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小说里的汉人们,一旦夏天的到来,并纷纷磨刀霍霍,掠走曾经满山的苍天大树。
然后搬进汽车,运往新市镇或成都等地,卖些小钱来用。
使小说不得不写下边城的土地,因每年的几次山洪而冲走了多少个立方米,房屋毁了几家,人被冲走了几个,直接经济损失多少。
很多情节说,这是汉人的聪明,可我怎么也觉得,这不是聪明,而是愚蠢。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构成主人翁我,离开小说的理由。
因为,小说里并没有讲些许事情。
其实,我只是为了活条狗命,才出走。
至于为什么非要说是活命,才走出小说的角色。
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很模糊的问题。
特别是我本人,时常都这样莫明其妙地想这个问题。
这个时候的我,背对着横山的外边,面朝边城。
我的样子,是在怀念小说里的每一幕故事的发生、发展和结束。
眼神表现得非常简单,近乎停顿。
眼神中一点也没有深沉的印迹,只能算做一面镜子,照出山凹深处急湍的边河水,以及稀稀落落的村舍和老黄狗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