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夕在书店里。
书店里面人很多,大多是小孩子,有的叽叽咋咋的说话,有的拿一本漫画就随地而坐津津有味的看着。
而林佳夕正穿梭在他们之间,找她想要的书。
“啊,终于找到了。”
书架最上层正放着她想要的书。
有点高,她踮着脚去拿,差一点点。佳夕努力的把脚踮到最极限,手已经摸到书壳了。
“哈哈,你来追我呀,你追到我我就”有顽皮的小孩在书架间追逐打闹。
佳夕正要抽出那本书,突然,她被奔跑过来的小孩使劲的撞了一下,本来就重心不稳,这下她来不及稳住脚,就直向右边倒去。
“啊!”眼看就要摔到,佳夕惊叫一声。
就在快要摔到在地的那一刻,一双手稳稳的扶住了她。
那是一双很漂亮的手,手指纤长,骨节分明,很白,她几乎能看到手上的血管。
“没事吧。”那双手的主人说。
佳夕这时才抬起头,看他。
她微微一愣,脸突然有点红说:“我没事,谢谢你。”
男生走到左边的书架,他个子很高,手伸到最上层,轻而易举的就拿出了书。
“你要的,是这本么。”
男生递给佳夕书,声音里带着笑意。
佳夕有些莫名,她接过书,终于知道他为什么笑了。这本书的封面写着几个大字《我的老公是只狼》。
她涨红了脸,连声解释:“这个不是我要的,我帮别人买的!”
男生轻笑,不知道信没信她的话,只是说:“还有事,先走了。”
佳夕只能点点头:“再见。”
男生走后,她回想起无意间瞥见的男生手里拿的书,好像是微积分什么的,瞬间感觉自己丢脸丢大发了。心里无比后悔,杜若啊杜若,我怎么会答应帮你买这种书!
第二天,是高中新生开学的日子,林佳夕刚刚考入市级重点高中——乐新中学。
她和杜若一起去学校报道,杜若是她的初中同学,两人关系很好,这次也考进了乐新中学。
收拾好寝室,她和杜若一起走在校园里。
“好热啊!累死我了刚刚,早知道让我妈来帮我搬了!”杜若额头上冒了密密的一层汗,抱怨道。
“还好啊,我感觉不是很热诶。”佳夕把手贴在杜若脸上。
“嘶”佳夕的手居然还有些凉,杜若说,“你是寒性体质,当然不怕热哦。”
他们俩正在校园里闲逛着,杜若突然想起,她的钥匙落在寝室了,只得回去拿。
佳夕坐在椅子上等杜若,百无聊赖,干脆在附近闲逛。
“咦,这里还有一个水池。”
佳夕好奇的走过去看,自言自语道:“有鱼吗?”
太阳光有些强烈,水面泛着光有些看不清,她有凑近了些。
“哗!”突然,一条金鱼在她眼前跃出水面。
佳夕没预料,吓得浑身一激灵,往后一退,立马感觉不对劲,她好像踩到了别人的脚。连忙转过身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双蓝黑色的板鞋,仔细看上面有一小块脚印灰。
“同学对不起啊,我没注意真是抱歉。”林佳夕低着头连声道歉,一小撮碎发从耳边滑落。
“没事。”有清冽的男声在耳旁响起,而且还微微有些耳熟。
她这时才想起抬起头来,男生穿着白色衬衣,挺拔的站着。棱角分明的五官,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立体,佳夕的脸微微的红了起来。
佳夕有些讶异的开口:“是你”
竟然是昨天在书店遇到的男生,佳夕有些不好意思,再次说:“真是对不起啊。”
看见是她,男生眼里也有一丝惊讶。不过随即反应过来,低下身轻轻拍掉鞋上的灰,抬起头来时冲她弯了弯chún角,算是原谅她的过失。
对她说了声,再见,然后就走了。
不知道为什么,佳夕心里有些失落,看着男生远去背影发呆。
“嘿!看什么呢?这么入神。”杜若跑过来叫她。
佳夕回神:“还记得我昨天跟你说的,在书店遇到的男生吗?”
“当然记得啊,我要的书让你丢脸了嘛!”
“我刚刚又遇到他了,他好像也是新生。”佳夕想起男生提着的箱子,猜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