硬无匹,打人是杠杠滴,一敲一个青包。碰到小毛贼,总不能拔龙牙吧。

在腰间扎一根灵索吸纳灵气,比从空间戒指里取灵石,方便多了。

信天游以能量击穿“草绳”,解开后用手捋直,轻轻一推。索端小孔急遽喷射出灵气,旋转如同风轮,飞向吴王孙。

精纯的灵气向四方散逸,众仙师如同恶狗嗅到骨头香,纷纷前涌。昆仑奴抬起头冷冷扫一眼,他们又不动了。

吴王孙抬手抓住“绳棍”,面孔一僵。用双手恭恭敬敬捧着,改盘坐为跪立,郑重地传音入密。

“肖兄,请据实以告。你的前辈里,是否出过惊天动地的大宗师?”

“嗯,算是吧。”

“草绳上附着一层稀薄却凝练至极的神念,想必是你家前辈传下的重要信物,你是否有权处置?否则,吴某不敢接受它为赌注。即使侥幸赢下了,倘若你的师兄弟上门讨要,于情于理我都要归还。”

“早分过家了,东西是我的。随便怎么弄,不会有人找你要。”

信天游呆在紫府,与癫道人的残留神念混久了,根本没觉得多么了不起。此刻才意识到,天下第一果然是天下第一。仅仅一丝残念就令罗浮岛的大小萝卜头不敢造次,连惊才绝艳的吴王孙也肃然起敬。

吴王孙心里则痛骂。

狗狗个熊,都讲老子是败家子。全都过来瞅一瞅,真正的败家子长啥样,连祖宗的牌位也敢拿出来当赌注。

他用大拇指按住绳棍末端的喷口,释放真气封闭,往前一推,那棍又平平飞回。

信天游接住,坐下后随手搁在膝前地毯上。

吴王孙开口道:

“这件宝物,在灵气浓郁的环境里浸润了漫长时光,稻草杆凝结成晶,相当于十五大方极品灵石。但灵石里的灵气慢慢散发,它却可以瞬间喷涌,快速补充战力。加上细小轻巧,携带方便。总体而言,可比二十大方极品灵石。

“最大的价值不在于此,而是绳子上附着的强大神念。若圣人借此开悟,或者后人晓得了,必定以倾城之力收购,供奉于香案……”

吴王孙说着说着,尴尬地戛然而止。

倒,眼前可不就是那个败家子后人吗?

众仙师闻言,惊得眼歪嘴斜。没料到一根草绳子,竟如此不凡。

二十大方极品灵石,是一个什么概念?折算成世俗金银,相当于武威城一个月的赋税。

信天游沉默了。

照此计算,即使把空间戒指里剩余的二十米灵索统统拿出去,也无法逼出天梭。

神珠的分量又太重,不敢露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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