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有一个清洁工提了那么一嘴,说是那刘大妈曾经无意中说过一次,她家是开肉铺的还是干啥的,反正是跟肉有关的。
有门儿,两人再细细询问时,却被那多嘴的清洁大妈侃得头晕脑涨。甚至还问起了江、陈两人的年纪,是不是结婚了之类的跑题事。
想来也是,只有跟这样多嘴的人聊天,才容易被感染,所以那有意隐瞒身份的刘大妈才会跟着说漏了嘴吧。
那多嘴的大妈说了半天,两人只总结出来有用的就两点。
一、刘大妈家里是开猪肉铺的;
二、刘大妈在这里打小工已经快半年了;
三、刘大妈每次来上班的时候,并没有交通工具。这意味着她的家离这里并不远,没有人会长期乘坐公交之类的交通工具或者走路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打小工。
两人即刻打电话给大队里,要求大队技术组予以协助,并把刘大妈的长相描述也短信的形式发了过去。
打完电话之后,江束衣的心情并没有轻松下来。
现在只能说明刘大妈是有些可疑,但这不能确定她就与本案有关,甚至不能确定对方是不是违法犯罪了。
所以,他也轻松不下来。
陈尚过的脸色不是很好看,正是因为他和江束衣的那次争执,导致目标丢失,这个责任他有的解释了。
很快,大队里回复了,还发了一张速写照,两人一看,倒是有七分相似,再一看具体指令,是陈面瘫亲自发出的。
‘以齐春一中为中心,先沿周围2公里搜索所有肉铺,如果没找到就增加范围到4公里,8公里,10公里!今天必须找到人!’
***
很快,有人在离学校不远处到了一家肉铺摊子,老板叫曹同山,这家伙看到刑警问话还试图逃跑,虽然这家伙看上去孔武有力,但想在一群刑警面前逃跑很显然是徒劳的。
至于那张速写照,也被曹同山周围的邻居认出,就是他的老婆刘招娣。但在现场并未发现刘招娣的行踪。
把曹同山带回到大队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了。
在陈尚过与高初筠审讯曹同山的时候,江束衣在陈春生的办公室内。
对于如此之快地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春生还是很满意的:“江队,难怪涂建国同志对你如此信任,一再交待我要注意你的成长,涂建国同志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嘛。”
江束衣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其实也没什么,心细而已。”
“年轻人不骄不躁,很好。”陈春生下了评语。
江束衣只想快速结束这个话题,道:“审讯进行得如何?”
陈春生拿起一份资料,扫了一眼交给江束衣,说道:“我看这事他抵赖不了。就算不是他干的,也跟他脱不了干系。”
江束衣接过资料一看,曹同山是个猪肉贩子,刘招娣是个家庭妇女,这些都没什么可引人注意的。
关键是在案发时间,曹同山并没有开猪肉摊子,也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明,有监控拍到他在学校附近转悠。
江束衣点了点头,陈春生的判断没有问题,这个曹同山恐怕脱不了干系。