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虎做人的时候对藏獒这种大型犬还是颇为畏惧的。
没法子,它当时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怎么着也斗不过一只藏獒,而这种生物偏生还有很强的攻击性。
哪怕有主人牵着,它看到一般也是绕着走,现在变成了鸟,它反而不怕了。
对于一只会飞鸟而言,只要谨慎一些,再凶猛的狗也对它造不成威胁,更别现它现在还是个战斗力异常强悍的变异品种。
为此,眼见黑豹和白御斗了起来,它不仅没有退却的意思,反而找了棵离的不远的树站着观战。
直到看见黑豹遇险才冲了出来,邱老板听了胡老板的话后,看向绯虎的目光颇为古怪。
“老胡,这么猛的鹦鹉不知乔大夫肯不肯割爱啊。”
邱老板盯着绯虎看了一会后,脱口道了一句。
“你想得美,这样天赋异禀的宠物是可遇不可求的,这只鹦鹉不仅战斗力惊人,那智商也高得出奇,起码相当于五六岁的孩子,大多数的人话都听得懂,也会说。”
“以前我听新闻上报道,说米国某大学有个动物学家养了只鹦鹉,叫亚历兄斯,十分聪明,不仅可以无障碍和人类交流,还会做简单的加减算术。”
“我本还有几分不信,自从看到绯虎之后,可就信啦。”
胡老板一脸的感慨,羡慕倒不至于,他家的黑豹也很聪明,还会帮他溜狗呢。
“嗨,你好,我姓邱,白御的饲主,谢谢你刚才制止了它的凶性。”邱老板一听,眼珠微微一转,走到绯虎面前,和它打了声招呼。
“不客气,黑豹是我的朋友,我救它是应该的,你的狗流血了,你带它去看看医生吧。”绯虎看了邱老板一眼,淡淡的道。
白御刚才明显不太正常的行为让绯虎怀疑它是不是吃了什么xing fèn ji一类的东西。
但它现是一只鸟,不合适说这样的话,正好胡老板介绍它的时候说了它有相当于几岁孩子的智商,几岁的孩子看到狗流血了,让人带它去看医生应该不算离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