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上大概居住了三四百户人家,有一座教堂、一间邮局、一个警察局、一个救世军(源于英国的一个国际性宗教及慈善公益组织)诊所,几家小杂货铺和小型食品加工厂。
因为这里的成年男性,无论是本地人还是被强制迁过来侨民,大多都在附近农场和小加工厂里工作。街面上只有一些老人、妇女和孩子。
貌似还挺和谐的嘛。约翰将这里与历史上,美国在战时扣押日本侨民的“集中营”比较了一下,觉得英国佬在这方面还是蛮有人情味的。当然了,严格说起来盎格鲁-撒克逊人也是日耳曼人的一支,不像日本人,和美国白人完全是两个人种。
约翰独自在小镇上四处溜达的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也难怪,一个穿着考究,操着外国口音的陌生人在镇上四处乱逛,谁看了不觉得可疑。
事实上,当约翰从一个小烟摊买了一包烟之后,卖烟的老太太转身就去警察局举报他了。很快,约翰就被一帮警察摁倒,押回了警察局。
这时候,约翰才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妙。都怪自己这两天过得太轻松惬意,思想上麻痹大意了。现在他穿的是便装,口袋里除了钱包和外交护照啥都没有。
跟他们说自己是来买菊苣的?光他身上的这身衣服和鞋子就比那一货车菊苣还值钱了,鬼才会相信他的话呢。
拿出外交护照说自己是来考察的美**官?那帮警察绝对会觉得自己是在侮辱他们的智商。况且,哪个间谍身上没有几本假证件?
更糟糕的是,现在每抓到一个德国间谍,英国政府最高可以给予15o英镑的奖励。约翰不觉得在他们面前,自己会比15o英镑更有魅力。
果然,哪怕那个旅店的伙计闻讯赶了过来,帮约翰说了一堆好话,镇上的警察也坚决不肯放人。事实上,要不是这个伙计就是本地人,大家都知根知底的话,警察说不定连他都一起抓起来了。
无奈之下,约翰只能打眼色让伙计赶快回去通知自己的司机,然后一遍遍地告诉对方,自己是美国公民,不是德国间谍,要求带他去上级部门验证身份。
好在小镇上的这些警察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事,兴奋之余,他们自己也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几个警察商量了半天,最后决定派两个人押着约翰去一趟利兹市警察局。
可怜的约翰就这么被带着手铐,塞进了一辆三轮摩托的挎斗里。在前往利兹市的8o多公里旅途中,差点没被颠吐了的约翰一直在骂自己是头不长记性的蠢猪。
上次在里昂的教训还不够吗,这会儿又把自己送进了局子。这下可好,一个美军中校被当成德国间谍抓起来了。大使馆那边,托马斯估计嘴都能笑歪了吧。要是这事再传回国内,约翰可就真没脸在军界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