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上班,江束衣一来就忙个没完,全是些小案子,诸如什么张三与李四在夜宵摊上喝酒啊,然后喝着喝着,酒劲上头,两人就起了冲突。张三砸碎酒瓶子给李四就来了那么一下,鉴定结果一出来,好嘛,二级伤残……
等到江束衣好容易告一段落,刚刚喝口水,又来一个诈骗案。
就这样日复一日,一转眼就过了10多天,到了柳诗诗绑架案的公诉开庭时间了。
江束衣特意抽了个空去看看,说实话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干。
或许是因为柳诗诗,这近1个月没见,自己有点想她?
或许是因为曹同山夫妇,身为一个普通民众,在万般无奈之下,选择了挺而走险。他们固然要付出代价,但也终究得到了关于女儿的确凿消息,这对夫妇的命运将会是如何呢?
或许……是因为那个胡文语律师?这个人怎么有点……古怪……的感觉?
到底是因为什么,江束衣没有答案。
由于他工作比较忙,来晚了点,到的时候已经开庭一段时间了。
此刻,庭上胡文语律师正在询问受害人柳诗诗。
“柳小姐,当你与刘招娣相处时……”
“审判长,我反对,辩护律师试图偷换概念。相处通常用于平等关系,而当被害人被绑架时,双方的关系是不平等的。被害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明显处于劣势。并不适用于‘相处’一词。”公诉人立刻举手,打断了胡律师的问话。
“审判长,”胡律师面带微笑,轻轻说道,“相处一词本意是指共同生活,相互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属性。这种交往涉及言谈举止,出自宋罗大经。而不管是被迫还是主动,柳诗诗与刘招娣之间的确符合共同生活的定义。所以,我不认为有什么问题。”
“反对无效,辩护律师请继续。”审判长迟疑了一下,说道。
胡律师微微一笑,转身面向柳诗诗。
那一瞬间的笑容,江束衣看得很清楚,里面包含了一个极细微的表情——轻蔑。
要不是他一直在注意这个胡律师的话,可能都不会发觉。
这人也太自负了点吧。
胡律师继续问道:“柳小姐,相处期间,刘招娣可曾有过从言语上羞辱你的行为?”
柳诗诗摇了摇头,道:“……没有……”
“可曾从生理上虐待过你?譬如说殴打之类的。”胡文语继续问道。
柳诗诗想了一会,说道:“她没有,不过……”
“柳小姐,请你只需回答‘有’还是‘没有’。我重复一遍问题:刘招娣可曾从生理上虐待过你?譬如说殴打之类的。”
“……没有。”
“可曾有在食物与水方面短缺你?譬如说饱一顿,饿一顿之类的。或经常不给你食物之类的。”
“这个……也没有……”柳诗诗摇头说道,只是她说完后自己好像也觉得挺惊讶的,一时间她脸上的表情很是复杂。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不敢相信自己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一样。
“啊?”观众席里就更惊讶了,柳诗诗话音刚落,下边顿时就议论四起,怎么会这样?哪有这样绑架的?
江束衣觉得头皮发麻,这个胡文语不简单,虽然他从心底来说也期望曹同山夫妇可以得到轻判,但这个胡文语的表现也太好了吧。
至于像柳诗诗这样一个千金大小姐,被人拘禁,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普通人也很难接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