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只见超市旁边的小小巷里,两个壮汉正在堵着一个女孩——两个壮汉一看就不是好人。深圳9月的时候,天气这么热,这两个大汉还穿着西装带着墨镜,弄得跟黑客帝国似的,一个脸上有道刀疤,一个满头红发,一看就是港片里黑社会的经典打扮。
此刻,那两个壮汉的咸猪手已经邪恶地伸了出来,拉扯着女孩如同剥开的春笋一样的胳膊,嘴里还说着:“小姐,听话,回家吧?”
“回家什么?我根本不认识你们?救命啊!非礼啊!”女孩可怜巴巴地呼救了起来。
而来往的行人也看到了这副情景,却没有一个施以援手。
一群看客,不,确切地说,这些人连围观的勇气都没有,他们看着两个壮汉那副身强力壮的样子,直接避而远之。
哼!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们竟然公然非礼女孩,真是一群没有文化的流氓啊,不知道泡妞要从jīng神上调戏,要从灵魂上勾引么?夏小洛心中鄙夷地想着。
他把没有吃完的烤鱿鱼很潇洒地扔到地上,轻轻地碾了一脚,龙行虎步地走了过去。
大喝一声道:“呔!——放开那个女孩!”
女孩听见有人见义勇为,心中一喜,回头如同看见救星一般看了夏小洛一眼。
美女啊!就在那女孩一回头间,夏小洛看清了她的样子,一双秀气的眉毛如淡烟轻扫,一双眼睛恰如天上寒心,却带着淡淡的哀怨,让人心疼不已。
夏小洛在心里赞叹一声。真他妈的的美女。
请原谅夏小洛又说脏话了,因为不说脏话,简直不能表达夏小洛的赞叹之情。
只见那女孩眉毛如青烟淡扫,目如寒星一眼了,亮晶晶的——还直勾勾地看着自己,莫非是觉得自己很帅,看上了自己了?
夏小洛庆幸自己在女孩危急的时候勇敢地站了出来,不然就和美女失之交臂了啊!
看来,好人永远有好报,这种见义勇为固然是一个热血男儿不可逃避的责任,但是如果救得是一个美女,那就是额外的奖励了。
两个壮汉脸色铁青,他们想不到竟然还有出来打包不平。
夏小洛走上前去,挺起xiōng膛,很傲然,很英武,牵着女孩娇嫩的小手,拉到自己身后——手感真不错,柔软,滑腻,充满弹性,凉凉的,而又暖暖的,让人心动。
红发西装大汉似乎在极力压抑着怒意,道:“小兄弟,不要多管闲事!这是我们自己的家事!”
“家事?哈哈——笑话?拜托,你编个理由,也要编个比较可信的好不好?请问,你和这位小姐是什么关系啊?”夏小洛回过头微笑着看了一下身边娇娇怯怯的女孩,感觉自己处变不惊,谈笑自若,治大国如烹小鲜,真是他妈的帅呆了。
两名大汉愣了一下,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憋了半天才道:“我们是小姐的保镖?”
“保镖?”夏小洛目光恶狠狠地盯着他们,义正言辞地道:“我没看到你们保护她,反而在欺负她!是不是啊?乡亲们?”
不知道什么时候,周围那些看客看有人出头,本来都远远地站着,此刻都聚拢过来,围城了一个小圈子,看夏小洛如此勇敢,都纷纷鼓起掌来,交头接耳地议论着,夸赞着,让夏小洛倍儿有成就感。
听夏小洛这么一问,人们纷纷附和。
“这俩人一看就是坏人!”
“你看他,脸上还有刀疤呢!”
“绝对是黑社会,我觉得可能是香港的,香港的和连胜最喜欢穿西装了!”
“未必吧,洪兴大飞哥也是这种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