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几天,天狼的部队都在帕特雷湾附近的谷地里休整。
受伤的士兵需要时间修养恢复,而天狼也需要更多的野马。
自从知道恺撒手刃了米特里达梯后,拉里萨的国王就派了自己的儿子,送来了大量的粮食和贵重的礼物,并且在恺撒面前郑重地重申了拉里萨和雅典的友谊亘古长存。
不止是拉里萨,附近的那些小型的希腊城邦,也忙不迭地送来的各种军需。看上去,恺撒的这几个军团在帕特雷湾常驻一年都没问题了。
在部队休整的日子里,天狼也没闲着。
他和几位雅典将军详细地讨论了,雅典重装步兵的作战方式,并且提出了改进意见。
至于斯巴达人的红斗篷部队,虽然斯巴达人平时披着红斗篷张扬无比,然而真正上了战场时,也是脱掉红斗篷,穿上希腊重甲作战。但是天狼则希望斯巴达人今后能将训练的重心,放在突袭和战车上。于是他和拉萨尔还有斯巴达公主萨萨,一起制定了战术和训练方案。
“按照你的规划,我们至少需要上千辆战车。”拉萨尔使劲地摇了摇头,“恺撒,你真是异想天开,从没有哪个国家的jūn_duì能拥有这么多战车。”
“未必,我就记得在哪里看过记载,一千多年前的赫梯人在和埃及的对战中,就使用了2500辆战车。”
(赫梯人hittites,被认为是最早使用战车的民族。因为使用陨铁,而强盛一时,公元前1180年突然衰败,后被亚述帝国吞并。赫梯帝国的所在地,现今属于土耳其。)
拉萨尔和萨萨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那一定是吹牛,2500辆战车一字排开,大概都超过了八罗马里,哪有这么大的战场。”
天狼语结。半晌后,天狼打了个哈哈:“有道理,看来这个史书啊,也要辩证着看。”
“什么是辩证?”
“咳咳,没什么。关于我们的战车计划......”
“恺撒,战车是相当昂贵的武器。”拉萨尔试图让恺撒认清现实,“拥有一辆战车,并不是只需要付出战车的买价,还有附带的更加昂贵的战马,驯马师,还有数不清的维护费用。现在你要一千辆,那将是很多很多钱。”
“钱不是问题。”天狼轻松回答。
拉萨尔无语地看着恺撒,他从没有见过哪个罗马将军能如此财大气粗。
“有钱人真讨厌。”拉萨尔嘟囔道。
斯巴达公主萨萨瞪了拉萨尔一眼,将之挤到一边,正色道:“恺撒,你有没有想过,希腊的地形多为山区,适合战车驰骋的平原地形并不多。更何况我们斯巴达人现在只有五十二辆战车。要造出一千辆战车来,所花费的时间不短不说,其实也没什么必要。”斯巴达公主萨萨说到这里迟疑地看了眼天狼,“其实你们罗马人就很擅长对付战车的冲击。就算是很多年前大杀四方的刀镰战车,现在大家都不怎么用了。”
“我有说过要在希腊使用战车吗?”天狼微笑道,“而且我说的战车,也不是普通的战车,我只需要你们训练出更多的擅长驾驭战车和马匹的士兵来,至于其他的,交给我来解决。”
留下了一脸茫然的斯巴达兄妹,天狼照例去了马场。
马场是用砍伐下来的木头做成的栅栏,临时围出来的。差不多就是将原来野马的栖息地围了起来。马场的边界西边临着小湖,东边傍着树林。北边耸立着绿色的山丘,而南边则是恺撒的营地。
这么一大片的草地上,常年栖息着三个野马群,每一群的数量大约10-20匹不等。因为山脚下小湖的原因,还会有其他的野马群迁徙到这里避暑,所以安东尼和他的捕马小队,便在野马群经过的地方设伏。
围捕野马的过程一开始当然是十分不顺利的,差不多捕马小队的每个参与者都是浑身带伤。野马的警惕性比驯化过的家马要高得多,而且极善奔跑。安东尼等人就算是骑最好的军马也追不上。所以后来,安东尼等人就开始使用陷阱,诱饵等“不光明”的手段,诱捕野马,这才让马场里的野马陆陆续续地多了起来。
马场的马厩也设在南边的位置。天狼到达时,追风正在和一匹新来的棕色公马打架。两只同样漂亮的年轻公马,互相又踢又咬。草皮被它们有力的腿脚,踢得四处乱飞,露出褐色的泥土。
当然这种打架通常不会造成什么严重损害,只是年轻公马们在新的马群中确定自己的地位。一群士兵在一旁哄笑喝彩,大部分人都认为霸道的追风这一次遇到对手了。因为那匹新来的公马,是其他马群的首领马。它的脾气一样强硬,而且看上去明显更高更强壮。
“漂亮吧?”安东尼看到恺撒,走了过来,“费了老大的劲才抓住的。”
“不错。”天狼点头,“有十四掌高了吧?”
“十五掌,没有人帮忙的话,很难跳上去。”安东尼不无遗憾地道,“虽然这匹马又强壮又漂亮,但是也许只能让它拉军备了。毕竟在战场上,无论是骑兵落马,还是受伤,这样的高度,都对骑兵很不利。”
“不,高度不是问题。这样高大的马多吗?”天狼问道。
“很少,我只见到了这一匹。如果你想要更多,也许可以让它做种马。”
“我认识一个人,很会培育马匹,你到时可以好好和他谈一谈。别担心高度问题,我会解决的。”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加个马镫就好了。
马镫的发明据说是在火药发明之前最伟大的战争发明。在战争装备革新里排第三名,另外两个是战车和马鞍。马缰和马鞍在恺撒时代之前刚刚被发明出来不久。虽然这个时候的罗马人用的是不太舒适的四角鞍,但是已经比波希战争时代,那些马背上的毯子强了很多。四角鞍大大提高了骑兵在马上的稳固性。然而没有马镫的配合,这样的马鞍也让上马成了难题。
现在天狼会一一解决这些难题。
围栏之内的争斗还在继续。
年轻的头马有着一身和追风同样漂亮的皮毛,棕色的毛发在阳光下泛出金属的光泽。天狼猜测这匹公马大约八岁,它和三岁的追风打在一起,有点像是青少年和小学生打架。
然而追风似乎并不介意年龄的差距,反而因为天狼的到来,打得更起劲了。只见它频频地前腿抬起,嘶鸣着踩向对手。而它的对手因为体格和年纪的优势,战斗技巧更加成熟。年轻的头马几次都躲开了追风的进攻,而且趁机咬了追风一口。
追风嘶鸣一声跳开,它甩了甩头,鬃毛处被咬秃了一块。
士兵们朝棕色的头马喝彩。那匹头马看上去洋洋自得,翘着马尾在场地里小快步地奔跑,同时警惕地盯着追风。
看到追风漂亮的鬃毛秃了一块,天狼有些心疼。他将手指放在唇边打了个呼哨。
追风朝天狼看了一眼,有些犹豫。那匹炫耀的公马也停住了脚步,看向天狼。
天狼又吹了一声口哨。公马好奇地朝天狼走近了几步。
这时追风突然调头,狠狠地一撩后蹄,正中公马的肩肌。公马差点被踹得飞起来,重重地倒在草地上。一旁的士兵连忙跑上去查看,好在那匹年轻公马重新站了起来,朝追风哀鸣了几声,垂着耳朵被士兵牵走了。
追风这才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行啊,又打架了。”天狼冷笑道。
追风没有理他,它的脑袋凑了过来,试图去寻找这个人类手里好吃的东西。然而天狼推开了它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