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猜到了个大概位置,高先达当然决定立刻行动。
“等一下。”丹妮丝叫道。
“怎么了?有什么不妥?”高先达问道。
“没什么不妥,我跟你一起去。”丹妮丝从床头柜下面的暗格里翻出了两把tec-9**********,说道:“斯莫克这混蛋欺我太甚,不杀了他,我誓不为人!”
高先达本想自己去的,他是去救人的,而不是要跟他们火拼。他有潜行的技能,比较方便。若是去的人多了,反而容易打草惊蛇。与其那样,还不如直接打电话通知布拉德带着警队的人马杀过来。
不过看丹妮丝这架势,自己如果强拦着她,没准立刻就会变成她的靶子。她这次手里可是有两把冲锋枪,高先达估计自己扛不住,无奈之下只得同意。
两人快步来到了楼下,这时又遇到了新的困难。高先达是打车来的,而等了几分钟,街上竟然没有任何的出租车经过。
高先达问道:“你没有车吗?”
“没有。哪有男人让女人开车的道理?”丹妮丝反问道。
“我也没有。”高先达摇了摇头,“我一般都是开公车的。”
“那怕什么的。你会开就行。”丹妮丝轻笑了一声,走到不远出一辆家用轿车旁边,抡起枪托一下砸在了驾驶侧的车床玻璃上。一下将那玻璃砸了个稀碎,然后从里面打开了门栓,拉开了车门,表情非常自然地坐了进去。
接着她拉开了方向盘下的线路板,将里面的电线扯了出来,噼里啪啦地连了几下,就把这辆车发动了。
整个过程也就只用了十几秒钟,比阿兹特克帮的那两个小蟊贼手法还熟练。
“你竟然会偷车?”高先达奇道。他没想到丹妮丝偷车的手法竟然这么纯熟。
“混口饭吃的小手段而已。不过,在警察的注视下偷车,我这还是第一回。所以稍微慢了点,你别介意。”丹妮丝笑了笑,把屁股挪到了副驾驶的位置,说道:“你来开吧。”
现在正是着急的时候,高先达也没工夫计较这些小节了。车是不是偷来的,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时间。
高先达猛踩油门,连闯红灯带漂移,没用多长时间就来到了东部海滩。
这让丹妮丝对他的好感还上升了一点,尖叫道:“快点!再快点!”
联想到刚才衣柜里的画面,高先达觉得这话似乎也变了味道。不过他觉得自己最好还是装作听不懂算了。
果然,在斯威特被击毙的那个小楼下面围着不少身穿绿色服装的小混混。
不用想,他们都是橙林帮的成员,来悼念斯威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