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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村庄和贼窝

安德和爱蜜莉雅齐齐倒吸一口冷气。

这两个人,一个是从未出过莱斯特领地,以为莱斯特领的生活水平就是这个世界的平均水平;另一个干脆是洛科威家的大小姐,虽然也管理过一些事务,但是真正肮脏险恶的地方,自然不会让她去处理。

猛然听到,连眼前这等破烂村庄居然都可以算是好地方,这一对年轻男女自然受到了心理冲击。

“科里叔叔,这是真的吗?”爱蜜莉雅难以置信的问。

“嗯,你们去过的地方不多,所以对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知道得少。你想想,北地干燥寒冷,比起南方来,庄稼产量也要低得多,为什么还会有北方四领开辟,为什么有人放着南方的好日子不过,来这里生活?就是因为很多人在南方活不下去!”

“贵族到哪里都可以成为座上宾,稍微有些本事,出人头第也不算太难。但是平民想活下去都不是件容易事。要不然,我们这些人为什么拼了命也想成为贵族。”

“你看这个村子,有房子遮风挡雨,有护墙挡住野兽,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到草丛里抓些兔子和狐狸吃肉,这就很不容易了。

在南方有些贵族的领地里,连兔子都是领主的——南方的很多领地里,领民结婚都要交一笔重税,交不起税就不能结婚!”

“也就是莱斯特大人英明睿智,莱斯特领才如此富饶,说句实话,论起繁华程度,莱斯特领当然比不上王都卡兰咜,可是要说生活水平,领地里大多数人,比王都卡兰咜的平民生活水准都差不到哪里去——当然,和那边的富人是没法比的。”

在科里说话间,从村子里迎出几条大汉,他们态度极为恭敬:“这位大人,请问您是?”

在他们背后,可以看到有许多人影在房子后面探头探脑。

特利根特意骑在战马上,铁手套握住马鞭,用马鞭轻轻点了点为首大汉的肩膀,倨傲的说:“我是受封在比兰斯村的骑士特利根,经过这里,去给我弄些水和草料,要这里最上等草料,最清澈的井水。”

“是、是,骑士大人,您稍等,我们马上就好。”大汉连忙答应,然后转身奔进村子大吼:“你们这些混蛋,听到骑士大人的吩咐了吗?赶紧去打水、去准备上好的草料,要没有沾着露水的那种!”

在队伍后面,科里对安德解释:“这种村子一看就是兼职做强盗的村子,特利根老大一定要表现的特别强势才能避免麻烦。”

一边说着,科里指了几处地方:“你看那边的墙角,那是弩箭留下的痕迹;那边有一柄断刀;还有那边应该是个陷坑。”

“现在你知道老大的难处了吧——他受封的那个比兰斯村,比这里还险恶,搞不好就是哪个盗贼团的老巢也说不定个,等这边事情结束以后,我们两个带着人去给老大帮忙,总要把那个比兰斯村收伏下来才行。”

“当然。”安德点点头。

这是应有之义,没什么好说的。

正说话间,安德突然发现科里眉头皱了起来。

“怎么了?科里叔叔?”

“好像有点不对劲,村子里的人太多了,我们遇到麻烦了。”科里望着村子里开始奔忙的村民们,低声对安德说。

在队伍前方,先前出来的几名壮汉并没有再出现,另有一个瘦弱的男子从村子里走出来,来到特利根的马前,谄媚的说:“骑士大人,您和部下们这一路辛苦了,请进村子里休息吧,我们这里有上好的馅饼和麦酒。”

“得准备动手了。”听到这个瘦子的话,科里二话不说,走到马车边把斧头取了出来。

而当科里取出战斧的时候,特利根也干脆利索的一剑挥出,将站在马前的瘦子砍倒在地。

作为行走四方,不知见过多少险恶的资深冒险者,这种请君入瓮的小伎俩哪里瞒得过他们?

一般村庄的警觉性极高,绝不会邀请陌生人进入——尤其特利根这种看起来就很有战斗力的队伍。

先前的几名壮汉明显就是好几股盗贼团的首脑,多半是他们观察了特利根的队伍以后,回去一商量,觉得能吃得下特利根带队的三十几个人,才换了个喽啰出来,企图诱骗特利根等人进入村庄——危险的事情自然要喽啰去干。

眼看事情败露,村子里猛然传来一片叫骂,人群从各处潮涌而出,手里都拿着刀枪棍棒。

——————————————

莱斯特领统一北方四领,这对于生活在北方四领的人们来说,是一件翻天覆地的大事。

对盗贼们来说也是如此。

以前北方四领各自敌视,在一个领地做了案子,只要逃到另一个领地就算安全了,不必担心有人跨界追捕。

可是现在四个领地统一起来,就没这种好事了。

盗贼中间虽然蠢货很多,但也有聪明人,既然这里混不下去,那就准备走人呗。

但是空着两手走可不行,总得给自己弄些路费盘缠。

幸存下来盗贼在有心人的组织下,准备趁莱斯特领庆贺领地战争胜利、松懈下来的时候,去莱斯特领大捞一票。

要知道,莱斯特领的富饶在北方四领中尽人皆知,随便打破一个村子,就可以捞得盆满钵满——至少大家的路费有了。

问题是,他们才刚刚集结不久,连谁负责临时总指挥都没商量出来,就听说有骑士光临贝蒂斯村。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以为事情败露,结果一看才三十几个人,盗贼们顿时放心下来——村子里至少聚集了两百个盗贼,要是出动骑士围剿,不可能只带这几个人。

既然对方势单力薄,那么自然是可以吃下来的——特利根身上的骑士铠甲,最少也可以卖出四百金币,这可是一笔大钱。

更何况后面还有十个人穿着上等皮甲,这些皮甲和他们手里的剑,也少说能卖一两百个金币。

(在赶路途中,只有一部分人全副武装,大多数人的武器铠甲都放在身边的马车上。这是为了节约大家的体力,)

比起抢劫村子,抢劫了这队人马收获也不见得差到哪里去。

而且这些铠甲和武器,对大家跑路帮助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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