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鑫本来还想撑面子,自己体验一把出手阔绰的大老板感觉,这小丫头一句话就把他打回了原型。
“桂兰,结婚了没有?”小鑫问向李桂兰。
李桂兰忙着夹菜自己吃,丝毫不客气“没呢,我还小,明年要上小学了,你呢,上回你不是说喜欢南成市的一个售货员嘛?你俩咋样了。”
“差不多了吧,早晚是哥的人,季小丹,早晚你得喊一声嫂子。”道,为了追求季小丹,他是把这辈子没看过的书都搜刮了一遍,什么《恋中的女人该有的样子》《如何让一个女人喜欢你》《如果锻炼你的幽默》,还因为是小学三年级文化,特意从老贺儿子那里要了一本快散架的新华字典,没事自个就在那研究。
小鑫这人有自己的小心思,表面上大大咧咧,出手比谁都大方,实际上,出手大方那是花唐浩的钱,但凡有使用公款的机会,他绝对不放过,一定伺候好了自己的肚皮,至于自己的钱,只能说小鑫心眼太多了,你能信一个人打从到北成市,只花了二十块钱?其中十几块钱是给姐姐的孩子买了一罐粉,还有几块钱给季小丹按进价买了一条围巾一个手,和一些零食。
小鑫这人,骨子里不是坏人,小鑫的目标是在老家先把房子给盖上,以后慢慢攒钱,能在城里买房,就买一,小鑫对钱的概念是将它用再实物上,才算花钱,用于吃喝就相当于放了个,当然,每个月他都会放两次。
在花钱上,唐浩很是认可小鑫的观念,在小鑫的观念里,把钱放在不动产上,那永远是自己的,如果图新鲜买辆车,没几年车坏了,那就是一堆废铁,小鑫虽然没有长远的眼光,但是以过来人的份来看,小鑫的选择是1992年中,最正确的选择。
只要唐浩不花钱,唐浩选择无理由支持小鑫。
唐浩认识的人里,只有闫肃让唐浩想不明白,仿佛闫肃活着,就是为了与人作对来了。
据说唐浩走后,张文龙不搭理他,闫肃又瞄到了别的老板上去了,谁被他沾上谁就倒霉,总是做点吃力不讨好的事,这偏偏闫肃就代表着一类人,无法理解这些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听着小鑫吹牛,李桂兰也不觉得小鑫这人这么讨厌了,人嘛,都是要点面子的。
“唐老板又喝酒去了嘛?”李桂兰的头发已经长长了,没有理发,李大旺说上了学,扎上辫子才有点女娃娃的样子,她准备留头发了。
“嗯,他们大老板要办事,肯定要喝酒了,好多订单都是酒桌上签下的。”
“不会喝酒咋办?”张万里插话。
“不会喝酒就学呗,学着学着就会了,我刚来的时候,老贺跟我喝啤酒,我觉得那跟咱们村里驴子尿一个味,喝着喝着,你就觉得这东西还好喝的,不过有一类人,是不能喝酒的,酒里面有酒精,喝了是会死人的,那些不愿意喝酒的大老板就说自己酒精过敏,你总不能要了他的命吧,但是饭局上都不带他玩。”
后世的网络上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话,说没见过签订合同是在酒桌上签订的,如果两家公司竞争,能力相当,是会选择关系好的这一边,还是喜欢陌生人这一边啊,人际交往是推动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人是感生物,请对方吃喝玩乐,是想拉近彼此的关系,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当然,这也被一类人称之为走关系,可都是陌生人,人家可以促进合约的完成,让陌生的客户变成朋友,你只是为了自己的失败轻描淡写的说一句对方是走关系的,输了一点都不可惜,来安慰的自己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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