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要去吃什么呀?”温良好奇地四下看着,发现司越带她来的这个地方并不是繁华的地段,而是一片旧街区。
温良自然是喜欢在这种地方吃些路边小摊小店的,但是像司越这样的富家公子,应该不会对这样的地方瞧上眼的吧?
“你不是喜欢吃肉么?今天带你去吃肉。”正谈话间,司越已经把温良推到了小店前面。看着面前显得有些狭小的店面,再抬头看看店名儿,温良欢喜得欢呼出声。
“居然是郑小钱的酱骨头店!好棒啊!”
这个店子对于吃货温良来说自然是十分熟悉的。
年前开在深城的有名的网红店家,以用各种中草药熬炖的棒骨和脊骨出名,偏偏店老板又不喜欢大肆宣扬,只把店子开在老城区的一个小胡同里,直到被人在网上报道出来之后才一炮走红,每天都有许多慕名而来的食客。
温良想来这里吃很久了,但是这家虽然店面小,位置也不起眼,可是因为真材实料,价格也并不便宜,温良的手头本来就不宽绰,又怎么会舍得给自己开这样的一顿荤呢?所以便也只能一直把它放在自己的种草单上,想着等以后挣钱挣得多点儿了再来。
没想到司越今天竟然带她来这儿了!
看着轮椅上的小女人欢呼雀跃张牙舞爪地就要往店里冲,司越的嘴角也不禁露出了一丝笑容。
得亏之前和宗瀚做过功课,当时宗瀚就和他说,像温良这样出身比较普通的女孩儿,可能对那些十分奢华的地方并不感兴趣,凡是带他去这种平易近人的街边小店,更能博得她的好感。
眼下一看,果然是这样。
看来关于哄诱温良的技巧,他还是要多多学习。
“不过……你真的吃得惯吗?”温良欢呼了半天,这才想起身后还站着个司越,有些怯怯的转过头去看着司越。
“这样的小店,卫生情况都不会太好的,你又有洁癖,要是实在不行的话,我们换个地方吃也行的,我不介意。”
“没什么,听说这家店子挺有名的,刚好我也想尝尝他们家的招牌,这才带你来的。”司越摇了摇头,安抚似的摸了摸温良的脑袋,这才将她推进了店里。
“烦人,一言不合又动手动脚的。”温良小声嘀咕着,可脸上却没有任何不高兴的神情,反而显得有些开心。
因为已经过了晚上的饭点儿,店里的人并不多。老板娘见温良是坐在轮椅上的,以为她是残疾人士,赶紧小跑过来,沿着温良和司越两个人坐到了一处比较宽阔的桌子旁,方便温良进出。
点好了店里的招牌酱骨头,温良像个小苍蝇一样一边搓着手,一边扬着小脸儿,满脸期待的看着后厨的方向。
司越忽然觉得店里的环境不好又怎么样?卫生条件不尽如人意又怎么样?只要能看到这个样子的温良,就算天天都要在这儿吃饭,他都愿意。
上菜的速度不算慢,很快,几盆儿较好的骨头就已经送到了两人的桌上。
温良拿起旁边盒子里的塑料手套,先分了两只给司越,又自己取了两只戴在手上,毫不客气的拿了一大块骨头埋头啃了起来。
“这……就这样用手抓着吃吗?”司越虽然按照温良的样子把手套戴在了手上,但还是显得稍微有些为难,轻声问道。
“其实你要是接受不了的话,用筷子吃也可以呀,但是,骨头这个东西就是要用手抓着啃着吃才有意思啊。”
温良抬起头,一边含糊的说着,一边抓了一块骨头,递给了司越,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你试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