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红没有犹豫就收下了。
孙小红如果强大起来,龙骁也会感到心安。
“你去是要帮助李寻欢吧,后天就是九月十五了,你现在赶去的话还来得及。”孙白发这样说道。
“老前辈、孙姑娘保重。”
龙骁拱手向他们道别之后,召唤出爪黄飞电,快马加鞭赶去
冷风如刀,木叶萧瑟。
长街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
两扇刷着红漆的大门,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开过,门上的红漆早已剥落,铜环上也生出了绿色的锈迹。
高墙内,已经听不到以往的欢声笑语,只有在夏末秋初,才能听到秋虫的低语,更加显托出这所宅院的萧索与凄凉。
这座宅院曾经也有过光辉的时候,这里曾诞生过祖孙三辈探花,还有一位才高八斗、武功盖世的大侠。
而就在几年前,这大宅已经换了主人,改名为“兴云庄”。
现如今,这里白天已不再有热闹喧嚣,夜晚也没有亮如白昼的灯火辉煌,只有后院的小筑上有一盏灯火整夜不会熄灭。
小筑上,正是李寻欢日思夜想的林诗音。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等着他
无论多么卑微、多么黑暗的地方,总有人在默默地活着。
兴云庄在长街斜对的有一家客栈。
与其称之为客栈,还是叫它鸡毛小店更加贴切一点。
小店的主人叫做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他宁愿一个人在这里默默地过贫苦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别人的嘲讽,只求自己心中那份小小的平静。
好几个月前,小店里来了位与众不同客人,他的穿着并不是特别名贵,但是却长的相貌堂堂。他常年都带着憔悴的病色,而且还时常弯腰咳嗽。
就在三天前,这个客人出去了一天一夜,然后又回到这里。
他的酒量非常大,通常一盘牛肉、一碟豆干、三个馒头就能喝上八壶酒。
酒喝完了,他还会叫孙驼子给他加酒。
除了喝酒外,他还有个奇怪的嗜好。
他总喜欢拿着一把锋利的小刀刻木头,但是孙驼子却始终不知道他在雕刻什么,因为他的雕像就没有完成过。
不用问,这便是李寻欢了。
小店外,传来一声马的嘶鸣。
李寻欢手中雕刻的动作戛然而止。
“李大哥!”
一声略显稚嫩而洪亮的声音打破了小店以往的宁静。
李寻欢立刻将飞刀和人像收起来,飞身出去。
龙骁正一脸傻笑的看着他。
“你你怎么来了?!”李寻欢惊愕不已。
龙骁:“这普天之下,要找别人不易,要找你鼎鼎大名的李大哥那还不是易如反掌吗?”
虽然前几天刚刚一起去救了天机老人,但是这次看到龙骁,仿佛十几年没有见过的生死之交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