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章形势逆转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一个皇后可以那么年轻漂亮,身材火爆,而且还有那么高强的夫。眼前这个陈梦洁,听说已经三十多了,可是看上去最多不过是二十岁,几乎和黄金凤看上去差不多。一身战甲穿在身上,英气和媚气同样那么逼人。只交手了一招,胡忧就知道,这个女人很强。甚至比他全盛时期还要强。
“你说对了,我就是林桂帝国皇后陈梦洁,要你拿的人”陈梦洁一声娇咜,举枪便刺。白银枪在她的玉手之下,闪出点点星光,真是招招夺命。
一个多小时的强攻,让胡忧的精神力消耗非常太,左支右挡,显然有些力不从心。有些招式,明明已经在心里想好的破解之,可是在使出来的时候,却又是那么的无力,手中的霸王枪显得是那么的沉重。
之前被胡忧搅乱的林桂军,此时已经再次整理起了队伍,近三万部队,对胡忧这五千敢死队发起了反冲击。五千敢死队之前全凭着一股热血往前冲,这会被林桂兵这么围着打,显得有些错手不急,平时缺少训练和实战的弱势,也开始暴露出来。
只十来分钟,敢死队的死伤就非常的惨重,五千人马,现在能活着的已经不到二千了。无助,焦急,恐慌出现在了他们的脸上,信心正一点一点从他们的脸上失去。后世有军事家曾经专门针对这场战争,进行过分析。不过别管后世的那些个‘砖’家是怎么说的,现在的形势,已经是危险到了过的话。再这样下去,弄不好,今天还真得躲在女人的身后不可了。
后世的史学家,不止一次的指出,胡忧身为全军统帅,却总是喜欢冲在第一线的性格,很要不得,因为一但他出了什么意外,全军都会受到严重的打击。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胡忧这种身先士卒的作,无论对士气还是对军心,都有很强的鼓力作用。正是他这种作,才使得将士用命,誓报君恩。
还有一个更为震惊的数据,历学家在统计出来之后,一直不敢对外公布。那就是不死鸟军中的女兵,有八成以上,都偷偷暗恋过她们的主帅胡忧。因为在她们看来,胡忧那种万事敢为人先,乱军之中从容不迫的风姿,让她们很着迷。这也接间的解释了不死鸟夫妻团中的士兵,为什么每次打仗,都拼死往前冲的怪异现像。因为他们不冲,连他们的老婆都看不起他们。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现在摆在胡忧面前的是怎么摆脱陈梦洁的纠缠,带队突围杀回堡宁城里去。
朱大能和旋日他们是不用想了,他们现在正把守着其他的城门,等他们接到胡忧被围的消息,再赶过来,黄花菜都已经凉了。老话说自立更生,看来一切全都还得靠自己才行。
胡忧绝对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别看他平常整天嘻嘻哈哈的,没有个正形,可是在他的骨子里,却有着一股比常人更多得多的傲气。越是在危险的情况,他的傲气就越高,就像现在这样,哪怕形势已经如大海上的一叶孤舟,他还是希望用自己的双手来解决问题。
这是胡忧的弱点,同时也是他的优点,如果不是这种的性格,不是骨子里那点傲气和不服输,他也不可能走今天,并一直走下去,走到更远。
胡忧边苦苦的抵挡着陈梦洁的进攻,边急转着大脑,计算着各种可以利用的情势。猛的,他感觉到陈梦洁的攻势虽然招招要命,但是却又都留有回手之力。有几招,胡忧明明已经无力抵抗,她却在可以击杀胡忧的情况之下,微微的错开了胡忧的要害,只在胡忧的身上,留下稍重的伤。
仔细想了想,胡忧明白了这其中的关键。这个陈梦洁看来是自觉已经占尽了优势,想要活捉他,让他吃更多的苦头,而出心头之恨,报杀弟之仇。
想通了这一点,胡忧的心里,就有了定计。既然这个女人要玩火,那就陪她玩一把好了。看这火最后究竟要烧到谁的身上。
胡忧的嘴角,又露出了那种邪邪的笑容。如果是熟悉胡忧的人,这时候应该要警觉了,因为每当胡忧露出这种邪笑的时候,总是会有人要倒霉的。
可惜陈梦洁并不了解胡忧的这一特点,所以这一次,她要倒霉了。
正跟陈梦洁拼斗着的胡忧,突然像吃了定身丸一样,立地站定,对陈梦洁当头劈下的一枪,视而不见。
胡忧的这突然反常举动,不但把黄金凤,哲别几个吓个半死,就连陈梦洁都吓得心中一惊。
陈梦洁被吓着,可不是怕胡忧会死在她的枪下,而是不愿让胡忧死得那么轻松。陈梦洁从小跟弟弟陈常利的感情非常好,虽然他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是陈梦洁却非常的疼爱他。
陈常利的死,对陈梦洁的打击很大。接到陈常利阵亡的消息之后,她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就算是皇帝来了,她都不见。
这一次对堡宁城的用兵,完全是陈梦洁一手策划的。她整整用了半年的时间,来收集研究胡忧这个人的资料。所有能收集到的资料,她是看了又看,想了又想,说句不好听的,她也许会忘记自己上一次大姨妈什么时候来,也不会忘记胡忧平时喜欢吃什么。
为了帮弟弟报仇,陈梦洁前后整整用了一年的时间,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才完成了这一次的战略布置。现在胡忧确突然不言不动的让她杀,她那里肯过。她是想让胡忧死,但是她绝对不许胡忧这么轻易的就死了。她要抓住他,一点点的扒掉他的皮,割掉他的肉,让他生不如死,天天活在恐惧和痛苦之中。
白银枪快如流星,在空中划出一道闪亮的银光,眼看着就要砸在胡忧的脑袋上,暗夜四影想救都已经来不急了。黄金凤和哲别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她们已经在心里做了决定,要是胡忧战死,她们绝不独活。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陈梦洁的手挽出人意料的微微一扭,手中白银枪偏开了胡忧的脑袋,重重的砸在胡忧的左肩上。
“喀”的一声脆响,胡忧不用看都知道,左肩骨已经被这个女人给打断了。
痛
钻心的痛
痛得胡忧差点要晕过去。
可是胡忧知道,现在还不能够,现在要是晕了,不单单是他,这整城三十五万军民,一个个都将要面对悲惨的下场。
强忍着肩膀上的巨痛,胡忧没有半点迟疑的用尽全身力气,向陈梦洁窜过去。机会只有一次,胜负只在眨眼之间,不胜即败。
胡忧不允许自己失败,为了得到绝对的速度,他已经扔掉了霸王枪,赶在陈梦洁回气之前,像流氓打架一样,一下扑倒了陈梦洁。
陈梦洁的回救,重重的击打在胡忧的背心之上,打得胡忧直接一口鲜血,喷在了陈梦洁的脸上。重伤加上脱力,已经让胡忧陷入了轻度的晕迷。不过这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胡忧手中的一枚不死鸟金星,已经顶在了陈梦洁美好粉嫩的脖子上。那不死鸟尖尖的嘴,闪出危险的光芒,随时可以要了陈梦洁的命。当然,小胡忧此时也有在帮忙,只不过它的帮忙,没有什么杀伤力。同样也是顶,它却吓不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