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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曲有误沈郎顾

老管事笑着,领着沈光去了高仙芝的书房,那儿是主君平时招待封二的地方,“这里藏书不少,郎君若是无聊,自可随意观看。”

高仙芝的书房极大,虽然摆了不少藏书,可是最多的还是甲胄刀枪,大唐禁止民间私藏甲胄,可是高仙芝这样的边镇大将,没几身豪奢的铠甲那像什么话,起码在沈光眼里自己那身花了小十万的明光甲光从奢华程度上来讲还真比不过高仙芝收藏的几幅甲胄。

不过从强度上来,他那身鎏着金漆,甲叶采用现代钢材的明光甲肯定要强得多,以后跟着高仙芝上阵杀敌,也算是个强有力的保障。

沈光最后在书架上抽了本李卫公兵法,然后痛苦地阅读起来,简体字古已有之,只不过这时称呼为俗体字又或是小写字,虽然夹杂着不少繁体字,但是真正让沈光头疼的还是没有断句的竖排,这让习惯了横排阅读的他极为难受。

于是原本对这部兵法还很感兴趣的沈光只看了没几页就放下来做起了护眼操,他很庆幸父母给了他一双好眼睛,另外自己读书的时候也没把自己糟蹋成近视眼,要不然在这个时代万一要是把眼镜给弄丢了,那就和瞎子没什么两样了。

书房外,昏黄的阳光照入,闭目养神的沈光听到脚步声,立马便睁开眼睛,然后便看到了高仙芝和与之同行的封常清,老管事口中封常清是高府常客,尤其是高仙芝送了两个侍妾给封常清后,被家中悍妻赶出门的封常清便时常在高府过夜。

“见过都护。”

“沈郎,某可是听闻你今日所为,怕是不逊长安李大家。”

“曲有误,沈郎顾,不知今日台下乐人里多少小娘子动了心,沈郎果真是风流人。”

听到高仙芝和封常清的言语调笑,沈光不以为意,“都护过誉了,我只是耳朵天生比旁人好使些罢了,可不敢和李大家比。”

高仙芝口中的李大家,沈光知道便是那位极得当今圣人喜爱的李龟年,同时这位也是诸多唐诗里经常出现的人物,其中最有名的便莫过于王维的那首《江上赠李龟年》,“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作为中国音乐史上的里程碑式人物,沈光这个音乐老师自然了解李龟年的生平,这位一门三兄弟,都是开元天宝年间有名的乐师。

“沈郎不必过谦,李大家当年在歧王府旧事,某也曾听人说过,某府中的乐人便是不及歧王的乐伎,也差不到哪里去?再说白氏子向来以音律为傲,来某府上听曲时,也没见他们能听出什么差错来。”

高仙芝很是高兴地说道,他口中的白氏子自然便是龟兹王室子弟,白氏里除了白孝德这个异类,剩下可都是能歌善舞精通音律的雅士。

“是啊,沈郎何必过谦,今日知道你这本事,某这心里可是彻底踏实了。”

封常清在边上大笑起来,沈光在音律上的造诣若是不输李龟年,那他们便等于在李相和圣人那里又多了张牌可以打。

高仙芝喜欢热闹,当即便让老管事在书房里上了酒菜,和沈光、封常清吃喝饮酒,同时聊起沈光的事情来,“某当日曾说过,要为沈郎寻个美婢,如今倒是有了些眉目!”

“哦,不知道是哪家小娘子,有幸能得伴沈郎左右。”

私底下的封常清,浑没有在外人前的严肃沉默,反倒是放浪形骸,当然落在此时沈光的眼里,那就是极为猥琐了。

“白氏有位小娘子,善歌舞,年方十五,某觉得正合适与沈郎做个侍妾。”

高仙芝的话让封常清不由为之一愣,白氏的小娘子,那便是龟兹王室中人了,虽说白氏人丁兴旺,可这位主君让白氏女为沈郎美婢,未免有些过了。当然最重要的是,封常清有些羡慕嫉妒沈光了,白氏女那可是以颜色出众所著称,都护怎么就从来没想到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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