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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真有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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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贞踏着三月的春风离开了李家村。

暖风熏然,蜂蝶飞舞,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花香。

叶小贞回首看看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村庄,想着自己留给李庆生夫妇的箱子,此时他们应该看到了吧?箱子里有之前卖菜所得的一万两银子,有当日在兴源城买的布匹,有给柳氏的金银珠宝,有给永安的笔墨纸砚……这些东西足够李庆生一家过上稳定富足的生活了。也许他们会搬出李家村,但这些叶小贞并不在意。叶父叶母留下的东西她都带走了,她的爹娘也将长眠于那个山清水秀的小村庄,也许现在已经转世投胎了。她会永远惦记着他们,今后她在哪里,哪里就是他们的家。

半路上,叶小贞进入空间换上之前做好的男装,又在头顶梳了一个男子的发髻,用布条系上,装扮成一个小童。叶小贞现在年岁尚小,身量不显,此时一装扮女孩儿的秀美顿时成了男童的清秀,打量一下自己,顺便把在空间呆的无聊的火火一起带出了空间,让火火坐在她的肩膀上,一人一凤凰便出发了。

叶小贞先来到了喜水镇,在镇上走了一圈儿,得知天启朝的帝都叫五阳城。叶小贞想,无论在什么时空在什么朝代,帝都永远都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同时,也是信息最发达的地区,哪里或许更容易得到修真者的讯息。叶小贞打听了帝都的方位,便朝帝都行去。

去五阳城要先到兴源城,坐船北上,一路过渠州、宿州、墉州,下船向西经云州便到帝都。叶小贞便先去了兴源城。在兴源城,叶小贞不欲多逗留。所谓做贼心虚,自己毕竟在那里杀过人,也不知道现在被人发现了没有。而且当初自己在兴源城卖鱼卖菜,极易被人留心。好在自己现在换了个装扮,一般人应该认不出她。

到了兴源城附近,叶小贞连城门都不敢进,在城外问了路人码头的方位,直奔码头而去。

兴源城是个南北通达之地,商业发达,往来南北的各地行商、客船均在此或卸换货或歇脚,因此码头很是繁华。叶小贞毫不费力的便上了一艘前往帝都的船。

这是一艘很朴实的客船,搭船的人家也多是平民,穿着普通,不显豪奢也不破烂。叶小贞在前世从没有坐过船,问过船家,得知从兴源城到墉州下船要走上一个月,从墉州到帝都也得多半个月。叶小贞立时决定多出了些钱买了个头等舱,单人单间,既不委屈自己,还能更好的出入空间,确保空间秘密不被暴露。

不过从这里到帝都的头等舱价格可不便宜,整艘般只五个头等舱,其他都是二人间、三人间、多人间。那船主对一个看起来十岁左右的小男孩独自上路本就惊奇,更何况这小男孩儿还出手大方,看他穿着到不像是大富之家,真是让人看不明白。自认走南闯北眼光老辣的船家也没弄明白这个小男孩儿到底是何来头。倒是叶小贞早就看见船家那疑惑的双眼一劲儿打量自己,想到还要在船上呆一个半月,和船主打好交道能免去不少麻烦,便故做神秘般将船主请进一个僻静地,悄悄对船主道:“这位大叔,小侄这里有件事请您帮忙。”

“哦?小客官不妨说说看?”船主心想,就琢磨你这小孩儿不正常,这不,来了吧?

叶小贞摆出一副不欲被人知晓的语气道:“大叔我本姓叶,家在琼州,家里还算可以,可就是爹爹管得实在太紧,每日里只准读书用功,玩鸟逗蛐蛐儿一概不让,书背不上来就罚跪祠堂,这不,前些日子我的一个朋友带我去那个叫什么香怡院的地方,说带我开开眼,哪成想刚一进门,还没看清怎么回事儿便碰到我爹,我爹当时把我逮回去,往死里打,要不是我家老祖宗知道了消息把我救了下来,我早没命了,您说,这是我亲爹么?我就知道我爹更喜欢我大哥,说他功课好悟性高,我才不信呢,不就是最得宠的二姨娘生的么!可恨我一个堂堂嫡子还要受那庶子的气!这不,伤好了些,我便出来了,我爹日日让我看书,书上不是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吗?我就行给他看!”说完还一副气呼呼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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