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不赢徐瑞卿!
他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秦国公府不同意这门婚事。徐瑞卿表示养恩大过天,木老三已经同意了。
他说小星星既然救过你个狗东西,那你就该让她好好当千金大小姐,而不是觊觎她的美貌和家世。徐瑞卿表示,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自古以来就是这个道理。他一穷二白,身无长物,只有一个人,要是不报恩,他良心难安。
啊呸!
狗男人!
谁稀罕你以身相许?
最终,徐瑞卿也没逼得太急,将大舅哥气得拍桌子之后,慢悠悠道:“大哥无非是担心我居心不良,以后待娘子不好。又觉得我眼下前程未卜,怕委屈了娘子。”
“不如这样,若我此番能考进前三甲,便来府上求亲。待我入朝,有所作为之后,再与娘子成亲。这样一来,也不会委屈了娘子。大哥,觉得如何?”
这还算说了句人话。
秦思古脸色稍稍缓和,随即,便是暴风骤雨。
大哥?
你喊谁大哥呢?
你要不要脸?
“若大哥和国公府上下执意不允的话,其实我也不介意去敲宫门口的登闻鼓。”
登闻鼓一响,表明有天大冤屈,敲鼓之人先杖刑五十。
而后,由陛下亲自审理。
这要真杖刑五十,把人给打坏了,还怎么给他当妹夫?
他就是不甘心好不容易找回来的小棉袄,这么快被狼给叼走,于是看徐瑞卿不顺眼,拼命为难他而已。
可没打算下死手,把狼真的坑成狗啊!
“也行。”秦思古故作思考了许久,而后点头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