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欢欢所签的契约别人看不懂,但是笑掌柜却能看得明白。
契约书原本写的是规定条例,但是在她签下名字的那一刻,内容就转变为了她的愿望。
她的诉求是找到她的生父,问问当初为什么不要她娘俩。
这原本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但是在笑行“运作”了一番之后,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他可以查到程欢欢父亲的名字,但是却找不到详细信息,就好像这个人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程欢欢父母是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三日结的婚,二零一五年六月五号离的婚。
这个信息是可以查到,甚至日期能够精准定位到“分”、“秒”。
但是再详细的信息就没有了。
众所周知,结婚照的照片是合照,有双方的样子。
但是笑掌柜请人在相关部门的专用系统中查找后发现,结婚照的照片是有,但是和一般的照片不一样。
照片中,程欢欢母亲的模样是正常的,但是在她旁边,新郎的样子却变成了一只流氓兔……
换句话说,当年程欢欢的母亲跟一只流氓兔玩偶结了婚,领了证,还生了个孩子……
而且最后还离了!
在刚收到这张照片的时候,饶是以笑掌柜的心理承受能力,仍旧被雷的“外焦里嫩”。
但是转念一想就知道,这肯定是被篡改了信息,毕竟那位也曾说过,程欢欢的身世不一般。
于是,笑掌柜就打个车来到了这里,据契约上所写,这是她最初的家。后来父母离婚,父亲将这套房子转到了当时还年幼的程欢欢名下,然后选择净身出户。
随后她母亲又找了另一个男人成家,便将之前的一切都留在了这里,包括与前任的结婚照和离婚证,将其与不堪回首的记忆一同尘封在了这里。
网上的照片更改了,结婚证上的照片总不会也一起改了吧?
可是,笑行此时站在小区的街道上,突然发现好像这一趟白来了。
一场大火,把一切都给烧了个干干净净,就算那结婚证上的照片没有被改过,此刻也早已成了灰烬。
笑行挠了挠头,一副十分无奈的样子。没有了那位的帮助,现在的他也就是一个普通人。
不,准确说是连普通人都不如。
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一点点的发生着变化,甚至能很明显的感受到身体传来的虚弱感。
“要不要先回客栈,然后从长计议?”他有点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